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榔包装侵权艺人吴京,战狼品牌公司败诉 赔偿34.2万元

2021-07-28 16:40 来源:新京报 编辑:wangxin

艺人吴京起诉战狼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槟榔产品侵犯其肖像权、姓名权一案近日二审宣判,驳回战狼品牌公司上诉,维持原判。战狼品牌公司要向吴京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合计34.2万元。

战狼品牌公司槟榔包装被指侵权吴京肖像

据裁判文书网显示,吴京方于2020年6月获悉,战狼品牌公司经营的淘宝店铺售卖外包装印有演员吴京肖像的“战狼青果咖啡槟榔10元装”“战狼20青果咖啡槟榔”两款产品,吴京代理人网购相应产品发现包装袋内也放入了带有吴京肖像的兑奖卡,外包装和兑奖卡上均标注有“电影《杀破狼》主演吴京助力战狼品牌”字样。另外,抖音多个用户发布有吴京的肖像照对涉案产品的宣传。

2020年12月,吴京方面认为战狼品牌公司侵害吴京肖像权、姓名权,将其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要求战狼品牌公司登报赔礼道歉,赔偿总计112万元(经济损失100万元,精神抚慰金10万元,维权合理开支2万元)。

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认为,战狼品牌公司使用的图片系吴京的个人照,照片展示了吴京面部正面形象,具有高度识别性,战狼品牌公司的行为构成对吴京肖像权、姓名权的侵害。且吴京作为知名演员,其肖像、姓名具有一定商业价值,他人未经许可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法院判决战狼品牌公司赔偿吴京经济损失34万元、公证费2000元,合计34.2万元;要求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使用并回收、撤除、销毁含有吴京肖像和姓名的产品和宣传品;在其经营的网店首页显著位置,连续7天刊登声明向吴京赔礼道歉等。

2021年5月,战狼品牌公司认为一审法院混淆了肖像权和著作权,导致适用法律错误,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战狼品牌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公司已无侵权产品在售

据企业官网显示,战狼品牌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检测和销售于一体的槟榔食品企业,产品以青果槟榔为主,主要品牌为“战狼”。

据天眼查资料显示,战狼品牌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股东及实控人为杨庆峰、何丹,双方各持股50%。

7月19日,新京报记者查询战狼品牌公司官网,企业产品展示中已无带有吴京肖像的槟榔产品;查询淘宝、拼多多等电商平台,也没有相关产品在售。 

健康风险制约槟榔产业发展

公开数据显示,从2000—2020年这20年间,国内槟榔产业就以每年近20%的速度快速增长,截至2019年12月,全国槟榔产业年产值达400亿元,其中湖南占了四分之三,年产值达300亿元。但槟榔行业的发展一直伴随着影响口腔健康的争议。2003年,世界卫生组织把槟榔列入1类致癌物清单。槟榔的健康风险也影响了行业的发展。1996年,厦门发布禁令称,厦门市生产、销售槟榔的,由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2019年3月,湖南省槟榔食品行业协会叫停了湖南所有槟榔生产企业在国内全部广告宣传。

有业内人士认为这或许会倒逼槟榔产业升级改变,对产品进行技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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