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的权利与艺术的尊严 2020年11月25日 总第270期

2020-11-25 15:03 来源: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摄影公社 编辑:jun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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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的权利与艺术的尊严

2020年11月25日  周三 总第270期

摄影——在这里更加得到尊重

【本期内容】

⊙最高法发文加强著作权保护

⊙国家版权局通知

⊙著作权法修订后需关注几点

⊙长时间曝光最容易犯的10个错误




最高法发文加强著作权保护 明确署名推定规则等问题

       

来源 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1月16日电(记者罗沙)最高人民法院16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保护的意见》,切实加强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著作权保护,充分发挥著作权审判对文化建设的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

意见提出,依法加强创作者权益保护,统筹兼顾传播者和社会公众利益,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大力提高案件审理质效,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试点工作,着力缩短涉及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类型化案件审理周期。

意见明确,在作品、表演、录音制品上以通常方式署名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应当推定为该作品、表演、录音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对于署名的争议,应当结合作品、表演、录音制品的性质、类型、表现形式以及行业习惯、公众认知习惯等因素,作出综合判断。

意见同时提出,高度重视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发展新需求,依据著作权法准确界定作品类型,把握好作品的认定标准,依法妥善审理体育赛事直播、网络游戏直播、数据侵权等新类型案件,促进新兴业态规范发展。

意见还对销毁侵权复制品及材料和工具、充分填补权利人损失、准确认定侵权故意以及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国家版权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著作权行政执法证据审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国家版权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加大著作权保护力度,提升著作权行政执法效能,完善著作权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减轻权利人维权负担,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现就进一步做好著作权行政执法证据审查和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权利证明

1.投诉人向著作权行政执法部门投诉时,著作权行政执法部门应当要求投诉人提供其主张的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证据。

2.投诉人提交的下列材料,可以作为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归属的证据:作品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取得权利的合同;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著作权认证机构或者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出具的著作权认证文书;其他可以据以推定权利归属的证明材料。

3.著作权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查明投诉人提出权利主张的作品、表演或录音制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且尚在保护期内。如无相反证据,著作权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推定投诉人主张的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存在于该作品、表演或录音制品中。

4.如无相反证据,以通常方式署名的作者、出版者、表演者或录音制作者,著作权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推定为该作品、表演或录音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

5.著作权行政执法部门在依据本通知第4条推定权利归属时,如被投诉人无法提交相反证据,不再要求投诉人为证明其权利归属、已取得许可或者被投诉人的行为构成侵权而提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许可、转让协议或者其他书面证据。

二、关于侵权证据

6.投诉人向著作权行政执法部门投诉时,著作权行政执法部门应当要求投诉人提供被投诉人侵犯其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证据。

7.投诉人提交的下列材料,可以作为其提出权利主张的作品、表演或录音制品被侵权的证据:侵权作品、表演或录音制品和购买记录;涉及侵权行为的账目、合同和加工、制作单据;证明侵权行为的照片、视频或网页截图;证明出版者、复制发行者伪造、涂改授权许可文件或者超出授权许可范围的证据;其他能够证明侵权行为的材料。

三、关于侵权认定

8.投诉人提交权利证明文件以及侵权证据等相关证据材料后,被投诉人主张已经取得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的,应当提交取得许可的证据,著作权行政执法部门应当进行调查核实。被投诉人不能提交上述证据且现有证据足以支持侵权认定的,或者被投诉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取得许可的,著作权行政执法部门应当认定被投诉人的行为构成侵权。

9.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复制品的发行者不能证明其发行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著作权行政执法部门应当认定其行为构成侵权。

10.根据投诉人提交的权利证明文件以及侵权证据,著作权行政执法部门能够直接认定被投诉人的行为构成侵权的,无需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11.著作权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通过虚构授权、虚假授权等方式非法传播他人作品的侵权行为,依法规范权属不清、不正当维权等行为。

                                                                                                  国家版权局

2020年11月15日




著作权法修订后需关注几点


来源 工人日报


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著作权法修改后共6章,67条,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新的著作权法从当前的经济发展态势及信息、网络新技术应运而生的角度,通过对作品类型、权利归属、侵权等方面的修订,强化了权属保护,进一步遏制了著作权侵权行为。

一是加强了著作权保护。修改后的著作权法新增“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参与该权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给予赔偿”条款,同时,大幅度提高了侵权损害赔偿的上限,增加了惩罚性赔偿制度,法定赔偿上限提高到500万元。

二是拓宽了保护的作品类型。规定视听作品,将类电作品改为视听作品,“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及其他视听作品”“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在这次著作权法修改中,统一改称为视听作品。

修改作品定义,作品客体类型开放。此次修改,对作品定义和作品类型作了修改。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等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同样是作品。同时,对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进行了明确。

三是强化了著作权的权利归。如对演员职务表演权利归属规定,著作权法修改增加了演员职务表演,即演员为完成本演出单位的演出任务进行的表演为职务表演,演员享有表明身份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其他权利归属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职务表演的权利由演出单位享有。




长时间曝光,最容易犯的10个错误


来源 摄影函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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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一:防抖系统设置为开启状态

防抖性能可以帮助我们获得更加锐利的图像,并且减少由于机身震动所带来的模糊,在我们进行弱光慢速摄影时非常有用。问题是如果相机处于相对稳定的三脚架上(如果你正在进行长时间曝光,那相机一定在三脚架上),发生震动的可能性就很小了。

即便没有出现移动,这种防抖系统也会尝试通过移动镜头镜片或是传感器来对抖动进行补偿。所以,如果你的相机安安稳稳地放在三脚架上,记得把防抖功能关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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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二:忘记使用反光板预升

在单反相机中,光线会通过镜头,然后被反光板反射到取景器中。当按下快门的一瞬间,反光板会收起以便让光线直接投射到传感器上。这种移动会造成机身的微小振动,从而导致照片模糊。

为了避免这种震动,你可以激活反光板预升功能。激活之后,在首次按下快门时,反光板会抬起,而当你再次按下快门时才会进行拍摄。别小看这区区几秒钟的间隔,它可以让机身避免震动!当然,如果你用的是无反相机,就可以忽略此条。

错误三:没有使用渐变滤镜

在一些情况下(光比不是很大的地方),只用一片中灰密度镜就可以让你得到想要的照片效果。然而,在许多情况下,光线条件要求我们使用中灰渐变镜来保持曝光平衡。对于一个曝光时间长达几秒钟甚至几分钟的快门速度来说,你需要做的就是正确调整手中的滤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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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四:为了延长曝光时间将光圈设置到f/22

可能你会想:如果缩小光圈,就会获得更长的曝光时间。所以动动手指头把光圈从f/11调到f/22,就可以把曝光时间从30秒延长到两分钟。理论上讲,这并没有错。但不幸的是有一种物理现象被称作光学衍射,也就是当光圈小于f/16时,图像的锐度会大幅降低。

如果你已经使用到了f/11并且渴望更慢的快门速度,降低ISO感光度或是使用减光滤镜将会是更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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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五:忘记调整感光度

感光度是长时间曝光时的一大助力,有时你可能会忘记对感光度进行调整而只照顾到了光圈和滤镜。记住每个相机都有一个感光度范围,在这个范围内,它的输出质量几乎是相同的。在高级相机中,这个范围通常是ISO 50~ISO 200。这意味着你将有两档的调整空间,而在长曝摄影中两档就意味着几分钟的曝光时间。

错误六:像在工作室里一样拍摄

当你在舒适的房间或是工作室内进行拍摄时,没有外界因素会影响你的照片质量。但如果你正屹立在海边的岩石上,面对着壮丽的海上风暴,用不了多久你的滤镜就会彻底“湿身”。

别忘了临行前在包里装上一块干净的擦镜布,因为滤镜即便沾上了最微小的水滴,都会引起很高的衍射现象,从而使照片毁于一旦。永远不要低估大自然的力量,即便是晴空万里,变天也不过就是一盏茶的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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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七:选择劣质滤镜

每次在镜头前加上一块滤镜,我们光学系统的整体质量都会无可避免地被降低。的确,一些远近闻名的滤镜品牌是十分昂贵的,但对于滤镜一定要注重质量。你并不需要集齐ND和GND滤镜的所有型号,试着去了解你最常使用的是哪款滤镜,然后记住要用你的ISO和光圈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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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八:低估风的威力

当你进行长曝时,你的相机也会因为长达数分钟的曝光而受到来自外部环境的影响,即使是偶尔光临的几秒钟的风,都会让你功败垂成。买个稳定的三脚架,然后把它妥善安置好。如果有必要,就在三脚架挂钩上挂上额外的重物,来增加三脚架的稳定性。避免使用三脚架中轴,升起中轴将会降低三脚架的稳定性。

错误九:没有盖上取景器

好不容易曝光了三分钟,预览时却发现照片充满了奇怪的紫边和光晕。这是为什么呢?尽管相机只想让光通过镜头进入,但不幸的是仍然有其他潜在途经会伤害到你的照片,而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取景器。为了防止光线从这里进入,在对焦后记得罩上它。

如果你的相机并没有给你提供一个盖子,你可以使用黑色胶带,如果不幸没有胶带,那么嚼过的口香糖也聊胜于无。取景器入光引发的最典型结果就是出现光晕。对的,如果你是无反相机,那么请再次忽略此条!

如果你使用插片滤镜系统,那么另一个可能存在的漏光途径就是滤镜间的缝隙(这也就是为什么许多摄影师喜欢螺口滤镜)。在这种情况下,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用黑胶布。滤镜漏光最典型的表现形式就是出现紫边。

最后,如果你使用的是移轴镜头,或是安装了镜头转接环,漏光问题或许会出现在镜头上。解决这种情况的最好方法就是用围巾罩上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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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十:轻信滤镜厂商

当你辛辛苦苦买了个6挡ND滤镜,并且天真地认为它真能给你6挡的效果。不幸的是,你又错了。在我有生之年,我从没有发现有一款滤镜可以与厂家宣传保持绝对一致,当然这种差异通常是很小的,但是即使是半档的差异,在长时间曝光中也意味着几分钟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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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这些错误,可以尝试如下步骤:

选个房间,开灯关窗。(你需要一个光线绝对稳定的地方)

架好相机拍摄一张房间的照片,直到得到一个完美的直方图。记录下所有的拍摄数据(感光度/光圈/快门速度)。

安装上ND滤镜,然后调整机身参数设置,使得曝光与之前的照片一致。

带着ND滤镜拍一张照片。

观察两张照片的直方图并进行比较,如果他们完全相同, 说明滤镜厂商标注的滤镜规格是准确的。如果新的直方图偏左,你的滤镜就比他宣称的规格要高;反之,如果向右偏,则说明滤镜的实际规格低于厂家的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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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直方图不能够重合, 那就改变快门速度再拍摄一张,以此来获得可以和无滤镜拍摄样张重合的直方图。当你发现了称心的滤镜后,试着建立自己的快门速度换算表。而另一个可能的方法是在你的手机上安装相应的APP,它能让你在使用滤镜的情况下,快速得到正确的快门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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