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的权利与艺术的尊严 2021年8月11日 总第304期

2021-08-12 13:48 来源: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摄影公社 编辑:wang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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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的权利与艺术的尊严

2021年8月11日  周三 总第304期

摄影——在这里更加得到尊重

【本期内容】

⊙《著作权法》新规护航视听产业

⊙国际大师艺术展,高票价值不值?

⊙对网络盗播体育赛事的监管须更给力 

⊙多重曝光的多种应用




《著作权法》新规护航视听产业


来源 经济日报


新《著作权法》颁行以来,广受关注。其中与视听作品相关的新规则,更是引发持续热议。

这种格外关切,与当下的产业环境密不可分。一般说来,视听内容比其他信息更具吸引力、感染力、传播力。数字网络技术的普及,使视听产品消费者、创作者群体日益庞大。视听产业已成为横跨影视、游戏、体育、综艺的新兴业态。视听作品是该产业的关键生产要素,其产权规则自然成为备受关注的焦点。

总体来看,新《著作权法》适应了视听内容生产、传播的新模式,有利于视听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此次修法将“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改为“视听作品”,这不仅是概念称谓的变换,更意味着相关作品定义范围的厘清和拓展。自拍视频、游戏画面、直播画面、体育赛事画面的制作方法与摄制电影不同。按照原有概念,这些内容能否构成作品,颇有疑问。采用“视听作品”这个包容性更强的概念,意味着新型视听内容只要具备独创性,即可获得作品的“名分”,有利于为新型视听创作提供更有效的激励和保障。

将新型视听创作成果纳入保护范围后,此次修法又在著作权归属方面作了相应安排。考虑到影视剧创作十分依赖制作者的投资和运营,因此在规则上凸显确定性,将其权利法定归属于制作者。考虑到其他新型视听作品的创作未必像影视剧那样以制作者为中心,因此在规则上凸显灵活性,优先按约定分配权利。此“二元架构”能为视听作品确权、利用、保护提供更切实的规范指引。

广播权的新规则也影响着视听作品的保护。近年来,盗用视听作品的网络直播行为日益增多。该行为使用的技术手段不同于传统广播,且其观众只能在指定时间收看,也不符合信息网络传播的特征。针对该情况,是否存在侵权,侵犯何种权利,长期存在争议。新《著作权法》顺应技术发展,扩展了广播行为外延,使其涵盖网络直播,为规制上述行为提供明确依据。

除了加强视听作品保护,新《著作权法》也有利于促进视听作品的使用和传播。比如,对他人视听作品加以剪辑、配音、戏仿,究竟是合理使用还是侵权,曾是个疑难问题。该问题在近期的“长短视频之争”中甚为凸显。新法引入权利限制的“三步检验法”,让合理使用判定标准更周全、明确,为解决上述难题提供支持。生产短视频往往要使用不同权利人的众多视听作品,若分别寻求许可,交易成本比较大。新法进一步明确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职能和运营规范,使其能更好地在权利人与使用者之间传递信息、促成交易,有利于消减短视频行业的正版化障碍和侵权诱因,为短视频平台、用户、版权方合作共赢提供更加公平而便利的环境。

不过,仅靠立法不可能完全预见和涵盖纷繁多变的矛盾问题。司法者和执法者在实践中将面临很多新的挑战。例如,在以“视听作品”容纳新型视听内容的同时,如何平衡激励创新的广度和精度,避免过度的“泛作品化”;在人工智能时代,如何界定AI生成视频的性质和归属……这些都是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在落实规范、应对挑战时,法律界应本着“契合现实、前瞻未来,强化权利、促进公益”的精神,将良法转化为善治,为视听产业提供坚实可靠的发展环境,让更多“佳音靓影”没有后顾之忧。(黄骥)




国际大师艺术展,高票价值不值?


来源 北京日报


近年来,商业性的大师艺术展频频“造访”京城,以西班牙超现实主义艺术家达利为例,过去三年在北京每年必有一场艺术展。不过,人均一两百元的票价,是否物有所值?

单张门票价格三位数

正值暑期旺季,近一个月,京城一连迎来了多场大师艺术展开幕:“从库尔贝、柯罗到印象派——来自法国诺曼底的光影世界·真迹展”在中华世纪坛展出;“萨尔瓦多·达利:梦中的无尽谜团”亮相摩卡艺术中心;“遇见拉斐尔——从文艺复兴到新古典主义大师馆藏展”在嘉德艺术中心开展;还有“宫崎骏与吉卜力的世界”“成为安迪·沃霍尔”等也正在热展。这些展览门票大多价格在三位数,周末票价更高一些,观众反响不一。“总体价格还是可以接受的,不过这两年涨得有点快。”观众王先生这样说。作为观展发烧友的戴女士,暑期几乎每周都会打卡新展,“我感觉大型展览价格还是比较稳定的,倒是一些小展蹭大IP,展品不多却价格虚高。”喜欢逛博物馆的金女士则表示,许多商业性的大师艺术展门票动辄一两百块钱,性价比不高。

“过去,民营机构举办的商业艺术大展比较少,人们习惯于公立博物馆和美术馆不收门票的做法。近年来随着民营美术馆兴起,商业艺术大展数量在不断增加。”天禹文化产业集团副总马莉媛认为,商业艺术大展的门票定价并非漫天要价,而是基于版权、运输、保险、场地等多方面的成本,“我们曾在国外做过调研,特殊商业艺术大展的门票,定价最高达到电影票价的四倍左右,价格在这个范围以内是合理的。”

“真迹”含金量打问号

在众多大师艺术展的宣传中,“真迹”经常被作为宣传的重点。不过,此“真迹”有时候与观众的想象有所出入:印刷很多版的版画是“真迹”;大师的草稿也是“真迹”;还有可能整个展览中只有一两幅“真迹”。观众有可能因此产生被欺骗感,“虽然能想见不可能展出达利的主要作品,但看到展览以印刷品作为展品主体还是让人无语。看宣传以为是展出世界名作原作,但真相却是‘草稿’。”一位观众在社交平台上这样吐槽。

受制于各种原因,能够漂洋过海展出的大师真迹往往是少数,因此很多展览需要借用大量复制品和新媒体作品撑起一个大展。不少观众认为,主办方应该进行充分的提前说明,不能误导观众以为全是真迹。中国美术馆副研究馆员魏祥奇直言,公立美术馆几乎是不容许复制品展出的。观众王女士认为,对于以复制品为主体的展览,自己能接受的票价不超过百元。

观众在成长,消费更理性

在资深艺术媒体人郭成看来,与几乎免费的国内公立博物馆及美术馆不同,商业艺术展览更像是市场经济下的文化产品,“回答票价贵不贵这个问题,要看市场反应,观众的参观热情较高则说明票价与人们的消费能力匹配。给观众推荐一个省钱的办法,就是先去公立博物馆、美术馆参观,感受文化艺术作品的最高水平,再去看别的展览。看多了,对于展览的好坏自然会有判断。”

马莉媛注意到,由于社交媒体的发展,人们对展览品质的提前了解越来越深入,在消费时趋于理性,“不同展览水平参差不齐,消费者的眼睛是雪亮的,不好的内容不会分享。主办方必须想办法提供优质内容,兼顾大众利益和经济效益,才能赢得口碑,实现良性发展。”(记者 王广燕)




对网络盗播体育赛事的监管须更给力 


来源 工人日报

观看东京奥运会、欧洲足球锦标赛已成为广大网民暑期的一项重要文化活动。数以亿计的用户人群、规模庞大且持续增长的市场规模,更让体育赛事网络直播成为公认的“金矿”。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当前网络盗播体育赛事仍屡禁不绝。

近年来,得益于移动网络和智能设备的普及推广,体育赛事网络直播产业受众越来越广、潜能越来越大,这也导致一些人动起了盗播牟利的歪脑筋——通过直播、延播、点播等流媒体形式,以及复制、编辑、删截等方式,利用网络传播未经授权的体育赛事。此次东京奥运会赛事直播版权方的监测系统显示,自7月21日首场赛事开始以来,已发现42家网站侵权点播比赛。

此前,由于相关法律的不完善,对体育赛事网络直播版权的保护面临一定困难。2020年9月,“中国体育赛事转播著作权第一案”再审判决。该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体育直播赛事是否构成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及适用类似的保护方法。

从一审法院判决涉案赛事画面受著作权保护,到二审法院作出完全相反的判决,再到再审维持一审判决,该案的审理持续了5年的时间。法院最终认定,涉案赛事节目构成著作权法保护的电影类作品。但法院同时指出,被诉直播行为适用著作权法的“兜底”权利条款,即“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的调整范围。

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著作权法针对这一问题作出了调整和明确,将“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修改为“视听作品”,这意味着直播、短视频等成了法律保护的对象;将广播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许可的行为扩大到“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转播”“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

尽管有了更明确的法律支撑,但打击网络直播盗版仍任重道远,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侵权获益巨大、公众版权保护意识薄弱等问题,仍有待进一步解决。

主管部门和相关视频平台一方面要主动防范、预警,进行全平台排查,删除、屏蔽侵权内容和链接;另一方面要在赛中严格监控和审核,及时有效处理相关投诉和建议。

盗版直播有市场,也给相关直播平台提了个醒儿——要注重升级用户体验、减少“会员专属广告”之类的套路,不让盗播有机可乘。

体育赛事直播版权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保护好相关权利也是促进体育产业良性发展的重要环节,相关的工作应更给力。




多重曝光的多种应用


来源 中国摄影报


多重曝光是多个影像叠加在一幅画面上,用相机功能做加法的摄影技法。如果您觉得有意思,请阅读本文,作者以佳能EOS 5D Mark Ⅲ为例进行分享。


虚实互融法

虚实互融法,是多重曝光与虚实对焦、曝光加减控制等技巧相互融合的一种摄影技法。常用的方法有3种:一是机位不动,拍摄同一景物;二是机位移动,拍摄不同景物;三是机位不动,拍摄同一景物,依靠曝光加减控制,形成浓淡互融影像的技法。

以第一种拍摄方法为例,首先将相机固定在三脚架上,按下“创意图像”的快捷键,打开多重曝光功能,选择“开:功能/控制”选项,设置“加法”控制模式。然后将镜头对焦模式调为“MF”,固定相机,以-0.3EV曝光值进行第一次实焦图像拍摄。最后,按下“START/STOP”键开启实时显示功能,轻微旋转镜头上的“对焦环”,使镜头脱焦以虚化影像,再旋转镜头的“变焦环”,放大虚化影像,从实时显示屏查看虚实图像的大小比例、位置和融合程度,调整虚化影像的放大尺度,以-2EV曝光值,进行第二次虚焦影像的拍摄。

根据图像回放的虚实融合程度,决定多重曝光的次数。如果虚实图像融合过渡不理想,可以继续进行第三次、第四次虚焦影像的多次再曝光,直至虚实图像融合理想为止。

拍摄时要准确把握曝光量,一般情况下,第一次的实焦拍摄要少减曝光量,目的是让主体明亮、色彩丰富、主题突出;第二、三、四次虚焦影像的拍摄,要多减曝光量,目的是压暗虚化的背景,以暗托亮,以虚托实,让照片产生朦胧、梦幻、深邃等视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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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时注意陪体和所选主体的环境条件要接近,光影、方向要相似。


动静结合法

动静结合法,是多重曝光与低速曝光相结合,同时摇移相机进行拍摄的一种摄影技法。它的关键是低速快门的确定,以及摇移相机的时机、速度、幅度、方向等“火候”的把控。动静结合法操作难度大,实践性很强,曝光与摇移相机要同步,幅度与方向要到位。因此,须反复实践,才能熟练掌握。

使用动静结合法拍摄夜景照片时,三脚架和快门线必不可少:一是为了保持相机稳定;二是便于慢速旋转“变焦环”;三是便于相机找水平、构图等操作。

以配图为例,拍摄时采用的是动静结合法中的“摇晃”相机技法。将相机固定在三脚架上,选择“M”手动曝光模式,将驱动模式调至“高速连拍”。按下“创意图像”快捷键,打开多重曝光功能,选择“连拍”“黑暗”控制模式、曝光次数2-9次(依据画面实际效果确定曝光次数);用镜头长焦端对所拍对象进行构图、对焦,固定相机;在按下快门的同时,轻微摇晃相机,完成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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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晃幅度的大小、方向和同步时间的把控有一定的难度。所以一定要多拍、多实践、多思考。


异物叠加法

异物叠加法,是运用多重曝光将在不同时间、不同空间拍摄的不同景物相叠加的一种摄影技法。异物叠加法,为摄影师插上了无限联想的翅膀,把不可能变为可能,把不可思议变成影像中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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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师可以展露奇思妙想,拍摄“摄影的蒙太奇”。


功能变换法

功能变换法,是多重曝光与相机多功能、多模式的变换操作相结合的一种摄影技法。

功能变换法主要体现在:进行加法、平均、明亮、黑暗4种控制模式选择;进行各种镜头更换,以及焦距、焦点的变换;进行白平衡或色温的调节转换;随时启用实时显示功能进行重新构图的选择。使用功能变换法拍摄,首先要了解拍摄对象所处的地形地貌、季节特点和历史典故等。提前构思,将相关的多重曝光陪体素材装入存储卡内,然后前往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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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玩转相机,让多重曝光与相机的其他多种功能、模式交叉变换操作。


黑卡遮挡法

黑卡遮挡法,是多重曝光时手执黑卡在镜头前快速、准确地摇动遮挡,人为减少图像遮挡区域的曝光量,让叠加影像自然过渡的一种摄影技法。

黑卡遮挡法有三大作用:一是在光比较强的情况下,在镜头前快速摇动黑卡遮挡高光部分,起到平衡光比的作用,可以替代渐变镜;二是多重曝光时,手执黑卡在镜头前快速摇动遮挡,以此减少不应曝光的区域,突出需曝光的部分,让主体、陪体由于曝光量不同而分离,有利于突出主体;三是快速摇动遮挡不同的区域,有利于影像叠加部分自然过渡、有机融合。

黑卡遮挡法的原理是随着快速摇晃黑卡遮挡,遮挡区域减曝光。遮挡的次数越多,停顿时间越长,减曝光越多;反之,遮挡的次数越少,减曝光就越少。

黑卡遮挡法的关键是采用低速曝光时,手执黑卡在镜头前上下摇晃速度要快,从而使被遮挡区域与不遮挡区域的结合部过渡自然而不生硬。使用黑卡遮挡法时,必须选择同一种光照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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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黑卡遮挡法要注意遮挡区域与不遮挡区域界限清晰,便于黑卡上下摇晃与遮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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