摄影的权利与艺术的尊严2019年09月04日 总第210期

2019-09-05 19:20 来源: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摄影公社 编辑:junner

摄影公社2019年08月14日 总第207期.jpg

摄影的权利与艺术的尊严
2019年09月04日  周三 总第210期
摄影——在这里更加得到尊重


【本期内容】
⊙ZAO爆红:隐私、版权等存忧
⊙建立版权产业发展联盟好在哪
⊙室内建筑摄影的关键性要点
⊙佳能推出 2 机 2 镜新品



ZAO爆红:隐私、版权等存忧

来源 新京报

近日,换脸软件ZAO走红网络,用户上传个人照片后可“一键”进入相关影视片段中,生成新视频,同时还能制作表情包。
用自己的照片跟明星“换脸”
8月31日,舒米(化名)下载了ZAO,午休时间就制作了7个换脸视频。ZAO显示,用户点击演员替换并进行手机拍照,要求人脸正对镜头露出脸的轮廓,保持光线匀称等,用户按照要求上传照片后,点击制造视频,16秒左右即可生成换脸后的视频。舒米感觉“很有意思”。
小林喜欢梁朝伟,他在ZAO视频素材库里选择电影《无间道》里的经典片段,生成视频后分享,小林直言“毫无违和感”。
ZAO还能让用户成表情包主角
ZAO还能造表情,用户可将自己的脸替换成表情包的主角。用户无论是在进行“造视频”或“造表情”时,除了自行拍摄外,都可以从手机相册中选择照片上传。
提交上传照片后,ZAO会进行非公众人物验证和肖像权验证,确保符合相关法规才能使用。所谓肖像权验证即ZAO通过手机前置摄像头拍摄,对用户脸部进行扫描验证。
每张用户上传的未经肖像权验证的照片,会有10次制作视频的机会,这意味着,用户有机会上传他人照片,利用他人照片制作换脸视频。但未经肖像权验证的视频无法分享。
用户隐私可用于关联公司是否安全?
律师认为,授权条款被淹没在ZAO用户协议中,应更醒目地提醒用户

ZAO在用户协议中写道,“保护您的用户信息与个人信息是ZAO及其关联公司的一项基本原则,您同意,ZAO及其关联公司将按照本协议及《隐私政策》的规定收集、使用、存储、管理和保护您的用户信息与个人信息;若您不同意或无法接受《隐私政策》全部或者部分条款或者有疑问的,请立即停止使用ZAO提供的服务,您继续使用ZAO提供的服务将被视为接受”。
上述协议内容意味着,ZAO将在用户同意的情况下,按照相关规定,收集、使用、存储、管理和保护用户信息与个人信息。不仅如此,用户协议还规定,“在您上传及/或发布用户内容之前,您同意或者确保实际权利人同意授予ZAO及其关联公司以及ZAO用户全球范围内完全免费、不可撤销、永久、可转授权和可再许可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可以对用户内容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修改与编辑”。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方超强表示,用户隐私信息等权益给第三方使用,必须要有用户的明确授权。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表示,ZAO作为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于免除或者限制自己责任的格式条款,应采取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方式提醒用户。但是,目前ZAO授权条款淹没在用户协议的众多内容之中,绝大多数用户根本注意不到。
素材内容及换脸后的视频是否侵权?
律师认为用户和平台存在侵犯他人肖像权以及版权的风险

ZAO的每个用户上传未经肖像权验证的照片,拥有10次制作视频的机会。但ZAO在上传照片时会提示,“ZAO会进行非公众人物验证和肖像权验证,确保符合相关法规才能使用”。但微博上有利用ZAO将明星李现换进明星张翰所出演的影视片段中的“成功作品”,实现李现与张翰的换脸。
同时,ZAO在版权声明中提到,产品上存在的短视频和表情等素材,除了特别声明是ZAO跟合作方进行版权合作的之外,均来源于ZAO用户自发上传,ZAO不享有素材的商业版权。
但新京报记者了解发现,上传素材需要通过权限认证,用户需提交申请等待审核通过,同时并不能确定ZAO上的现有视频与表情包素材均符合版权要求。
方超强认为,根据合同原则,权利义务是相对应的,责任限定上传的用户有义务去获得相应的授权来确保上传的肖像权没有问题,但这个只是用户和平台方ZAO之间的合同义务,如果肖像权属本人没有给用户授过权,平台就用了这个肖像生成了相应的作品,比如一个明星的肖像被用户上传了,平台默认为用户上传是有权限的,从而做了商业性的使用,那么平台依然会构成肖像权的侵权。
赵占领称,用户对于其ZAO平台上所上传的内容,有的拥有版权、肖像权,或者从权利人处获得授权,但是有的并未获得权利人的授权。比如,用户可能未经授权将影视剧的片段上传到平台,该行为构成版权侵权,ZAO对于用户的侵权行为是否承担责任一般根据通知删除规则来判断,即当权利人向ZAO发出侵权通知后,ZAO应该及时删除侵权内容,但ZAO如果明知或应知用户上传的内容侵权而不删除,则构成侵权。



建立版权产业发展联盟好在哪?

来源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有利于推进版权产业 结构一体化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BiMBA商学院院长陈春花在她的新作《共生》中提出“共生,是未来企业组织的进化路径”的理念,这符合版权行业企业特点。在互联网技术条件下,外部环境更加不确定,只有在向内求得力量的同时,向外融合获得共生,才是企业的生存发展之道。
虽然说版权在社会生产生活中无处不在,但版权产业就像一盘散沙,分散在各种关联产业之中,要想搞好版权产业融合,实现真正传统意义上的版权产业化是很困难的,这也是困扰全国各个版权交易中心的问题。
建立版权产业发展联盟,顺应了互联网环境下的时代要求和版权市场需求,可以按照“一体化”格局,通过调整供给侧结构,搭建互利合作平台,量身定制“共生性”合作组织,把大家“联”在一起,而不是“捆”在一起,结成一个命运共同体,按照共同意愿,通过强强联合,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促进共同发展,这样才能给版权从业者提供一个更加广阔、更加自由的发展空间。
有利于推进版权管理体系科学化
国家管理体系主要包括行政管理、行业管理和社会管理3个组成部分,在当前政府简政放权、行业协会缺乏刚性制约的情况下,社会管理是对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的最有效补充。在一些发达国家,社会组织是国家治理的主体,日常性的具体管理工作主要依托社会组织完成。像版权产业发展联盟这样的社会组织,具有明显的优势,它没有繁琐的程序以及不可逾越的边界,其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经营管理经验、创新发展理念,可以面向全行业、全社会开展服务管理活动,可以有效补充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的不足。特别是在互联网技术条件下,万物互联互通,行政部门鞭长莫及,行业组织力不从心。建立版权产业发展联盟可以凝聚最强的互联网专业技术力量,应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及时有效地加以解决,既可以发挥企业技术优势,又能够提升版权管理科学水平。
版权产业发展联盟的“社会性”,还体现在它的“平等性”和“公正性”,它既没有行政机关的上下等级之分,也没有股份公司的股权大小之别,联盟成员应该都有“杀手锏”,都能独当一面。联盟的运行模式也应不同于一般企业,不是谁是“老大”,谁是控股股东,谁就说了算,而是谁专业,谁做得好,谁就说了算,这叫“机会协同”。在版权产业发展联盟这个社会性公共平台上,能够充分发挥会员单位的自身优势,彰显个体“先进生产力”的先进性,辐射出强强联合的强大效能。
有利于推进版权使用价值最大化
版权的本质是创新创作,是从无到有、从零到一的过程,处于文化科创产业的前端。中国近年来不断加大对版权的创新、保护和应用发展力度,版权事业取得明显进步。
但是,中国版权产业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版权产业结构不合理、重产品生产轻作品创作、盲目生产造成产品存量严重过剩、畅销经典作品太少等。此外,版权产业还存在产业链太短的问题,不少版权方常常止于一次创作,缺乏再创造,版权衍生产品太少。版权资源利用率低也是老问题,大量版权资源沉睡,影视重票房,出版重码洋,影视版权使用价值低,传统出版物版权使用价值更低,很多企业“坐在金山上找金矿”。
版权产业发展联盟的建立可以集中会员智慧,通过建立专门组织机构,进行专题研究,开展联合攻关,创新经营方式,延伸版权产业链,盘活沉睡的版权资源,进行深度开发利用,实现版权使用价值最大化。
有利于推进版权人才队伍高端化
对于版权行业来讲,目前最匮乏的是人才,包括管理人才、经营人才、技术人才、法律人才等,特别是版权交易中心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缺乏的问题突出。这一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版权人才的直接生成渠道,高校没有设置专门的版权专业,主要靠企业在生产经营实践中自行培养,很多版权产业企业经理人都是半路出家,自学成才,但是,没有经过系统培训,很难产生版权行业领军人物。
人才是推进版权产业发展的真正动力,如果不解决人才问题,版权产业发展永远只能在低层次、低水平徘徊。版权产业发展联盟是一个精英群体,聚集了版权创新、管理、经营等各方面的成功人士,在版权人才培养教育体系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可以利用版权产业发展联盟自身的人才优势,打造版权孵化平台,承担起版权人才培养任务,以缓解当前版权市场人才短缺问题,为推进版权产业高端化发展提供必要的人才保障。


  
室内建筑摄影的 6 大关键性要点

来源  摄影世界

无论出于“晒一晒”的目的还是有特殊商业用途,抑或只是记录生活中的美,甚至只是练手,你都可以尝试这个题材:室内建筑摄影。
要想在室内拍好一个房间,从某种程度上说,难度和从外部拍建筑是不相上下的。你需要注意下文中提到的 6 个技法要点,来提高拍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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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始终使用三脚架
室内建筑摄影,是最应该始终使用三脚架的题材之一。理由有如下两点:
•三脚架能完美地稳定相机,使你在室内光线不足的条件下,更容易拍出清晰的照片,对保持相机的水平也有帮助。
•三脚架最大的问题就是不便携,不利于长时间、频繁变换地点的拍摄——而室内建筑摄影,恰恰不存在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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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尽量使用闪光灯
如果你在没有闪光灯的情况下进行室内拍摄,通常会发现房间呈现出明暗不均的现象。使用闪光灯进行针对性补光,将有助于平衡整个画面的曝光。
把闪光灯放在三脚架或别的支架上,灯头抬起指向天花板,调整输出功率(最好比最大功率低一挡),让闪光灯的光线通过墙壁、天花板的反射均匀、柔和地为整个房间提供均匀的补光。
值得注意的是,使用闪光灯时要注意玻璃产生的反光。下图在拍摄时就遇到了这样的麻烦,找不到没有玻璃反光的角度,最后分别使用/不使用闪光灯拍摄两张,再后期进行合成,才解决了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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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不要太“广角”
刚接触这一题材的新人们容易犯这样的错误:拍房间整体时喜欢用超广角,这样可以在框架内纳入更大的视野范围。但这样做,会使画面边缘产生高度的扭曲变形。
根据前人的经验,使用焦距 21-28mm 的镜头,能在提供宽广视野和限制失真变形程度之间取得最好的平衡,以捕捉场景的特征和细节。
不要认为后期软件无所不能。事实上,当你的镜头焦距低于 16mm 时,即使在后期软件中进行变形校正,边缘看起来仍然会有奇怪的扭曲变形和模糊。如果房间比较大,21-28mm 镜头不能满足对视野的需求,又不想产生过于强烈的失真,你可以尝试拍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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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全景拼接
把相机垂直放在三脚架上,采用竖辐拍摄,这样能获取更多的纵向视野,拍出的照片长宽比更合适;在相邻两张照片之间要留下一定比例的重合部分,便于拼接。
除此之外,你还要注意调整旋转中轴的位置,要让它位于相机和镜头的接合部上。如果旋转中轴太靠前或太靠后,全景照片会出现局部不自然的扭曲。
我们来看个例子。下图是 7 张照片拼接成的全景图,旋转中轴靠后(位于相机机身),照片出现奇怪的凸变形(墙壁变成了弧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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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拍摄一到两面墙
当你的照片中包含两面墙壁时,观感往往是最好的;而如果你引入了三面(甚至更多)墙壁时,往往容易显得乱,降低观感。
我们来看一个简单的例子。这是一张普通的典型“双墙”照,墙壁以标准的 90° 夹角延伸、汇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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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一场景中,如果后退几步,再把镜头往左移一些,包含第三面墙,就变成了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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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到,第三面墙显得有些多余,降低了画面的整体观感。
当然,并不是说画面中绝对不能出现第三面墙,只是需要你在构图上注意一点——比如说,安排几何对称,往往也能获得不错的观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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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确保相机完全水平
建筑是最“横平竖直”的题材之一,一旦你没注意保持机身水平导致画面倾斜,会产生十分别扭的感觉。
比方说,下图的倾斜角度很小,但观众明显会感觉到远方的门框是歪的——而实际上,这张照片的倾斜角还不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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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倾斜可以通过后期手段消除,但伴随而来的是画质损失,倾斜角越大画质损失也就越多。
要解决这一问题也不难,许多相机内部带有电子水平仪;哪怕没有水平仪,也可以利用取景器的辅助线,与现实中的水平参考线相参照;你也可以在热靴上装载气泡水平仪——这样比使用取景器辅助线的精度更高。



佳能发布 EOS 90D 和无反相机 EOS M6 MarkⅡ

来源 摄影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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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能 EOS 90D


8 月 28 日,佳能推出 2 台 APS-C 画幅新相机和 2 只全画幅无反相机 RF 系列镜头。
2 台新相机分别是 APS-C 画幅单反相机 EOS 90D 和无反相机 EOS M6 MarkⅡ。它们都采用了相同的 3300 万像素 CMOS 感光元件和 DIGIC 8 图像处理器,感光度范围都是 ISO 100-25600(可扩充至 ISO 51200),都配备了 3 英寸 104 万像素液晶屏,都可以拍摄 4K@30fps 的高清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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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能 EOS M6 MarkⅡ


不同之处在于:
1.EOS 90D 体积、重量更大。体积为 141×105×77 毫米,重 701 克。EOS M6 MarkⅡ 体积 120×70×49 毫米,重 408 克。
2.EOS 90D 采用光学取景器,EOS M6 MarkⅡ 采用像素为 236 万的电子取景器;
3.EOS 90D 电池续航 1300 张,EOS M6 MarkⅡ 的电池续航只有 305 张;
4.EOS 90D 内置闪光灯的指数为 12,EOS M6 MarkⅡ 的闪光指数只有 GN4.6;
5.EOS 90D 的最高连拍速度 11 张/秒,EOS M6 MarkⅡ 的最高连拍速度 15 张/秒;
6.EOS 90D 采用 45 点自动对焦系统,而 EOS M6 MarkⅡ 采用了 143 点自动对焦系统;
7.EOS 90D 采用 EF 卡口,EOS M6 MarkⅡ 采用 EF-M 卡口,镜头无法通用。
8.EOS 90D 国内售价 7649 元,EOS M6 MarkⅡ 价格 5749 元。
佳能同时推出 2 只全画幅 RF 无反相机镜头,分别是 RF 15-35mm F2.8L IS USM 和 RF 24-70mm F2.8L IS U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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