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的权利与艺术的尊严 2022年1月26日 总第327期

2022-01-28 10:12 来源: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摄影公社 编辑:wang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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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的权利与艺术的尊严

2022年1月26日  周三 总第327期

摄影——在这里更加得到尊重

【本期内容】

⊙全国出版(版权)工作会议召开

⊙开展冬奥版权保护集中行动

⊙侵权使用他人摄影作品还伪造证据

⊙江南拍雪,拍些什么




2022年全国出版(版权)工作会议召开


来源 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月19日电 1月19日,中宣部在京召开2022年全国出版(版权)工作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研究部署2022年出版工作重点任务,推动出版工作守正创新、锐意进取,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强调,要高举思想旗帜,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出版宣传作为出版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突出“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精心打造重点作品矩阵,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更加深入人心、更好走向世界。要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聚力打造主题出版精品,倾心打造重大出版文化工程,促进全社会精神力量极大凝聚。要锚定文化强国、出版强国建设目标,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定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打造出版印刷发行优势企业,推进出版深度融合发展和版权产业繁荣发展,大力建设书香社会,加快从出版大国向出版强国迈进。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出版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出版内容质量管理,净化网络出版生态,建强守好出版阵地,巩固筑牢意识形态安全屏障。要着眼长远发展,创新出版人才培养机制,大力培养新时代出版英才,努力打造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起来的出版“铁军”。




国家版权局等六部门联合开展冬奥版权保护集中行动


来源 科技日报


为做好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筹办工作,确保各项赛事安全顺利进行,严格保护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相关版权,国家版权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定于1月至3月联合开展冬奥版权保护集中行动。1月20日,国家版权局联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召开北京2022年冬奥会“版权保护集中行动”暨“版权守护计划”发布会。

中宣部副部长、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台长兼总编辑慎海雄在致辞中指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是北京2022年冬奥会中国大陆和澳门地区独家全媒体持权转播机构,肩负着宣传好、报道好、传播好北京冬奥会的重要职责使命。总台通过此次北京冬奥“版权守护计划”,将切实担负起国家主流媒体的责任担当和法律义务,共同维护好冬奥版权,净化收看环境,为全面展示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精彩、非凡、卓越的奥林匹克新篇章贡献力量。

中宣部副部长张建春在致辞中指出,奥运会既是体育盛会,也是人文盛会。与奥运相关的版权,不仅是奥林匹克运动的重要象征,也是奥运文化精神的载体和巨大的无形资产。国家版权局高度重视冬奥版权保护,开辟了冬奥版权登记与保护的绿色通道,为涉奥版权作品提供登记认证、作品展示、授权信息查询等快速便捷的版权服务,同时还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冬奥版权保护集中行动,专项整治非法传播冬奥赛事节目,严厉打击涉冬奥作品侵权盗版,规范冬奥赛事传播秩序,为简约、安全、精彩办奥提供坚实版权保障。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冬奥会反盗版工作组组长于慈珂在会上介绍了本次集中行动的目标和任务。在集中行动中,将运用行政、刑事等多种手段综合施策、全面治理,集中整治各类非法传播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赛事节目及相关活动的行为,严厉打击各类涉冬奥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

集中行动将加强对各类传播平台的版权监管,着力整治未经授权通过广播电视、网站(APP)、IPTV、互联网电视等平台非法传播冬奥赛事节目的行为,重点打击短视频平台公众账号未经授权提供冬奥赛事节目盗播链接、集中批量在网络平台上传传播冬奥赛事节目的行为,以及网络主播在直播中未经授权传播冬奥赛事节目的行为;加强对电商平台等重点网站(APP)、比赛场馆周边等重点区域、商品生产集中地和销售集散地等重点市场的版权巡查,严厉打击各类涉冬奥视听、文字、美术、音乐等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重点整治制作、销售涉冬奥侵权盗版衍生品的违法行为。国家版权局等六部门将成立冬奥反盗版工作组,建立赛时反盗版工作专班及涉奥侵权快速反应处置机制,对发现非法传播冬奥赛事节目的,依法从快从严处置。各级版权、电信主管、公安、文旅、广电、网信部门将把冬奥版权保护工作列入当前重点工作,及时部署、紧抓落实,充分发挥权利人、行业组织、社会团体、第三方机构维权积极性,构建冬奥版权保护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社会共治格局。




侵权使用他人摄影作品还伪造证据 一商贸公司被罚50万


来源 四川法治报


一摄影师发现自己拍摄的一组婚纱照,被某商贸公司发布在淘宝店铺上,遂将该商贸公司诉至法院。6日,记者从成都中院获悉,近日,该院在审理该案中,发现该商贸公司不但侵权,还伪造了一系列著作权登记的“证据”,遂对该商贸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分别作出罚款50万元和5万元的决定。

作品被他人使用,摄影师起诉

前不久,摄影师黄某发现自己曾经拍摄的一组照片,竟出现在了某商贸公司经营的淘宝店铺里。黄某表示,这组作品拍摄于2021年2月,是他邀约一对模特拍摄的婚纱照样片,并经山东省版权局于当年6月21日完成了作品登记。眼看着该淘宝店未经自己许可便使用并有偿向他人提供自己的摄影作品,气愤的黄某感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于是向法院提起了侵权诉讼。

2021年9月26日,成都中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审理中,被告某商贸公司否认了黄某的说法,声称其法定代表人时某才是这组作品的著作权人,还拿出了相应作品登记证书及著作权转让合同。经过对比,双方的图样和创作完成日期,甚至连“首次发表/出版/制作日期”都丝毫不差。

同样的作品,为何有两名著作权人?法院经过仔细核对后发现,登记作者及著作权人为黄某的作品登记证书的登记日期为2021年6月21日,比被告时某所提交证书的登记日期早了一个多月。

随后,黄某就照片使用模特及拍摄过程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2021年10月,该组摄影作品中的两名模特作为证人接受法庭询问,其中一人还出示了当初接受拍摄邀约时与黄某的聊天记录,佐证了黄某的说法。而被告某商贸公司则无故退出了法庭调查。

法院:构成侵权,且应予制裁

成都中院审理认为,综合以上情况,足以认定案涉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人应为黄某,而非时某或某商贸公司。某商贸公司法定代表人时某将黄某享有著作权的案涉作品登记在自己名下,其后向某商贸公司转让著作权,某商贸公司将前述作品登记证书等作为权属证据提交法庭以期扭转案件审判结果,某商贸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时某的行为已构成伪造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且上述利用作品登记形式审查制度特点非法获取虚假证据的行为发生于诉讼过程中,非法目的明显,行为性质恶劣。

某商贸公司提交有关作品登记证书等证据后,法院明确将案涉作品权属问题作为重大争议焦点进行审理,在庭审后两次组织各方当事人及证人进行调查,某商贸公司对其提交虚假证据的行为并无悔过表现,主观恶意较大。某商贸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时某的前述行为违反《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严重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予制裁。

最终,成都中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作出决定,对某商贸公司罚款50万元,限于今年1月31日前交纳;对时某罚款5万元,限于今年1月31日前交纳。




江南拍雪,拍些什么


来源 中国摄影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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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岸被白雪覆盖,湖水依旧碧绿,构成一幅宁静的画面。 李文红 摄


江南地区很少下雪,每年最多也就一两场雪。在这难得的一两次机会面前,摄影人必须提前做好拍摄准备,因为雪不会给我们留太多的拍摄时间。也许边落边化,也许会留到第二天中午,能存留几天的雪,要么在山上,要么在阳光照不到的地方。所以,时刻关注天气,雪一来就开始拍摄。

在落雪期间拍摄。既然江南雪来去匆匆,那就不能等雪停了再去从容地拍摄。但也不是急急忙忙乱拍一气。在雪来临之前就想好拍摄预案,哪些场景适合在落雪期间拍摄,哪些景色适合日出拍摄,哪些场合最好是雪后有阳光时拍摄。落雪期间适合拍摄的题材很多,比如朱墙黛瓦的建筑、亭台楼榭的园林,这些建筑都具有深色的色块,适合表现飘雪,也都是有特色的文化符号。

用好前景。古建筑的木窗,亭台楼榭的支柱,回廊墙面上的漏窗,这些都可以作为前景拍摄入画,体现当地独有特色。想把前景和雪景都拍清楚,除了可以选用小光圈大景深一次性拍摄完成以外,也可以两次拍摄后期合成。

拍摄雪中的彩叶。江南地区的冬季,大部分树木的叶子都不会掉落,甚至有些已脱落叶子的枝头已经生出了新的彩色叶子。利用好这些彩叶入画,丰富画面的颜色,能体现冬去春来的生机。

拍红梅,拍鸟。很多时候江南的雪都是在红梅已经生出花苞的时候来临,红梅傲雪是摄影人常拍的雪景题材。此时已经开始有各种鸟类光临了,不一定要专门拍鸟,但必须备好手头最长的长焦,说不定在拍摄雪压梅花的时候会遇到可爱的小鸟,到时候发现没带长焦,后悔也来不及了。

拍摄水域湖景。江南河多湖多,而且水很少结冰,雪落湖中即为水,但岸上的风景已不是之前的样子。薄雪覆盖若隐若现的建筑、树木以及曲线明显的道路,形成了简洁的画面,有别于任何季节的风景。

拍晨光景色。如果第二天早上雪还没融化,一定要抓住机会拍摄,无论是晴天还是雾天。晴天的暖阳与冷色调的雪形成鲜明对比,雾天的雪景是拍摄高调、简约画面的最佳时机。

拍大场景。由于江南的雪覆盖率不高而且容易融化,反而使得大场面雪景层次更加丰富,无论怎么拍都是一幅银装素裹的景象。这就要拍摄者安排好主次关系,利用构图,安排好前后景别以及位于视觉中心的主体。(作者:李文红)


春节期间(2月2日)本公众号暂停更新,2月9日恢复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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