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他人公众号图片进行宣传侵权吗?他被判赔偿8000元

2022-12-22 16:20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wangxin

网上的图片,可以随便拿来自用吗?当心构成侵权!广东一名男子在微信公众号中发布了一篇游泳招生文章,文章中图片是直接使用他人微信公众号上曾发布的图片。该男子为此被告上法院。记者12日获悉,法院最终认定该男子应停止使用涉案侵权作品,并赔偿经济损失8000元。

盗用他人公众号图片被诉

2015年6月,某培训中心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游泳招生的文章,文章附有教练教学游泳以及学员毕业照两张图片,图片右下方有“培训中心”字样。2020年6月,陆某在微信公众号中发布了一篇游泳招生文章,文章中使用的两张图片与培训中心发布图片的人员数量、动作、背景均一致,仅对横幅部分、“培训中心”字样、教练头像进行改字、抠图、去水印处理。培训中心认为陆某未经许可使用图片已构成侵权,遂起诉要求陆某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4万元。

广东蓬江法院经审理认为,培训中心拍摄图片后将涉案图片公开发表,享有案涉图片的著作权,但陆某未经许可擅自使用。

经对比,陆某使用的图片与培训中心图片构成实质性相似,陆某的行为侵害了培训中心对涉案摄影作品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陆某立即停止侵害,停止使用涉案侵权作品,向培训中心赔偿经济损失8000元。

经办法官指出,互联网的兴起和发展极大地便利了人们的生活,但是,也使得侵权行为从线下发展到线上,基于网络侵权即时性、隐蔽性的特点,其导致侵权情形更快捷、后果更严重,侵权范围更广泛。

在本案中,陆某未经培训中心许可,擅自盗用培训中心公众号图片,并供其使用宣传,其行为已构成著作权侵权,需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法官为此告诫广大市民及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对外宣传时,杜绝未经许可直接使用他人具有知识产权作品的行为,如需使用应当征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许可使用费,避免被诉侵权和被判赔偿。


版权声明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网页所涉及的任何资料的版权均属本网和资料提供者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引用、复制、转载、摘编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本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Copyright Images Copyright Society of China(ICS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