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想拍就能拍?

2023-05-18 14:24 来源:海南特区报 编辑:wangxin

记者走访

禁止拍照的公共场所不少

近日,记者走访友谊阳光城、云洞图书馆、上邦百汇城等海口热门打卡地发现,不少公共场所禁止拍照。

4月11日上午,在友谊阳光城,记者看到大门上张贴着“禁止拍照”的标志。但在商场内,仍能看到不少市民用手机和相机拍照。记者手持相机走进商场5楼一家饰品店,镜子上均贴有“禁止拍照”的提示语。此时,店内工作人员上前提醒记者并解释称,店内禁止拍照是为了防止设计被泄露。

此外,在上邦百汇城、个体大世界部分服装店、饰品店,当记者举起相机想拍照时,均遭到店员阻止。

在世纪公园,一名市民告诉记者,他曾携带相机进入云洞图书馆,工作人员表示馆内不允许携带专业相机拍照。

之后,记者通过微信小程序预约云洞图书馆门票,图书馆公约中要求“市民游客请勿携带摄影、摄像设备,手机拍照时请勿使用自拍杆、三脚架等辅助设备,请关闭闪光灯,保持设备静音等。”

此外,记者发现不少电影院同样禁止拍照。

多方热议

“禁止拍照”有多种理由

为何有商家“拒绝”拍照打卡?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咨询,友谊阳光城工作人员表示,商场内只是不允许使用相机、摄像机等专业设备进行拍照,但允许使用手机拍照,主要原因是担心专业设备会影响商场内的秩序和现场的市民游客。

一位经营服装店的老板表示,一般原创品牌店和饰品店会禁止消费者拍照,主要是担心同行剽窃作品,影响门店生意。

“讨厌没有‘边界感’的拍照”

那么,对于公共场所拍照一事,市民们又有何看法?爱好摄影的符女士认为,如今网络发达,商家可以利用市民拍摄的照片和视频,免费宣传店面。

“现在的人拍照越来越没有‘边界感’,记录生活是好事,但应当在尊重他人的情况下进行,否则就是扰民。”海口市民李先生气愤地说,有一次,他在健身房锻炼,旁边一名女生“怼着”镜子拍照,他恰巧在举铁,面部表情狰狞,两人正好“合照”。事后对方不但拒绝删除,还将照片发到网上,“这种行为完全不顾及他人感受,太自私了。”

律师说法

公共场所不可随意拍照

在商场或者超市内能不能拍照?拍照是否涉嫌泄露商业秘密?海南问源律师事务所律师何烨介绍,目前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表明消费者不能在商场或者超市拍照录像,且商场或超市向不特定人群开放,不存在保护商业秘密的情形,消费者在超市内拍照没有侵害超市的民事权利。如果商场或者店家认为消费者拍照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应当通过正当途径寻求救济。消费者如遇到商场或者店家强制要求删除照片、抢夺手机甚至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应当拨打12315热线或报警处理,避免与超市工作人员产生不必要的冲突。未经同意,直接将肖像权人作为被摄主体,即便做了打码处理也有可能构成侵权。

那么,公共场所是否可以随意拍照?何烨表示,具体要看拍摄内容、方式等,不是所有行为都按照违法论处。如果丑化、商用或者未经肖像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公开其肖像,则侵犯他人肖像权,属于违法行为;如果不顾被拍摄者反对继续拍摄或者偷拍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则侵犯他人隐私权,属于违法行为。

但如果拍摄者拍摄他人肖像仅用于个人欣赏,并未发表、发行或公开的,则不能算作违法行为。

何烨提醒,公共场所未经同意偶然拍摄到他人,最好做打码处理,否则不能擅自使用、公开。若发现自己被拍,可要求拍摄者进行删除,如有必要可直接报警请求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版权声明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网页所涉及的任何资料的版权均属本网和资料提供者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引用、复制、转载、摘编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本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Copyright Images Copyright Society of China(ICS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