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的权利与艺术的尊严 2021年04月14日 总第289期

2021-04-15 10:34 来源: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摄影公社 编辑:jun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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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的权利与艺术的尊严

2021年04月14日  周三 总第289期

摄影——在这里更加得到尊重

【本期内容】

⊙“版权链-天平链协同治理平台”显身手

⊙尊重文化创意 激励文化创新

⊙保护知识产权可以这样做

⊙“希望的田野”结脱贫硕果




“版权链-天平链协同治理平台”显身手


来源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北京互联网法院最近审理了一起关于图片的网络传播权纠纷案,法院通过双链对接机制,调取了北京版权保护中心存档的涉案图片版权登记材料,并进行区块链跨链验证。被告对这些版权登记信息的真实性予以认可。这是国内依托“版权链-天平链协同治理平台”审理宣判的第一起著作权侵权案件。

莫以“转载”当侵权挡箭牌

A图片公司起诉称,B公司未经许可在其经营的网站某板块擅自使用A图片公司享有著作权的摄影作品,侵害A图片公司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请求判令B公司赔偿A图片公司经济损失6000元及合理支出1000元。然而,B公司并不同意A图片公司的诉讼请求,认为其对涉案图片的使用属于转载行为,没有主观过错,且其转载日期早于A图片公司著作权登记日期。同时,B公司主张涉案图片在其他图库网站公示标注的权利人为C,不认可A图片公司对其享有著作权。

北京互联网法院在对该案的审理过程中,依托“天平链”与北京版权保护中心“版权链”双链对接机制,依职权调取了北京版权保护中心存档的涉案图片版权登记材料,包括原图、权利归属说明、权利保证书、作品说明书、作品登记申请表等,并进行区块链跨链验证。B公司对上述版权登记信息的真实性予以认可。据此,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以认定A图片公司系涉案作品的著作权人。

北京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定,B公司未经A图片公司许可,在其主办的网站上使用涉案作品,侵犯了A图片公司对涉案作品所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结合A图片公司提交的网页截图,B公司是否“转载”不影响其使用行为的认定。B公司明知其网站中对图片的使用行为存在著作权侵权风险,也知晓获得涉案作品的授权许可途径,仍未采取及时、有效措施避免侵权或取得相应授权,存在一定主观过错,故法院对其该项抗辩不予采纳。最终,法院判令B公司赔偿A图片公司经济损失900元及合理支出100元。

双链协同提供权属铁证

技术进步让图片创作、使用和传播都变得十分便捷,图片类著作权案件数量一直在知识产权案件中占比较高。近年来,在这类案件审理中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引起社会各方的不断关注。

北京互联网法院针对图片类著作权案件中反映出的权利人来源不清、授权不规范、市场机制失灵等问题,推出党委领导、府院联动、规则引领、多方参与的“e版权”诉源共治体系,联合北京市版权局发起“规范图片版权市场,共促产业健康发展”倡议,并与北京版权保护中心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北京互联网法院与首都版权协会(原首都版权产业联盟)联合发布“e版权”诉非“云联”机制。依托这一机制,当事人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在线立案前可一键进入“北京版权调解平台”进行非诉讼调解;通过“云工作站”,法院可以在线指导非诉讼调解,优先进行司法确认。这是全国首个行政与司法部门协作构建的版权纠纷诉讼与非诉讼调解线上线下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它将司法诉讼与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相结合,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通过构建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的纠纷解决体系,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数量。

2020年9月6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与北京版权保护中心联合发布“版权链-天平链协同治理平台”,还应邀参展了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搭建协同治理平台的重要意义在于促进著作权登记和司法审判的“双标统一”,并促进版权链与天平链的“双链协同”。同时,因为所有的版权信息都存储在区块链上,是全程可追溯、不可篡改的,所以证据的证明力很强。在审理版权纠纷案件时,法官足不出户就能调取涉案作品的所有版权登记资料,而且还能在开庭过程中实时查验版权登记资料,依法作出判决。该机制通过统一标准、技术对接、证据上链等关键环节支撑,大大提升了权利人作品登记实际效能,降低维权风险,也是行政司法携手构建版权共治社会体系的重要举措。




尊重文化创意 激励文化创新(数字时代的文化生活)


来源 人民日报


保护著作权也是保护创造。尊重知识、尊重智力创造、尊重文化创意越来越成为网络空间的共识

数字时代的一个显著特征是文化生活的网络化。因为无远弗届的高速互联和日新月异的技术应用,过去私人空间里的写作、编曲、翻拍、剪辑等业余创作以及朋友间的私下分享,可全程在网络空间完成。而一旦公开传播,这种自发的创作、使用、分享行为就和著作权联系到了一起。

互联网上用户生产内容(UGC)蓬勃兴起,让人们常常在不知不觉中进入著作权关系。随着创作门槛极大降低,传播途径日益便捷,人们的文化创意迸发,基于既有素材的改编和再创作越来越普遍。以受到广泛喜爱的视频网站为例,很多用户在制作、上传视频作品时喜欢配乐。用户在进行这些操作时,实际就已进入著作权关系之中。除此以外,还有一些音乐本身就是用户自发创作的产物,处于“匿名”状态,其他用户基于喜爱对其进行传播、应用和改编时,甚至找不到作品的权利归属和许可信息。这也给著作权认定带来一定困难。

网络文艺创作模式的新变化,也给著作权保护提出新课题。网络文学、网络视频、网络游戏创作,常常共用一些流行的人物设定、故事设定、情感模式设定等要素。这些要素都是由互联网上的创作者、读者和用户在长期互动中共同创造、动态累积而成,很难归属于具体作者。这种互联网时代的“集体创作”,原本只局限于群体内部,但其衍生出的具体作品却成为影视改编、商业传播、利益变现的重要源头,这时就特别容易出现著作权纠纷。有些IP开发,甚至不再遵循线性的文学原著—影视改编—商业衍生顺序,而是围绕着某个主题、某个人物、某个故事梗概,由不同媒介、不同创作主体同步交互进行内容生产和传播。共时性的活态文本在不同创作主体之间快速交替往复,使著作权归属和确权难度增加。

面对互联网环境下文化创作生产的这些现实变化,著作权制度的完善势在必行。既要通过著作权保护鼓励原创,也要兼顾文化生产的多样性,保护数字时代的创作活力。文化创作生产的多样化呼唤著作权治理的精细化、科学化。以著作权纠纷较多的网络文学创作为例,在具体的著作权认定上既要对“洗稿”“搬运”等恶意的剽窃、搭便车行为毫不手软,同时对“融梗”“同人”等创作方式谨慎对待,对创作中用到的集体共创成果进行具有操作性的界定,对用户创造内容的“转换性合理使用”予以细致辨别。

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修改后的《著作权法》完善了网络空间著作权保护的有关规定。比如,对“作品”的定义作出了调整,认定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将现行法律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表述修改为“视听作品”。这意味着著作权保护的范围进一步扩大,网络短视频、网络游戏等新类型作品将获得有力的法律保护。修改后的《著作权法》还大幅提高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明确惩罚性赔偿原则等,为创作者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撑腰”。

近年来我国的著作权保护工作在意识增强、平台建设、法律法规制度健全等方面都取得重要进展。与之相对应的,普通大众的著作权意识、著作权素养也日益提升。保护著作权也是保护创造、为著作权付费也是在为更高质量的文化生活付费,类似的认识渐渐深入人心。尊重知识、尊重智力创造、尊重文化创意越来越成为网络空间的共识,著作权自律正带来更大范围内的文化共享。相信随着数字著作权数据资源库的建设,随着许可机制的便利化,以及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治理的应用,未来的著作权保护和著作权利用将进一步相互促进,著作权制度对创造创新的激励作用将进一步凸显。




保护知识产权可以这样做


来源 济南日报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知识所创造的生产力和经济效益在社会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原创的知识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也成为企业长足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几年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逐渐成为人们愈发关注的话题。人们一方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另一方面,如何才能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取证、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等问题仍困扰着普通民众。因此笔者对公民、企业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出以下几点看法:

一、与侵权相关的证据务必保存。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提高我国经济竞争力的最大激励,打击侵权行为有利于建立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因此对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侵权行为提起诉讼时,相关的证据一定要保存,方便举证,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百利而无一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权利人为发现或者证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以普通购买者的名义向被诉侵权人购买侵权物品所取得的实物、票据等可以作为起诉被诉侵权人侵权的证据。”

二、利用司法系统公开平台进行了解和学习。我国已经建立了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平台,这不仅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还能保障社会公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对于想了解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公众,这也是了解和学习的机会和平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指导案例、公报案例和典型案例都能发挥在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审判中的指引作用,因此多看这些案例也能很好地进行学习。

三、关注和参与“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世界知识产权日是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2001年4月26日设立,目的是在世界范围内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的意识,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不论是企业还是公民,在每年的4月26日这天投入知识产权保护的活动和宣传中,对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凝视土地与人民 铭刻时代与历史

“希望的田野”结脱贫硕果,绽影像之花


来源 中国摄影家协会网


4月9日,“希望的田野”的生动画面和鲜活影像,在中国最高历史文化艺术殿堂中国国家博物馆舒展铺陈,气象万千。由中国文联、中国国家博物馆、中国摄影家协会共同举办的“希望的田野——脱贫攻坚 共享小康全国摄影展”,通过集中呈现一批生动刻画脱贫历程、小康夙愿的优秀摄影作品,以真挚的情感、真实的写照、真诚的表达,热烈地向建党百年致敬。

出席开幕式的领导和嘉宾合影。付锐 摄.jpg

出席开幕式的领导和嘉宾合影。付锐 摄

中国文联主席、中国作协主席铁凝,中国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李屹,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前光、胡孝汉,党组成员徐永军,国家博物馆党委书记、副馆长单威,中央宣传部文艺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陆红实,中国摄协主席李舸,副主席柳军,顾问于健、罗更前,分党组成员、秘书长高琴,分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彭文玲,分党组成员、副主席、副秘书长居杨,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心常务副主任厉夫波,以及中国文联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负责同志,中国摄协在京团体会员单位负责人等出席开幕式。开幕式由中国摄协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郑更生主持。

开幕式还邀请到“全国脱贫攻坚楷模”白晶莹,“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张国田、陈路,以及著名作家梁晓声等出席。他们有的是影展中表现的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先进典型,有的是发挥摄影特长助力乡村扶贫工作的摄影人,有的是为影展中的作品撰写感言的作家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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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凝宣布展览开幕。张双双 摄

铁凝宣布展览开幕,并为展览撰写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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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前光在开幕式上讲话。陈黎明 摄

李前光在开幕式上讲话。他指出,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中华民族同贫困作斗争的历史。历经8年,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力度最强、惠及人口最多的脱贫攻坚战历史性地画上了句号,在中华民族发展史、人类社会进步史、世界文明演进史上矗立了又一座光耀古今的里程碑。摄影,是人类社会发展历程的生动证明。这些珍贵的影像将在社会学、历史学和人类学的行进中弥足珍贵,随着时光流逝越发温暖和光彩。虽然它们无声,却可以真实地讲述昨天,也可以自豪地告诉未来。我们非常幸运,成为这个时代的创造者,也是时代的亲历者,更是时代的见证者。

李前光强调,希望的田野,我们努力了很多;希望的田野,我们期待了很久。我们将继续砥砺前行,在充满希望的田野上,不断开拓更加美好的明天。新时代呼唤着杰出的文艺家。希望广大文艺工作者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从平凡中发现伟大,从质朴中发现崇高,用心用情用功抒写出无愧于我们这个伟大时代、伟大民族的优秀作品,谱写新时代“强起来”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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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舸致辞。张双双 摄

李舸在致辞中说,影像是“时间的琥珀”,情感与情节凝结在画面之中,载入国家民族的光辉史册;影像又是“时间的种子”,经由心灵累积传递,凝聚起直面现实的坚定信念。此次展览旨在以影像彰显精神力量,深情讴歌伟大的脱贫攻坚精神。征程波澜壮阔,初心历久弥坚。广大摄影工作者必将满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热爱,自觉肩负培根铸魂、凝心聚力的历史使命,在希望的田野上倾情深耕,主动作为,在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为时代存照、为时代立传、为时代明德,为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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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威致辞。付锐 摄

单威在致辞中表示,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是中国人民的伟大光荣,是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光荣,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光荣!为了真实记录这一伟大历程的奋斗过程,广大摄影工作者深入一线,全心投入,倾情抒写,用影像带给我们震撼,带给我们感动,带给我们希望。“希望的田野——脱贫攻坚 共享小康全国摄影展”,用不同时期摄影家镜头中的作品,向广大观众展现这一激动人心、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

消除贫困是人类共同理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突出位置,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砥砺奋进,取得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为生动记录脱贫攻坚战这一伟大历史实践,在中国文联党组正确领导下,中国摄协团结带领全国摄影工作者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入脱贫攻坚一线,扎根人民、潜心创作,把镜头对准脱贫攻坚主战场主力军,记录人类减贫史上的伟大创举,展现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追求幸福生活的史诗成就。摄影人不畏严寒酷暑,不惧山高路远,用色彩还原脱贫地区山乡巨变、山河锦绣的时代画卷;用镜头聚焦基层干部攻坚克难、倾力奉献的生动画面;用光影见证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追梦圆梦、憧憬未来的幸福瞬间,为民族奋进留下了炽热而厚重的记忆,在这一史诗成就中展现出了光荣的责任与担当。

铁凝和白晶莹在展览作品前合影。 陈黎明 摄.jpg

铁凝和白晶莹在展览作品前合影。陈黎明 摄

与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相交的重要时刻,共展出不同时期近150名摄影家的近180幅作品。参展作品均是多年来全国广大摄影人和基层一线扶贫干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以及亲身参与扶贫助困具体工作中所拍摄的。展览共分为“攻坚”与“圆梦”两个部分,包含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异地搬迁扶贫、教育扶贫、文化扶贫等内容,兼顾不同民族、地域、群体的广泛性。通过新旧照片对比的方式,着重突出黄文秀、白晶莹等奋战在脱贫攻坚战线上的先进人物,以及十八洞村、闽宁镇、悬崖村等被广泛关注的脱贫攻坚区域,彰显了“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的脱贫攻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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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屹(右三)、李前光(左三)、徐永军(左一)、单威(左二)、李舸(右一)、郑更生(右二)等出席开幕式的领导和嘉宾观看展览。陈黎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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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和嘉宾在作品前合影。张双双 摄

展览设计力图实现多元化、多维度的视觉呈现,更好地促进了思想性和艺术性的融合。展厅设计了金黄的麦田实景,脱贫攻坚口号镜面廊道、透空栏栅式摄影展墙和832个脱贫县的竹简造型墙等,既丰富了空间层次,又增强了展览的表现力。展览同时加入了动静结合的互动元素,将观众现场沉浸式体验互动与线上全媒体传播相结合,通过纪录片《出山记》、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小金县美兴镇甘家沟村扶贫书记张飞的视频等,生动反映地区扶贫工作内容。展览还增加了脱贫攻坚数据统计多媒体互动项目,便于观众直观了解脱贫攻坚战在收入、就业、医疗、教育、居住等方面的巨大成果。

展览自启动以来,主办方通过多个平台、多种渠道进行征稿,得到了广大摄影工作者的热情支持和积极参与。一是依托中国文联、中国摄协主办“影像扶贫”工程、历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全国农民摄影大展等,从中挑选展览照片。二是向摄协各团体会员、各大报刊社、各大型网络新媒体平台、知名摄影家等定向征集脱贫攻坚主题作品,并且选派、邀请当地优秀摄影师专门赴习近平总书记曾考察过的贫困地区进行影像回访记录。三是从2020年1月1日至5月中旬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脱贫攻坚优秀作品,共征集到作品3万余幅/组,组织专家评选出优秀作品向大展组委会推荐。四是联合字节跳动公益、今日头条等平台发起“脸庞见证脱贫”图片征集活动,得到热烈的响应。在此基础上,又汇集其他征集活动中获得的图片,从中精选出部分作品,组成温暖的面孔墙在展览中进行别样呈现。

本次展览展场位于中国国家博物馆南1、南2展厅,观众可在现场直观感受图像酝酿的芬芳,也可通过由中国文联网络文艺传播中心策划制作的“希望的田野——脱贫攻坚 共享小康全国摄影展”360°全景展厅体味新时代的温暖和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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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现场。徐晓刚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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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现场。张双双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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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众在脱贫攻坚主题图书展台前翻阅图书。张双双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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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现场。徐晓刚 摄

04.展览现场  徐晓刚  摄 01 ( 放在文尾,横过来).jpg

展览现场。徐晓刚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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