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的权利与艺术的尊严 2020年05月20日 总第244期
摄影的权利与艺术的尊严 2020年05月20日 周三 总第244期 摄影——在这里更加得到尊重 【本期内容】 ⊙2020年中国版权金奖评选活动 ⊙摄影人如何应对影展影赛“霸王条款” ⊙侵权网站被关闭,中国文联维权成功 ⊙色彩是令人激动的 国家版权局启动2020年中国版权金奖评选活动 来源 国家版权局 近日,国家版权局启动2020年中国版权金奖评选活动。 中国版权金奖由国家版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主办,设立于2008年,每两年评选一次,是中国版权领域最高奖项,也是中国版权领域唯一的国际奖项。经中央批准,自2016年起,中国版权金奖纳入中国政府常设评奖项目。 中国版权金奖设作品奖、推广运用奖、保护奖和管理奖等4类奖项,其中作品奖6个、推广运用奖5个、保护奖5个、管理奖4个,共20个名额。 点击链接查看活动通知:活动通知 摄影人该如何应对影展影赛“霸王条款 来源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俗话说,“一图顶千言”。的确,相较于文字,图片更形象、直观。也正是因为图片有如此魅力,如今,摄影比赛、摄影展越来越多。这对摄影爱好者来说本应是好事,但不少摄影者提出,一些影展影赛主办方列出的版权条款十分不合理,参赛照片被主办方随意使用的情形较为常见。 为了给各方搭建沟通平台,近日,在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和中国摄影家协会支持下,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和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心维权处联合筹备,首次采用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加强行业自律 尊重摄影创作”网络座谈会。摄影家代表、版权专家代表、相关机构代表隔空交流,就如何做好摄影维权工作,特别是围绕影展在摄影作品征集过程中,如何充分体现权利人权益、彰显影像价值、激发作者的创作激情与活力展开讨论。 影展影赛数量多 不合理条款知多少 在座谈会上,中国摄影金像奖获得者刘宽新提到,有的摄影大赛为了宣传比赛,会将参赛者的作品放到互联网进行展示,或刊载于报纸、期刊、电视、户外广告以及评选活动的相关材料中。而且,摄影者一旦参加比赛,即被视为同意大赛主办者及其被许可人,为与大赛相关之目的,拥有参赛者作品于全球范围内的永久免费使用权。 刘宽新说的是否是普遍现象?《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在搜索引擎中输入“摄影大赛征稿”或是“摄影展征稿”关键字,得到几千个结果,正在征稿中的比赛、展览也有几十个。许多征稿启事对于应征作品的版权处理有明确规定,但使用范围等条件各不相同。其中,“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是出现频率较高的要求。 主办方强调使用摄影作品用于宣传比赛或者展览的情况较为常见。例如,在一则某主题的全国摄影比赛征稿启事中,规定“所有参赛作品,主办单位有权用于与本次活动有关的宣传报道。征集的获奖作品,主办方拥有作品的各类商业和公益宣传长期使用权,并不再支付稿酬”。而且,征稿启事注明,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这一规定。另外一个摄影展征稿启事则在版权说明中明确列出要求:“组织单位有权在相关宣传(图书画册、展览展示、报刊杂志、电子出版及文创产品等形式)中使用获奖及入选作品,不另付稿酬。”还有的主办方在征稿启事中说明其使用摄影作品的范围不止于宣传比赛或展览本身,甚至有“参赛作品的使用权、出版权归主办单位”这样的字眼。 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无人机摄影师张政说,有的主办方认为用摄影者的照片是在宣传摄影师,但以这种借口随意使用摄影作品,表现出主办方强势的姿态,是对摄影者辛勤付出的不尊重。 如何判断条款是否合理律师来支招 北京市证信律师事务所顾问孙洁提到,合同的订立由要约和承诺构成。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作出承诺,才能达成合同。但大多数征稿启事因为是面向不特定主体,且内容简单,在法律上通常属于要约邀请,并不能构成要约,但征稿启事中的版权“霸王条款”,仍然可以参照《合同法》对格式合同的规定来判断其效力。《合同法》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因此,当格式条款明显权利义务不对等时,其应属无效。比如,征稿启事中如果规定“投稿后著作权即无偿转让给主办方”,这样的条款显然是无效的。不过,孙洁说,大多数时候,不合理的条款不会表现得特别明显,需要具体分析。 中国摄影家协会法律顾问、北京吴栾赵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梁勤说,在一些比较正规的征稿启事中,能看到这样的条款:“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其合作媒体有权在与本次活动有关的线上线下等渠道的宣传、报道、展示、介绍中无偿使用投稿作品,该等使用不意味着作品入选或拟入选。”梁勤分析说,这个条款的内容,并没有不公平,因为这个条款描述的是一种合理使用行为。在法学界通行的观点中,认为只要符合下列三个要件的都可构成合理使用:一是这种使用不能常态化,需要特定事由引起;二是这种使用没有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三是这种使用与作品的正常利用不相冲突。 梁勤特别提醒摄影人,如果主办方在收稿的时候,要求投稿者进行电子签约以订立合同,摄影者要格外慎重,要对其中条款进行细致审看。如果已经在网上签订了合同,合同中某些条款确实显失公平的话,投稿的摄影者可以到法院申请撤销,但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一年以内提出申请。 遇到版权“霸王条款”怎么办?孙洁建议分情况应对。对于显属无效的条款,可以选择不参加该比赛或影展。对于可能存在不公平情形或者界定不清晰的征稿启事,作者投稿时可以写明自己的意见,比如明确允许主办方在什么条件下无偿使用作品,或者明确不同意主办方以什么方式使用作品,或主办方应另行取得作者书面授权后才可以使用等,并留存好证据。 摄影者要联合起来维护合法权益 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心原主任刘宇作为身在武汉抗疫一线的摄影家,与团队成员克服诸多困难,一起完成了为4万多名医护人员拍摄肖像的工作任务,还撰写了6万多字的文章。刘宇谈道,摄影人并非仅仅为了稿费报酬而抵制“霸王条款”,而是希望得到全社会对摄影人及其作品的尊重。 “摄影人应旗帜鲜明地对含有‘霸王条款’的影展坚决说‘不’!”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四川金融摄协副主席兼秘书长杨成龙呼吁各级摄影组织做好联动,希望摄著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领作用,提高广大摄影人的维权意识。 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心副主任、网络信息处处长吴艳华认为,普法宣传教育、法务工作以及著作权集体管理在保护摄影版权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应该被重视起来。 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心展览处处长赵青坦言在工作当中也会遇到关于影赛影展版权规定条款的问题。他认为,此次座谈促进各方沟通,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有助于影赛影展主办方尊重摄影人的权益,优化相关规定。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总干事林涛介绍,经过长时间的努力,摄影版权保护取得了进步,摄著协还加入了全球最大版权保护组织——国际作者作曲者协会联合会(CISAC)。然而,摄影版权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还有许多,他希望广大摄影家和摄著协一起做好相关工作,共同维护摄影者权益。 侵权网站被关闭,中国文联维权成功! 来源 文艺权益保护 近日,中国文联针对“中国文联在线”侵权网站的维权行动取得显著成效,该侵权网站已被关闭。 2020年3月,中国文联发现 “文联在线”网站擅自更名为“中国文联在线”,并涉嫌冒用“中国文联”名义联系采访书画家,从中牟利。权益保护部在文联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积极应对,迅速研究维权措施,依法开展维权行动。在中国文联官网发布声明,澄清事实以正视听;向国家有关部门举报网站侵权行为,请求查处。双管齐下的维权举措取得显著效果,该侵权网站已被国家有关部门关闭,有效制止了专门针对文联组织的网络侵权行为,有力维护了中国文联的合法权益。 本次网络维权成功,不仅及时消除了侵权网站对中国文联声誉产生的不良影响,也为文联组织日后处理类似网络侵权事件积累了有益经验。 中国文联官网中国文艺网发布声明 “色彩是令人激动的” 来源 北京摄影函授学院 哈利·格鲁亚特(Harry Gruyaert),比利时摄影家,玛格南图片社成员。1941年出生于比利时,曾在布鲁塞尔的摄影摄像学院学习。1981年加入马格南图片社,此后连续进行了多次远行拍摄,足迹遍布诸多国家。 强烈阳光下的阴影,街头浓烈的色彩,厚重的明暗对比与强烈戏剧性视角的画面:哈利用颜色刺激着人们习以为常的感受;他的摄影可以是激烈的、冲突的,更是带着充沛并旺盛精力的。 因为热爱电影来到巴黎 哈利·格鲁亚特1941年出生于比利时安特卫普,他的父亲在爱克发(Agfa)胶片工厂就职并经常测试新款胶片,哈利很早便对摄影产生了兴趣。1959年,他考入了布鲁塞尔电影和摄影学院,痴迷于电影的他每周都要看五、六场电影。毕业后,20多岁的格鲁亚特成为了一名电影制片人。但为了追随艺术的梦想,他离开了在他看来“无聊”的家乡而移居巴黎,“巴黎有很多我听说过的摄影师,巴黎更有好的电影,我从电影里学到了一切,”哈利回忆道。 将色彩视为一种神秘的东西 1969年,哈利前往摩洛哥进行了他首个摄影项目的创作,这也是他最早的彩色摄影作品系列,并因此在1976年一举获得了柯达摄影奖(Kodak Award)。在这期间,他又创作了一组以拍摄电视转播画面为主题的彩色摄影系列——《电视画面》(TV Shots),极大地讽刺了当时无力的新闻制度,这在彩色摄影刚刚兴起之时可谓即独到又大胆。 《电视画面》(TV Shots) 但在20世纪70年代,彩色摄影作品很难被艺术界重视。那些传统的黑白摄影人拒绝被一切色块所迷惑。亨利·卡蒂埃-布列松(Henri Cartier-Bresson)甚至曾用“粗鲁”二字来评价彩色摄影,只因摄影会毫无保留地将眼前最真实的色彩世界捕捉到镜头里面。而格鲁亚特则用他饱和的画面对那些批判彩色摄影的人们做出了强有力的反击。在受到美国波普艺术运动的强烈影响下,他成为了运用色彩作为摄影表达的先锋人物,更使得他在摄影界声名鹊起,为当时的摄影界打开了全新的形式。 到了20世纪80年代,他接连到访了美国、印度、埃及、日本、中东和北非等地区。在那些异域风情的国度,他陶醉在光影与色彩的相互交融下,“色彩是令人激动的,”他说道。“色彩是有磁性的,更是可感的,我将色彩视为一种神秘的东西。”他镜头下那些机理丰富的物与景,以及构图、序列、光影、细节同时被考虑进小小的取景器里。 对色彩世界保持领先 格鲁亚特在1986年成为了马格南图片社的正式一员,并被视为美国彩色摄影先锋人物威廉·艾尔格斯顿(William Eggleston)和史蒂芬·肖尔(Sthephen Shore)的接班人,以及发现彩色摄影潜能的欧洲摄影师。他电影般的画面将光影、色彩和建筑打造成精彩的生活舞台。“摄影最终是与现实生活的斗争,你或是在恍惚中捕捉到一张照片,或是失去一切。相比在家里安稳地生活,我宁可永远在这种斗争中游走,”格鲁亚特说道。 “世界是那么的普通,但事实上没有任何一样东西是平常的。我们要对身边的一切保持警惕——对我来说,用新鲜的视角去捕捉生活中的事物的是最重要的。”现年76岁的格鲁亚特与他的两位女儿一同在巴黎生活,但他的创作依然未曾停止,只不过他已放弃胶片改用数码器材,但他仍然用一贯的幽默和好奇保持着对色彩世界领先的姿态。 “无论是波普还是街拍,幽默感对于我来说非常重要,”格鲁亚特说道。他喜欢让自己保持兴奋地去发现一切,这也正是他对这个世界不断探索的方向:幽默、不确定性、偶然和未知。“这关乎于自由,如果你一直呆在同一个地方太久,你会认为你身边的一切都是理所应当的。” 【版权声明】 如需转载本公众号内容: 1.保持图文完整 2.完整标注版权及本公号ID、二维码 3.转载文章标题加上“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字样 4.未按此规定转载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由中国摄影家协会协办。 《摄影公社》是本会为全国各地首席代表和会员及摄影家服务的信息平台。 本刊每周三发布一期。欢迎大家来稿并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我们】 电话:010-65978100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12条48号(100007) 【更多内容】 请登陆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官方网站www.icsc1839.org 或关注icsc1839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