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文件为摄影 史上首次
文章标题: 1.一号文件为摄影 史上首次 2.人民网:国家版权局规范摄影作品版权秩序加大打击侵权盗版力度 3.国家版权局关于规范摄影作品版权秩序的通知 国版发〔2020〕1号 一号文件为摄影 史上首次 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规范摄影作品版权秩序的通知》 日前,国家版权局发布2020年一号文件《关于规范摄影作品版权秩序的通知》,这是国家多年来首次单独针对某个艺术门类出台的规范性措施,也是历史上首个关于摄影版权的文件,引起新闻界、出版界、文艺界和摄影界的极大关注和热烈反响。中国政府网、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中国文化报、中国日报、央广网、中国网、中新网、光明网、中国经济网、第一财经、搜狐网、新浪网、凤凰网等国家级和社会网络媒体、平面媒体纷纷转发和刊载。广大摄影家为国家积极维护摄影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和规范我国摄影作品传播秩序感到由衷的喜悦和无比的振奋。 摄影术自1839年诞生即轰动世界,作为一种记录客观现实、表达主观意愿的艺术形式,极大地改变了人类对世界的认知和人们的生活方式,开启了人类现代文化图像化、数字化,被今日权威媒介评为影响人类生活的世界百项重要发明。世纪之交,进入信息大爆炸时代,生活节奏加快,图像作为形象、便捷的阅读方式风行世界。随着科学技术进步,人们生活水平提高,摄影器材普及,智能手机摄影功能丰富,以及互联网平台技术的发展,图片的创作生产和传播使用得到爆发式增长和空前的繁荣,不仅在传统的出版、报纸、杂志等媒体上被大量地使用,更在网络上成为一种主要的语言方式和交流工具,影响和改变了国人生活的微信服务技术,就是以影像社交平台而问世。根据业内权威机构2019年统计数据显示,自我国各互联网平台上线运营以来,使用图片高达570亿幅。在信息时代的今天,图像已成为人类信息交流的重要手段,读图已成为人类获取知识的习惯,拍照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图像充斥着我们的世界,为人们带来极大的便利和乐趣,摄影与当代社会生活的关系日益密切和重要。与此同时,众多不尊重摄影作者和影像版权的事例屡见发生,因为在不少人的头脑里,摄影创作是简单的,照片成本是微小的,现行法律的侵权代价是低廉的。 中国摄影家协会和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等行业组织多年来为摄影家权益等问题积极呼吁、建言献策,仅向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及国家版权局等国家机构递交提案、议案等达数十件,社会各界和广大著作权人对图片使用的乱象深恶痛绝,随着2019年世界首张“黑洞”照片的版权之争,引爆为全国媒体和社会对摄影版权问题的广泛关注,业内对版权乱象的呐喊强烈发声,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国家版权局根据社会各界反响和图片传播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图片版权整治纳入“剑网2019”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此次国家版权局发布的2020年一号文件《关于规范摄影作品版权秩序的通知》,进一步重申摄影作品受法律保护,规定了图片经营和使用单位的义务,强调了摄影家在教科书中的获酬权,明确了著作权管理组织的法律地位和法定职责,鼓励行业组织形成合力,要求各级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加大打击摄影侵权力度。文件的出台,将对我国摄影作品的有序传播和广泛使用产生重要影响,对维护摄影家合法权益和繁荣摄影创作发挥重要作用,作为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必将载入中国摄影和国家版权发展史册。(宗社全) 2017年7月,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在中国版权协会主办的“互联网+图片版权保护与发展”研讨会上,呼吁加强网络使用摄影作品的监管,打击侵权盗版行为,维护图片产业健康有序的良性发展。 人民网对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规范摄影作品版权秩序的通知》进行报道 国家版权局 人民网北京6月11日电 日前,记者从国家版权局获悉,为加大图片领域版权整治力度,规范摄影作品版权秩序,国家版权局近日发布了《关于规范摄影作品版权秩序的通知》,对摄影作品相关版权问题进行了厘清,推动构建摄影作品版权保护长效机制。 国家版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各级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打击摄影作品侵权盗版力度,严厉查处图库经营单位通过假冒授权、虚假授权等方式非法传播他人作品的侵权行为,着力整治图库经营单位在版权经营活动中存在的权属不清、不正当维权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维护摄影作品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任妍)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在头版重要位置刊发《关于规范摄影作品版权秩序的通知》 国家版权局 关于规范摄影作品版权秩序 的通知 国版发〔2020〕1号 2019年4月,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和中国摄影家协会联合主办的“加强行业自律 尊重摄影创作”座谈会在京召开。老中青三代摄影人集聚一堂,共同研讨在互联网时代,如何才能真正提高人们的版权保护意识,积极主动做好摄影创作者权利保护。面对技术进步和科技迅猛发展时代的海量图片市场需求,摄影人不能在推动摄影作品依法授权、有序合法传播与合理使用中缺位,要直面现实以积极的姿态给予应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