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版权问答

2023-07-20 08:54 来源:中国摄影家协会网 编辑:wangxin

什么是法定许可?  

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已发表的作品。法定许可使用作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许可使用的作品必须是已经发表的作品;第二,使用作品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第三,著作权人未发表不得使用的声明; 第四,不得损害被使用作品和著作权人的权利。法定许可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1)教科书使用的法定许可。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图形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2)报刊转载的法定许可。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且转载或摘编时不应当歪曲、篡改作者的观点,不应对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3)制作录音制品的法定许可。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得使用的除外。

(4)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法定许可。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编写出版教科书都可以适用法定许可吗? 

不是。适用法定许可的教科书仅限于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的教科书,而非所有教科书。九年制义务教育教科书和国家教育规划教科书,是指为实施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保证基本的教学标准,或者为达到国家对某一领域、某一方面教育教学的要求,根据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课程方案、专业教学指导方案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

另外需注意的是,可以编入教书的,仅限于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以及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

教科书汇编者支付法定许可报酬的标准是什么? 

(1)文字作品:每千字 300 元,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计算;

(2)音乐作品:每首 300元;

(3)美术作品、摄影作品:每幅 200 元。用于封面或者封底的,每幅 400 元;

(4)在与音乐教科书配套的录音制品教科书中使用的已有录音制品:每首 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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