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的权利与艺术的尊严 2019年10月16日 总第215期

2019-10-17 15:59 来源: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摄影公社 编辑:jun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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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的权利与艺术的尊严

2019年10月16日  周三 总第215期

摄影——在这里更加得到尊重

【本期内容】

⊙图片分发平台的摄影作品何去何从

⊙强调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尘封40年照片重见天日,版权引纠纷

⊙尼康推出 Z50 APS-C 画幅无反相机




当著作权遇上肖像权——

图片分发平台的摄影作品何去何从

来源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摄影师作为著作权人,在对外授权自己的新闻照片作品用于新闻报道用途的时候,是否必须取得照片中肖像权人的同意?互联网图片分发平台对含有公众人物图片的展示,有利于公众知情权的实现,但是保护公众人物肖像权与公众知情权又该如何平衡?

在日前举行的摄影作品著作权与肖像权法律问题研讨会上,与会嘉宾系统梳理了摄影作品著作权与肖像权的相关法律问题,为立法、司法与行业发展提供了思路。

著作权与肖像权 需同时被尊重

在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姚欢庆看来,著作权与肖像权两种权利之间并不形成谁优先于谁的关系,需要互相取得对方同意,才能行使自己的权利。姚欢庆表示,从目前来看,考虑到整个图库产业的发展,基于新闻编辑或者出售的需要,如果平台明确声明仅取得图片著作权而没有获得肖像权人同意,那么平台低像素展示图片的行为可以免责。

“著作权和肖像权都需要保护,互相不能侵犯。”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李永军提出,基于利益平衡考虑,公众人物对自己的肖像权存在一定的让渡义务,但除非基于正当理由或合同约定,他人对其照片的使用要同时取得著作权人和肖像权人的同意。

在李永军看来,随着互联网不断发展,著作权人和肖像权人相互之间侵犯权利的情形在未来还将较多出现。 

图片公司侵权判断 需考虑图片类型

目前,互联网图片公司的图片主要分为创意类图片、编辑类图片两类。其中编辑类图片主要指具有新闻价值、用于新闻报道的图片。一些专家提出,当编辑类图片用于新闻报道等情况时,是否涉及侵犯肖像权的问题还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金海军表示,图片分发平台未取得肖像权人同意出售图片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需结合图片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考虑到交易成本以及对整个产业、社会的影响,如果终端用户以新闻报道为目的使用图片不构成侵权,那么图片分发平台是否应承担责任也值得探讨。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熊文聪同样指出,图片分发平台进行展示及许可使用的行为是否属于合理使用,需要看被许可人的使用目的和使用范围以及行业惯例。“图片分发平台在难以找到肖像权人获得授权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事先声明的方式来解决交易成本问题。”熊文聪说道。

“著作权和肖像权可以独立行使。”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茂成律师认为,当肖像权人没有充分且正当的理由时,不能阻止图片分发平台的分发行为;图片分发平台和最终使用者的图片使用行为存在本质上的区别,应当予以区分。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尚锐对此表示认可。

平衡两权关系 呼唤更好解决方式

“图片分发平台在对编辑类图片进行授权的时候,如果一定要获得肖像权人的许可,会不会限制新闻传播的自由?或者说限制了公众的知情权?”邓尚锐在研讨中提出了自己的疑问,也代表了业内对此类事件的关注点。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盛希贵期待业内今后能出现版权代理性质的图片分发机构来从事图片服务。因为网络传播对于图片的需求量会越来越大,每一个信息发布者或使用者都需要有一个合理合法的渠道来获得大家都可以用、可以分享的图片。 

从立法的角度,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曲三强举例表示,当我同意一个人把我作为摄影作品中的模特来拍摄的时候,是不是这个行为本身就把我肖像权的一部分转移给了著作权人?“我认为这或是将来立法需要解决的问题。”他如是说道。



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来源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以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

会议指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制定专门行政法规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是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公平竞争、增强市场活力和经济内生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会议通过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围绕市场主体需求,聚焦转变政府职能,将近年来“放管服”改革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并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确立对内外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的营商环境基本制度规范。

1.更大力度放权。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证照分离”,压减企业开办和注销手续,各地要向社会公开企业开办涉及的证照、办税、银行开户、接入电力等的办理时限,超过时限的,办理单位要公开说明理由。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和审批,对确需保留的许可、证明等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严控新设行政许可,凡要新设的,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审查论证和批准。

2.规范和创新监管执法。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都要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互联网+监管”。对新兴产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3.加强市场主体保护。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和企业经营者人身财产安全,严禁违反法定权限、程序对市场主体和经营者个人的财产实施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平等享受国家支持政策。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和维权援助等机制。

4.突出政务公开透明。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水电气热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应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按规定听取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若无法律法规等依据,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

5.严格责任追究。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相关违法违规和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公用企事业单位乱收费、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服务机构违法评比认证和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等,要依法追责。


  

尘封40年纽约市公园照片重见天日,版权引纠纷

来源 摄影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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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猪 Pig Roast, Prospect Park, Brooklyn, 1978©Neal Boenzi

1978 年 8 月,纽约的一次报纸罢工令摄影师们连续数周无法工作。就在那段临时失业的时间里,纽约市公园(NYC Parks)聘请了 8 位《纽约时报》的摄影师来记录城市公园的日常。

直到 2017 年底,一位纽约环保官员清理办公室时发现了两个纸箱,里面装有2924 张彩色胶片。这就是当时 8 位摄影师拍下的照片档案,四十年来一直没有被人发现,也从未有人欣赏。

尘封四十年的老照片重见天日并迅速在网络上传播,结局看起来好像很圆满,不过,最近的一份诉讼却将此事件又一次推到了众人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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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操场上健身的孩子们 Kids on Jungle Gym, Playground, September 1978©Gary Set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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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的女孩 Resting Girl, Red Hook Pool, Brooklyn, 1978©Paul Hosefros

两名前《纽约时报》的摄影师戈顿(D. Gorton)和保罗·霍斯弗罗斯(Paul Hosefros)向纽约市公园管理部门提起诉讼,称其发起了“大规模的营销活动”,却没有弄清照片的版权属于谁。“公园管理部门他们知道摄影师的名字……但在这些照片被大规模利用和广泛传播之前,没有人主动联系或试图联系任何一位摄影师……来确立这些照片的所有权或版权。”

他们指控纽约市公园“发掘”了这些丢失已久的 20 世纪 70 年代的照片,并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大肆传播,主要是向各大媒体广泛分发这组照片、用其中 65 张照片策划了一个名为“1978:纽约市公园/《纽约时报》摄影项目”的展览,以及出售相关艺术印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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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球 Handball, September 1978©Paul Hosefros

戈顿和霍斯弗罗斯表示,当时这些摄影师成立了一个名为“《纽约时报》摄影师”的临时团体,由前《纽约时报》图片编辑、传奇人物约翰·莫里斯(John Morris)领导。工作是按日收费的,他们已经给了公园管理部门“某些有限的使用权”,但是任何额外的(商业)使用都需要版税或额外的费用。

同时摄影师们表明,他们在展览前就可能侵犯版权的问题已经警告了公园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但该部门无视警告,继续推进了展览计划。

部分老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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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们 Group of Boys, Coney Island, Brooklyn,  September 1978©Paul Hosefr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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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们站在开裂的木板路上 Girls on Splintered Boardwalk,South Beach, Staten Island, 1978©Neal Boen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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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孩在被遗弃的潜水区 Boy at Abandoned Diving Area,Red Hook Pool, Brooklyn, 1978©Paul Hosefr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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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年华民俗 Fiesta Folklorica, Bethesda Terrace, Central Park, Manhattan, 1978,未知摄影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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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柔的喂养,巡游的猫 Tender Vittles, Cats on Parade, Central Park Mall, Manhattan, 1978©D. Gorton


  

尼康推出 Z50 APS-C 画幅无反相机和镜头

来源  摄影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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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时间未推出重量级新品的尼康 10 月 10 日推出了 APS-C 画幅 Z 卡口无反相机 Z50 和 2 只配套镜头,并推出一只 Z 卡口 58mm F0.95 S NOCT  超大光圈定焦镜头。

Z50 出人意料地采用了有效像素只有 2090 万的背照式 CMOS 感光元件,与其他厂家 APS-C 画幅相机主流像素已经达到 2400 万相比有点寒酸。不过,低像素也有好处,它的弱光下对焦性能和图像质量都很好,最高感光度比尼康全画幅无法 Z7 还高了一倍,达到了 ISO 51200。

与 Z7 相机,它同样使用了镁合金机身,也有防尘、防潮密封,机身还多了内置闪光灯,并不显得低档。当然,它的有些性能还是低于专业级的 Z7 的,比如没有机身防抖、机顶液晶屏、取景器、液晶屏像素低一些,液晶屏只能向下翻转等。

它采用了 209 个对焦点的相位/反差混合式对焦系统,横、竖方向都可以覆盖近90%的取景范围,236 万像素的电子取景器属于主流水平,3.2英寸的可触摸式液晶屏像素一般,只有 104 万。不能向上180度翻转是致命伤,会失去大批喜欢拍视频博客(Vlog)的用户。

这台相机是尼康 APS-C 画幅相机中第一台支持眼部对焦的机型,最高连拍速度每秒 11 张,可以拍摄每秒 30 帧的 4K 视频,有外接麦克风插孔,但没有耳机插孔。它除了使用 APS-C 画幅的 DX 专用镜头外,也可以使用 Z 系列全画幅镜头,相机会自动切换到 DX 模式,适应镜头。相机已经上市,机身价格 58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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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康 Z DX16-50mm F3.5-6.3 VR


Z50 体积小巧,只有 127×94×60 毫米,机身重 450 克(包括电池、卡),比 Z7 轻了 225 克,加上套机镜头 Z DX 16-50mm F3.5-6.3 VR 也不到 600 克,日常使用和旅游十分方便。

尼康同时推出 2 只配套镜头。其中,Z DX 16-50mm F3.5-6.3 VR 是 Z50 的套机镜头,体积小巧,长度只有 32 毫米,重仅 135 克,滤镜口径 46 毫米,焦距等效全画幅 24-75 毫米,可惜在长焦端最大光圈稍小,只有 F6.3。它有最高等效提高快门速度 4.5 挡的光学防抖系统,3 截伸出结构和内置控制环,光学结构 9 片 7 组,最近对焦距离 0.2 米。这只镜头价格 2180 元。与 Z50 机身搭配的套机价格为 69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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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康 Z DX 50-250mm F4.5-6.3 VR


另一只新推出的镜头是尼克尔 Z DX 50-250mm F4.5-6.3 VR。它等效全画幅镜头焦距 75-325 毫米,最大光圈 F4.5-6.3,有等效最高可以提高 5 挡快门速度的光学防抖系统和控制环。它的光学结构 16 片 12 组,最近对焦距离 0.5 米,滤镜口径 62 毫米,重 405 克。它的价格 2500 元。

此外,尼康还推出一只超大光圈的全画幅定焦镜头 Z 58mm F0.95 S Noct,价格超过 54800 元,重达 2 公斤,被称为“夜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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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康 Z 58mm F0.95 S No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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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康 Z 58mm F0.95 S Noct


这只超豪华镜头虽然采用了 55 毫米直径和 16 毫米短法兰距的Z卡口,但体积、重量丝毫不逊于单反相机的同规格镜头。

它采用 17 片 10 组的光学结构,使用了 4 片低色散 ED 镜片和 3 片非球面镜片,还有 1 片大直径高折射率玻璃制成的研磨非球面镜片,用料奢华。还采用了尼康的抗反射高清涂层(ARNEO)和纳米晶体涂层,可以减少耀光和鬼影,提高图像质量。

镜头上有个小液晶屏,可以显示光圈值、拍摄距离、景深等信息。另有 L-Fn 按钮和三脚架接座。镜头最近对焦距离 0.5 米,滤镜口径 82 毫米,尺寸 102×153 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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