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的权利与艺术的尊严 2021年04月07日 总第288期

2021-04-07 16:13 来源: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摄影公社 编辑:jun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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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的权利与艺术的尊严

2021年04月07日  周三 总第288期

摄影——在这里更加得到尊重

【本期内容】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助力高质量发展

⊙使用图片需谨慎,当心惹官司!

⊙中国摄影收藏处于欧美七八十年代起步阶段

⊙我不是艺术家,我只是一名摄影师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助力高质量发展


来源 经济日报


知识产权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也是一国参与全球竞争的核心要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我们必须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要认识到,创新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源头活水,只有创新才能赢得未来与发展。当前,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面向未来,我们要把更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融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加强国际合作、推动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更好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其一,完善知识产权立法是重要保障。完备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前提。完善知识产权立法,与时俱进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一方面要严格执行民法典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规定,发挥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重要作用,从基本法的层面指导和引领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另一方面也要加快完善知识产权各项单行法律法规,尤其需进一步统筹推进攸关科技与创新的专利法等技术类知识产权的立法和修订工作,协调民法与知识产权法之间的关系,明晰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作用等。同时,应将知识产权的制度、理论和规则的创新与经济高质量发展联系起来,与构建新发展格局联系起来,从而让知识产权保护有法可依,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符合客观规律的遵循之道。

其二,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是关键内容。知识产权是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也是进行国际合作的关键内容。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既要着眼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通过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吸引外资,进一步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还要适应我国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的新形势,加强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研究,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协调,为我国企业“走出去”获得平等保护提供制度支撑。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促进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作用,深化同共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合作。另一方面,要支持相关国家加强能力建设,充分利用各类多双边对话合作机制,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推动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制向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

其三,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是有力支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就必须在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上下功夫,适应当前技术创新的需要,造就一支知识产权理论知识功底扎实、实务技能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知识产权领军人才队伍,全面发挥优秀人才示范和事业引领的重要作用,同时要重点培养社会急需紧缺的技术和涉外类知识产权人才,通过政策引导,带动人才队伍的建设与发展。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一方面,要鼓励引导相关部门、教育机构、行业协会等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的培训力度,探索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和创新。另一方面,还要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队伍人员配备和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审判、仲裁、调解、公证、社会监督等人才的选聘、管理、激励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岗位锻炼,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维权实践中的作用,从而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使用图片需谨慎,当心惹官司!


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上海富昱特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富昱特公司)起诉北京某某阳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某某阳光公司)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作出二审判决,认定某某阳光公司未经富昱特公司许可,擅自使用富昱特公司享有著作权的图片的行为构成侵权,需停止侵权并赔偿富昱特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800元,驳回了某某阳光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了一审判决。

擅自使用图片引诉讼

公开资料显示,富昱特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图片制作、图片拍摄、图片设计的公司,其拥有自拍自制图库品牌imagemore,是国内合法版权图片公司,也是图库的供应商。

2018年,富昱特公司发现在名为“第二书房阅读空间”的微信公众号(下称涉案微信公众号)里发表的《贴春联的最强知识贴,春节你用的上》文章中,未经许可使用了其享有著作权的图片(下称涉案图片)。后经取证了解到,涉案微信公众号“第二书房阅读空间”的认证主体是某某阳光公司。沟通无果后,富昱特公司向北京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对方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万元。

对于富昱特公司的起诉,某某阳光公司否认侵权并辩称:首先涉案图片不具备独创性,不应享有著作权。而且涉案图片版权权属不明,富昱特公司无诉讼权利。其次,某某阳光公司不是第一侵权人,涉案文章属于网络转载,有多个侵权主体,涉案图片也未标注“版权所有,严禁转载”等版权声明字样。再次,富昱特公司获得授权的时间晚于某某阳光公司使用涉案图片的时间,且赔偿金额过高,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故某某阳光公司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属于合理使用并且不应承担任何侵权责任。

北京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结合富昱特公司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其享有涉案图片的著作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并且其在公证取证期间就享有涉案图片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维权权利,某某阳光公司未经许可使用涉案图片的行为构成侵权,法院结合涉案图片的知名度和市场价值等因素,酌情确定赔偿金额总计800元。

一审判决后,某某阳光公司不服,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界定是否具有独创性

在该案中,原被告双方就涉案作品是否具有独创性进行了抗辩。对此,富昱特公司认为,其所提交的证据表明涉案图片系由其摄影师拍摄制作,理应享有涉案图片的著作权;而某某阳光公司则认为,涉案图片属于网络转载,图片本身也没有标注版权声明等字样,且不具有独创性。那么,在此类案件中,何种情形下涉案图片具有独创性呢?

对此,根据著作权法第三条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回到本案中,二审法院认为,涉案图片是由摄影师拍摄而成,涉案图片的内容由特定位置摆放的毛笔、砚台、含有文字的纸张等细节组成,这些特定的细节,以及拍摄角度与拍摄光线等因素都体现出创作者对拍摄内容的精心设计,也体现了创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图片是否具有独创性,其衡量标准不是图片本身是否具有独创性,而是图片是否呈现出创作者的精心设计,具体到特定拍摄角度、特定拍摄光线,拍摄内容细节位置摆放等因素行为本身,这样所创作出来的图片才具有独创性。

界定是否构成“合理使用”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合理使用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被使用的作品必须已经发表;使用作品的目的必须是出于非商业用;合理使用不应侵犯著作权人的著作财产权以外的其他合法权利;合理使用还需尊重被使用作品著作权人的著作人身权,使用作品必须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作品的出处等。在该案中,某某阳光公司就主张其是对涉案图片的合理使用。如何界定某某阳光公司的使用行为是否是合理使用?

对此,二审法院认为,合理使用应当与作品的正常利用不相冲突,不能损害权利人合法权益。该案中,首先,因其将涉案图片使用在微信公众号上,使不特定的公众可以获得,因此被诉侵权行为不满足在范围上的有限使用;其次,涉案图片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其权利应该由权利人行使,而非未获得授权的其他主体行使。最后,某某阳光公司对涉案图片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减损了权利人的利益,富昱特公司势必因此丧失许可他人使用涉案图片而获得许可使用费的机会。因此,某某阳光公司的行为不能构成合理使用。




李欣:中国摄影收藏处于欧美七八十年代起步阶段


来源 澎湃新闻


澎湃新闻:首先想问您作为收藏家,您如何看待中国现在的摄影收藏市场?

李欣:可以说我们这代人见证了中国摄影收藏市场的起步。随着家用相机的普及和传播手段的进步,作为新兴艺术表现形式的摄影得到越来越多的认可。但若从收藏的角度来看,我们的摄影收藏市场无论在专业度还是在体系构建上都存在一定的不完善。对照拥有成熟摄影收藏市场的西方国家,我们的收藏市场大致处于他们七八十年代刚刚起步的阶段,在很多方面仍有探索和提升的空间。

澎湃新闻:那么我们的艺术场馆在摄影收藏方面表现如何?

李欣:这些年可以看到我们的博物馆和美术馆逐渐开始重视对摄影作品的收藏。以国家级的美术馆为例,2013年中国美术馆开始关注摄影作品,以郎静山的摄影艺术特展开启摄影作品收藏,自此摄影与其他形式的艺术作品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作为艺术收藏的重要构成部分走进了我们的国家级美术馆。但遗憾的是这样的尝试并没有延续下去,受到场馆管理者和策展方认知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摄影收藏和展览并没有形成一套可持续运作的固定模式。

澎湃新闻:您认为作为官方机构的博物馆美术馆应当如何完善摄影收藏?

李欣:首先要做的是对摄影建立认识。目前来看,我们的从业者对摄影的认识还远远不够,这其中有历史的原因,摄影在我们的早年教育中始终被边缘化,中学没有开设摄影课,大学也少有专门的摄影学院,摄影专业大多挂靠在油画雕塑等学院下。进一步来看,部分从业者对摄影的认识仅仅停留在表面,对其深层文化内涵缺乏足够的理解,这就难以从根本上欣赏作品并建立情感共鸣。我们的官方机构应当对摄影及摄影收藏给予充分的认识,将其作为美术界重要的艺术表现形式和重要组成部分应给予更多的重视,要安排专人、专项、专款进行梳理和管理,充分发挥官方艺术机构向大众普及教育传播的职能,也为民间机构的收藏树立好学术标杆。

澎湃新闻:您提到民间的收藏机构,它们是否对官方机构的收藏形成了补充?

李欣:其实现阶段中国民间的摄影收藏做得比官方更出色,在全国各地有一批艺术机构迅速成长起来,比如长沙的谢子龙影像艺术馆,成都的当代影像馆,山东的云志艺术馆,嘉兴的影上书房等它们让我们看到民间收藏机构的活跃和潜力。

澎湃新闻:那么您作为艺术品交易平台的运营者,您认为什么样的摄影作品值得上述机构收藏,是否有一套价值标准?

李欣:摄影收藏有四个基本的标准:首先看是否具有艺术价值,其次看是否为名家名作,第三看是否有历史和文化价值,最后要考量品相如何。在这些基本标准之外我还想强调一点,我认为无论是摄影作品还是其他的艺术表现形式,进入收藏市场的一道门槛是要能反映作品所处的时代和社会背景,它的价值不应仅限于“这张照片对我个体有收藏价值”,而应该是“对社会和大众有收藏价值”,好的作品应当与社会产生紧密关联,特别是当代作品要言之有物,要能和观看者形成互动和共情。

澎湃新闻:我们看到有一些艺术家的作品可能也符合上述价值标准,但是仍然难以进入博物馆等收藏机构进行展示和流通。

李欣:当下中国我们并不缺优秀的摄影艺术家和摄影作品,缺的是高效完整的市场运作链条。当前市场亟需培养出高质量的艺术品代理机构补全缺口,由代理机构发现和推广优质作品形成良性互动。换言之,我们还没有培养出成熟完善的一级市场。

澎湃新闻:您在讲座中把摄影作品分为三大类,即老照片、纪实性作品和当代作品,如今官方的博物馆和美术馆似乎更倾向于收藏老照片或纪实性作品,那么当代的作品应该如何被发现并进入市场呢?

李欣:这些场馆的收藏行为其实反映了市场的需求,这是一个正常的过程。放在书画界也是同样,大家更愿意收藏齐白石张大千的作品,市场需要这类价值稳定知名度高的作品,但同时也应留出30%的空间给新面孔。为此我们需要培育好市场,首先要提高一级市场从业者的专业性和判断力,积极发掘鉴别市场中出现的新热点;随后在二级市场交易中进一步检验并形成认识。这个从一级市场到二级市场的连贯过程构成了收藏体系的重要环节。

澎湃新闻:要建立完整的收藏体系,我们还需要关注哪些维度?

李欣:在建立好对摄影收藏的认识之后我们还需要建立收藏体系,来确保高质量的摄影收藏和展览不再是昙花一现。现阶段比较核心的问题在于懂艺术的人往往不懂市场,而懂市场的人又不懂艺术。早先我们的老一代摄影人大多服务于媒体,在过去只需要做好宣传工作,并不需要了解市场运作,如今的影像市场无疑为我们提出了更高要求,那么我们就需要将二者有机结合,借助各方力量搭建好收藏的体系和学术的体系,同时不断完善定价、法规、市场管理、诚信度等要素,有了一套完整体系的支撑摄影收藏才能够可持续发展下去。需要强调的一点是,我们不能用看经济的眼光看待文化、艺术,GDP有可能在短时间内翻倍,但文化艺术的发展提升注定需要放在更长远的历史时空里来考量,需要时间积淀的同时也要经受时间的考验。构建摄影收藏体系必然是一项长期工作。

澎湃新闻:那么在您看来,西方的摄影收藏模式还有哪些方面值得我们借鉴?

李欣:主要是成熟的商业模式。西方摄影收藏经历了四十多年发展后已经拥有相当数量的专业机构和完备的市场体系。每次参加各类学术研讨会,外方代表介绍他们机构运作模式的环节总能给我诸多启发。比如日本东京都写真美术馆建立了学术委员会制度,制定藏品评判标准,将主观的艺术欣赏与客观的标准相结合,以制度的形式保障了收藏在学术上的严谨和内容上的多元。

澎湃新闻:您多次提到摄影收藏要“建立中国自己的评价标准”,这个应该如何理解?

李欣:在借鉴西方模式的同时我们还要建立自己的评价标准,这个标准应当体现我们特有的历史文化和审美取向,让世界听见我们的声音。2017年我主编了《影像艺术品收藏与投资》,尝试为我国影像艺术收藏建立样本。其实我最想做的事就是把中国的摄影史带进世界的摄影史,在浩如烟海的世界摄影史中占据一席之地。我一个人的声音非常有限,希望未来有更多的人参与进来。

澎湃新闻:最后您认为未来摄影收藏市场的走向如何?

李欣:互联网时代催生了一系列新的命题,我们看到很多新形式的探索,无论是这次展览中采用区块链技术的确权认证,还是最近佳士得拍出千万美元的NFT艺术品,新的技术必然带来全新的创作空间和话语体系。陈丹青老师说影像是 21 世纪最有发展前景的艺术门类,摄影收藏需要一个被认可的过程,就像以往所有艺术形式被认可和收藏的过程一样。处在起步阶段的中国摄影收藏市场蕴含巨大的发展升值空间,出于价格优势和阶段优势值得获取足够的重视,就像我在以往访谈中提到过的一样,如今发展成熟的传统艺术品市场资源日渐稀少,即使投入10亿也很难做成一个好的美术馆,但如果将10亿投入新兴的摄影市场,几乎可以做成全亚洲甚至全世界最好的摄影美术馆。

对此我充满信心。




托马斯·赫普克:我不是艺术家,我只是一名摄影师


来源 摄影函授学院


“我不是艺术家,我只是一名摄影师。”

——托马斯·赫普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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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马斯·赫普克(Thomas Hoepker),德国知名摄影师。1936年生于德国,大学进修艺术史与考古学。1960年开始成为一名摄影师,马格南图片社从1964年开始代理霍普克的拍摄作品,当时的霍普克是德国电视台的摄影记者以及纪实片制片人。

1974年,霍普克与同为记者的妻子Eva Windmoeller前往东德,随后搬到纽约,担任Stern的通信记者。赫普克1988年正式加入马格南图片社,并于2003年至2006年担任马格南图片社总裁。

托马斯·赫普克喜欢在世界各地拍照,有时记录战争,有时只是记录生活。大部分作品拍摄得都是普通的人物,带着真实的记忆,充满了纪实的力量。


- 黑白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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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mas Hoepker / Two boys in rural Portugal. 1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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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mas Hoepker / Austria. Vienna. 1971. St. Stephan's Cathed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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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mas Hoepker / Australia. 1971. A toy kangar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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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mas Hoepker / Austin. Texas. 1963. HEART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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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mas Hoepker / USA. 1963. Along high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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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mas Hoepker / AUSTRALIA. Sydney. 1971. Lifeguards on a be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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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mas Hoepker / Malaysia. Sarawak, Borneo. 1964. Two boys in a longho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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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mas Hoepker / USA. Photograped Ali since the 1960s


- 彩色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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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mas Hoepker / USA. New York City. 1983. Times Square traff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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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mas Hoepker / USA. Brooklyn New York City. September 11th,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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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mas Hoepker / East Germany. GDR. 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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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mas Hoepker / USA. NYC. 1993. On 42nd Stre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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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mas Hoepker / USA. New York City. 1983. St. Patrick's Cathedral on Fifth Aven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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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mas Hoepker / USA. New York City. 1983. A dog smokes a cigaret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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