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著作权登记——摄影第一

2021-03-23 10:41 来源: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摄影公社 编辑:jun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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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版权局发布了关于2020年全国著作权登记情况的通报。通报显示,2020年我国著作权登记总体依然呈现出稳步增长趋势,总量达到503.95万件,同比增长20.37%其中作品登记331.6万件,计算机软件登记172.2万件。从作品类型来看,摄影作品以151万件的登记数量位居榜首,占登记总量45.56%;第二位美术作品129.5万件,占登记总量39.06%;第三位文字作品21.2万件,占登记总量6.42%;此后依次为影视作品、录音制品、音乐作品、录像制品、模型、戏剧、曲艺、建筑作品等。

摄影作品著作权登记数量连续数年位居榜首,得益于时代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摄影术自1839年诞生即轰动世界,作为一种记录客观现实、表达主观意愿的艺术形式,极大地改变了人类对世界的认知和人们的生活方式,开启了人类现代文化图像化、数字化,被今日权威媒介评为影响人类生活的世界百项重要发明。世纪之交,进入信息大爆炸时代,生活节奏加快,图像作为形象、便捷的阅读方式风行世界。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摄影器材的普及,智能手机摄影功能的丰富,以及互联网平台技术的发展,图片的创作生产和传播使用得到爆发式增长和空前的繁荣,不仅在传统的出版、报纸、杂志等媒体上被大量地使用,更在网络上成为一种主要的语言方式和交流工具,影响和改变了国人生活的微信服务技术,就是以影像社交平台而问世。在信息时代的今天,图像已成为人类信息交流的重要手段,读图已成为人类获取知识的习惯,拍照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图像充斥着我们的世界,为人们带来极大的便利和乐趣,摄影与当代社会生活的关系日益密切和重要。

摄影作品著作权登记数量连续数年位居榜首,得益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新成果,社会各界和广大摄影人的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显著增强。2020年,国家版权局以一号文件的形式发布了《关于规范摄影作品版权秩序的通知》,这是国家多年来首次单独针对某个艺术门类出台的规范性措施,也是历史上首个关于摄影版权的文件。11月,主席令(六十二号) 改变摄影“二等公民”地位,《著作权法》(2020修正)中规定,摄影作品著作权保护期延长至作者终生及去世之后50年,此项改动将摄影作品提升至与其它文艺作品同等地位进行保护,终于摘去了扣在摄影人头上多年“二等公民”的帽子。广大摄影人为国家积极维护摄影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和规范我国摄影作品传播秩序感到由衷的喜悦和无比的振奋。

中国摄影家协会和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等行业组织多年来为广大摄影人权益等问题积极呼吁、建言献策,仅向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及国家版权局等国家机构递交提案、议案等达数十件,《著作权法》修法工作更是协会经过16年的不懈努力为广大摄影人争取到的新权利,对维护摄影家合法权益和繁荣摄影创作具有重大意义和作用。此次摄影作品的登记数量从侧面也可以反映出,广大摄影人积极创新、推动创作,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实承担起记录新时代、书写新时代、讴歌新时代的责任与担当。



2020年全国著作权登记总量超500万件

同比增长20.37% 摄影作品登记量以45.56%居首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3月16日,国家版权局对外通报2020年全国著作权登记情况。2020年全国著作权登记总量达5039543件,同比增长20.37%,其中完成作品著作权登记3316255件,同比增长22.75%;完成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1722904件,同比增长16.06%。

2020年全国作品著作权登记量总体依然呈现出稳步增长趋势,北京市登记数量居首位达1004676件,占全国登记总量的30.30%。上海市紧随其后达318906件,占登记总量的9.62%。居第三位的是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达290693件,占登记总量的8.77%。其他进入前6位的是江苏省281984件,天津市213415件,山东省201181件。以上登记数量占全国登记总量的69.70%。

值得关注的是,相较于2019年,甘肃、云南、贵州、天津、黑龙江、内蒙古、山西、宁夏、山东、安徽等省(区、市)的作品著作权登记量增长率均超过了100%;吉林、江西、湖南等省的作品著作权登记量增长率均达50%以上。

从作品类型来看,登记量最多的是摄影作品1510914件,占登记总量的45.56%。列第二位的是美术作品1295415件,占登记总量的39.06%;第三位为文字作品212797件,占登记总量的6.42%;第四位是影视作品191332件,占登记总量的5.77%。以上类型的作品著作权登记量占登记总量的96.81%。此外,录音制品28765件,占登记总量的0.87%;音乐作品16478件,占登记总量的0.50%;图形作品14765件,占登记总量的0.45%;录像制品6185件,占登记总量的0.19%;模型、戏剧、曲艺、建筑作品等共计39604件,占登记总量的1.19%。

通报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信息显示,2020年全国共完成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1722904件,同比增长16.06%。从登记区域分布情况来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区域主要分布在东部地区,登记量约115万件,占登记总量的66.8%,其中,广东、北京、江苏、上海的登记总量约79万件,约占东部地区登记数量的68.7%。从登记区域增长情况来看,增速最快的是西部地区37.3%,高于全国整体增速约21个百分点;第二是中部地区25.0%;第三是东北地区21.9%;第四是东部地区10.5%。

从各地区登记数量情况来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较多的省(市)依次为:广东、北京、江苏、上海、浙江、山东、四川、河南、福建、天津。上述地区共登记软件约124万件,占登记总量的71.8%,其中,广东省登记软件约24万件,占登记总量的13.8%。

国家版权局还通报了著作权质权登记情况。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质权登记信息显示,2020年全国共完成著作权质权登记384件,同比下降28.49%。其中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权登记327件,同比下降9.42%;作品著作权质权登记57件,同比下降67.62%。

国家版权局要求各地区著作权主管部门和著作权登记机构要进一步优化流程,突出质量,提高效率,为权利人提供更好服务,推动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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