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的权利与艺术的尊严 2021年05月19日 总第292期

2021-05-20 07:07 来源: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摄影公社 编辑:junner

 

摄影公社.jpg

摄影的权利与艺术的尊严

2021年05月19日  周三 总第292期

摄影——在这里更加得到尊重

【本期内容】

⊙使用授权作品后被作者原东家起诉侵权

⊙中央和国家机关行业协会商会第二联合党委成立

⊙我国版权工作取得哪些成效?

⊙版权执法部门打击侵权盗版取得积极成效

⊙街头摄影的幽默瞬间




使用授权作品后被作者原东家起诉侵权


来源 人民法院报


职务作品,通常指的是员工为工作任务所完成的作品。然而人们常有疑问: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到底归属作者本人还是公司?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著作权属侵权纠纷案,驳回了原告要求被告公司停止生产销售侵害其作品复制发行权的侵权产品,以及要求被告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的请求。

2013年至2016年期间,傅某南在赛某加家居装饰公司任职期间,提出创作想法并主持创作了包括案涉美术作品“长角花纹羊”在内的“三羊开泰”美术作品,并代表该公司签署了多份“三羊开泰”作品的订货合同。

2015年4月,傅某南出具授权书,授权本案被告某公司将“三羊开泰”作品进行生产销售,而后某公司在其网店销售该系列作品。同年12月,原告信某宏公司(赛某加公司的关联公司)取得“长角花纹羊”美术作品的作品登记证书。2017年7月,傅某南取得“三羊开泰”美术作品的作品登记证书。

原告信某宏公司认为,自己系该系列作品的著作权人,被告某公司生产销售该系列作品的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进行赔偿,遂将某公司诉至湖里区法院。

庭审中,被告某公司辩称,案涉作品作者系傅某南,某公司使用案涉作品已获得傅某南的合法授权,且在获得授权时,谨慎审查了傅某南的作品登记证书、创作手稿以确认其的著作权人身份,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湖里区法院经审理查明,案涉作品的原始创作手稿可证明傅某南系该系列作品作者。同时,通过傅某南在赛某加公司任职期间几位同事的陈述可知,案涉作品系公司会议讨论形成的创作决定,其中一位同事亦参与了案涉作品的主要设计部分,且傅某南任职期间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多份案涉作品订货合同,由此可推定案涉作品系傅某南在赛某加公司任职期间创作完成的职务作品。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由作者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本案中,虽然案涉作品系职务作品,但赛某加公司对案涉作品不享有著作权,无权将案涉作品的著作权转让予原告信某宏公司。

湖里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某公司生产销售案涉作品,系经该作品作者傅某南的授权,授权过程中其已尽相应的注意义务;而原告信某宏公司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系案涉作品的著作权人。因此,信某宏公司关于要求某公司停止生产销售侵害其作品复制发行权的侵权产品,以及要求某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的请求,证据不充分,不予支持。

据此,湖里区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中央和国家机关行业协会商会第二联合党委成立


5月13日,中央和国家机关行业协会商会第二联合党委成立大会在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隆重召开。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协会党建部部长、中央和国家机关行业协会商会党委书记于中城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工委协会党建部二级巡视员曹博慧主持,第二联合党委所属的19个协会商会党组织负责人及代表参加了会议。

曹博慧同志宣读了中央和国家机关行业协会商会党委《关于成立中央和国家机关行业协会商会第二联合党委的通知》。第二联合党委书记张钰晶、副书记孙永福分别作了表态发言。于中城同志就为什么成立联合党委、联合党委的主要工作任务以及近期重点工作作了讲话。

参会的19个协会商会表示,要在联合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提升本单位党建工作水平和质量。此外,各协会商会分别就本单位党建工作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座谈交流,对党建质量攻坚行动提出意见建议。


        中央和国家机关行业协会商会第二联合党委

                    2021年5月16日

附:

中央和国家机关行业协会商会第二联合党委组成名单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中国商务广告协会、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中国旅游协会、中国旅游景区协会、中国旅行社协会、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中国旅游车船协会、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中国专利保护协会、全国报纸自办发行协会、中国行业报协会、中国电力报刊协会。




“十三五”期间我国版权工作取得哪些成效?


来源  光明网


在近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介绍,“十三五”期间,我国版权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扣住强化版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主题,完善制度、加强监管、优化服务、壮大产业,为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了应有力量。

于慈珂表示,“十三五”期间版权工作的主要成效有以下几个方面:

版权法律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积极推进《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去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新著作权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持续强化法规建设,印发《关于加强网络文学作品版权管理的通知》《关于规范摄影作品版权秩序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既符合中国国情又与国际规则相衔接的版权法律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版权工作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

版权保护水平不断提升。连续多年开展“剑网”等专项行动,打击盗版专项治理富有成效。建立重点影视作品预警机制,对优秀影视作品进行专项保护。版权行政执法体系日益健全,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版权行政保护机制。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成果得到了国内外认可,树立了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

版权工作质量效益不断提高。根据部署,推进版权示范工作,开展“国家版权创新发展基地”试点建设,建立健全全国版权展会授权交易体系,推动版权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理顺著作权登记工作机制,做好版权宣传普及工作,版权社会服务体系日益完善。

版权国际合作交流不断深化。开展国际版权合作,推动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多双边版权关系。积极参与版权国际规则的制定,特别是推动《视听表演北京条约》于2020年4月28日生效,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在我国缔结、以我国城市命名的国际知识产权条约。拓宽版权对外宣传渠道,提升了我国版权国际影响力。




版权执法部门打击侵权盗版取得积极成效处理


来源 国家版权局官网


2021年以来,版权执法部门按照《2020—2021年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部署,不断加大版权执法力度,组织开展了打击院线电影盗录传播集中行动、重点市场版权专项整治等,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集中整治重点领域、重点市场版权秩序,全力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不断优化版权保护环境。截至3月底,各级版权执法部门检查实体市场相关单位4.56万家(次),查办实体市场侵权盗版案件213件。




街头摄影的幽默瞬间


来源 摄影函授学院


微信图片_20210517101124.jpg

街头摄影是当下最热门的摄影方式之一,每个街头摄影师都有自己独特的风格:有的拍街头人像,有的拍街景生活,还有的以色彩、对比、模糊等形成自己的风格。

而有些摄影师,酷爱拍摄那些无厘头的绝妙巧合,因此照片变得幽默、好玩、戏谑。下面来看泰国摄影师Tavepong Pratoomwong的作品。

他不仅能抓住那决定性的偶然,完美的构图中还兼具幽默的故事性。最让人吃惊的是,他总是用传统街头摄影(指在同一点耐心等候最佳瞬间)的方式来拍摄,强大的热情令人佩服。



【版权声明】

如需转载本公众号内容:

1.保持图文完整

2.完整标注版权及本公号ID、二维码

3.转载文章标题加上“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字样

4.未按此规定转载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由中国摄影家协会协办。

《摄影公社》是本会为全国各地首席代表和会员及摄影家服务的信息平台。

本刊每周三发布一期。欢迎大家来稿并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我们】

电话:010-65978100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12条48号(100007)


【更多内容】

请登陆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官方网站www.icsc1839.org.cn 或关注icsc1839微信公众号

11.jpg

版权声明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网页所涉及的任何资料的版权均属本网和资料提供者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引用、复制、转载、摘编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本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Copyright Images Copyright Society of China(ICS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