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集体管理的思想盛宴 ——中国国际著作权集体管理高峰论坛在京召开

2020-12-10 17:01 来源: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 编辑:junner

由国家版权局指导、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主办的我国首个以“著作权集体管理”为主题的国际高峰论坛——“中国国际著作权集体管理高峰论坛”于12月2日在北京隆重举行。

本论坛亦是在11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2020版著作权法后的首个专注著作权集体管理的国际高峰论坛,参加论坛的各位嘉宾对即将生效实施的新版著作权法,对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产生的影响,进行了前瞻性的讨论和分析。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在书面致辞中指出,首先要从版权工作全局看待著作权集体管理工作。近三十年来,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在完善制度、加强监管、规范运作和国际合作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也存在着问题、面临着挑战,要在新形势下不断完善著作权集体管理。他强调,集体管理组织要严格落实法律法规的规定,主动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管;要坚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非营利性,坚决杜绝商业机构介入著作权集体管理;要适应新技术不断创新机制和管理,转变观念优化服务,加快补短板强弱项;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要加强合作精诚团结,要牢记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初心和使命。

赵秀玲副局长在主题发言中指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集体管理制度,必须在借鉴国外有益经验的基础上,从我国实际出发,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要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引领,不断完善集体管理制度机制体制,提升治理能力,打造服务型集体管理,最终服务于国家文化强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下一步,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严格规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业务活动,坚决纠正查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违规行为,防止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滥用权利,切实保障著作权人和使用人的合法利益,推动建立规范、高效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秩序。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孙娜娜处长在发言中介绍新修订著作权法的情况,对作品的定义进行了开放性的规定,引入了视听作品的概念,并对视听作品权利归属进行了规定,定义集体管理为非营利性法人,并引入了集体管理收费标准异议机制,增加了录音制作者的广播和表演的获酬权的规定,修改还涉及到了作品登记、侵权赔偿等方面的规定。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官员邓玉华在致辞中表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非常关注中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的发展,将在加强和国际社会的交流,促进中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发展方面做出积极努力。 国际唱片业协会(IFPI)全球法律和许可业务负责人Lauri Rechardt和英国录音表演协会(PPL)首席执行官Peter Leathem介绍了全球唱片行业的集体管理组织的发展状况和英国的录音著作权集体管理的发展。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王迁对录音制作者的广播和表演获酬权的问题进行了解读,并建议对此实行强制集体管理;厦门大学教授林秀芹2020版著作权法对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的发展将会产生的影响进行了讨论和分析,提出了在以后的著作权配套法规中,对新法规定的集体管理组织收费标准仲裁机制要进一步规定实施细则,提出了建立延伸集体管理的必要性;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瑛通过对涉及到著作权集体组织的案例,提出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建立强制集体管理的必要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胡开忠提出,新版著作权法规定的费率异议机制在具体执行层面需要进一步细化,要增加集体管理组织的透明度和监管,在完善的集体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延伸集体管理制度。中央财经大学研究员李陶介绍了德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提出了诸多可供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发展可借鉴的经验。

江苏高院法官宋健、上海市浦东法院徐婷姿、北京互联网法院张连勇、绍兴中院秦善奎、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林子英,结合涉及到著作权集体管理的司法判例,提出了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和解决思路。

太合音乐高级副总裁刘鑫在发言中,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在保护权利人的权益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提出了音集协这几年在破除历史积弊后的良好发展势头。中国娱乐行业协会秘书长孔明提出,集体管理制度是科学和有效率和有温度的制度,建立权利人和产业共同发展的共赢机制,同时对国家版权局强调的卡拉OK版权费收取“二合一”制度建立版权秩序促进行业发展的重要性。上海好乐迪代表朱南从使用人的角度,提出完善和发展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代理总干事周亚平、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作为集体管理组织的代表,对中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取得的成绩和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介绍,并提出将要加强宣传,社会各界加强对集体管理的了解,希望政府和司法机关及社会各界支持集体管理的发展 。

在本次论坛上,论坛主持人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总干事林涛还宣布,根据国家版权局今天官网发布消息,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荣获“中国版权保护金奖管理奖”,这是中国国家版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在中国设立的版权保护领域的最高奖项,这是对音集协工作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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