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的权利与艺术的尊严 2023年10月25日 总第411期

2023-10-26 16:21 来源: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摄影公社 编辑:wang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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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的权利与艺术的尊严

2023年10月25日  周三 总第411期

摄影——在这里更加得到尊重

【本期内容】

⊙利用洗稿主张权利恶意诉讼撤销版权

⊙一张“靓照”引发的官司

⊙警惕漠视版权的“拿来主义”

⊙一位德国摄影师镜头里的风光



利用洗稿主张权利恶意诉讼撤销版权

来源 法治日报

“洗稿”后的图片居然还要主张专属权,而且一起诉就是30多件。近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在业内很受关注的以“洗稿”图片主张权利的知识产权侵权案。

今年3月,铁锋区法院受理了某商行诉齐齐哈尔某蛋糕店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某商行状告蛋糕店经营者张某在外卖平台中所展示的蛋糕图片系其在外省版权局办理了版权登记的作品,故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诉讼中,张某称其在外卖平台中所展示的图片是自己做蛋糕时的拍图,拍摄者为齐齐哈尔市的摄影师李某,李某也主动到法院陈述了他看到张某加工蛋糕过程及拍摄蛋糕图片的经过。随后,某商行又将30多家齐齐哈尔市的蛋糕店诉至法庭,一起侵权纠纷案变成了系列诉讼案。

为查明案情真相,办案法官前往某商行所在省份的知识产权登记管理部门,详细查看了原告登记蛋糕图片版权的资料,并调取了其他涉案证据,查明某商行主张权利的案涉多幅摄影作品并不是其自行创作,而是从网络上搜集的他人摄影作品,再到版权局以个人原创作品的名义办理了登记。办案法官向原告赵某释明后,赵某承认了提起诉讼递交的证据并非自己原创,要求撤回起诉。

铁锋区法院知识产权合议庭经评议认为,赵某谎称作品系原创并提起诉讼主张经济损失赔偿,结合其批量诉讼维权的行为,能够认定具有损害他人权益的直接故意,明显有违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构成恶意诉讼,其相关权利主张不应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支持。据此,法院对其申请撤诉不予准许,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并向为赵某颁发版权登记证书的版权局发出《司法建议书》,指出法院对赵某持有的蛋糕图片版权登记证书存疑。随后,版权局撤销了为赵某颁发的24件作品版权登记证,并将赵某纳入“不诚信登记黑名单”。

铁锋区法院主管知识产权审判的副院长孙宪军表示,近年来,恶意诉讼、虚假诉讼屡禁不止,这些不诚信诉讼行为不仅对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而且浪费了司法资源,干扰了国家公权力的正常行使,应依法严惩。(法治日报)



一张“靓照”引发的官司……

来源 豫法阳光

原告诉称

我作为知名艺人,某公司未经我许可,甚至未告知我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在其经营的网络店铺用我的肖像进行宣传推广,恶意攀附我通过多年努力建立的社会知名度,误导消费者认为我是其出售商品的代言人,,严重侵害了我的肖像权,请求法院判令该公司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4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被告辩称

我是原告的“追星族”,经营网店用其“靓照”,纯粹出于对明星的追捧,何况期间网店商品零销售没有任何盈利,对原告并没有造成任何形象损害和经济损失。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本案中该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在未经原告同意的情况下,在其网店使用原告的肖像为其商品进行宣传,不仅是对肖像人格利益的不尊重,亦破坏了肖像权的个人专属性,应对原告的损失进行适当赔偿。至于公开赔礼道歉诉求,考虑被告网店已关闭,且没有证据证明原告声誉和商业代言受到实质性影响,法院不予支持。依照《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综合考虑其过错程度、获利情况等因素,判决网店赔偿各项损失8000元。

法官提醒

知名人物虽“公众”,但照片却不能“公用”,否则会构成侵权引发纠纷。



作品遭盗用反被起诉,警惕漠视版权的“拿来主义”

来源 红网

据观察者网报道,近日,博主晨述(化名)称其视频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被濮阳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作为招生宣传片使用。在与学校交涉无果后,晨述向当地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并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介绍事情经过。随后却收到法院传票,被告知学校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向他提起诉讼。校方工作人员表示,招生视频由河南简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制作,学校只负责发布。学校起诉晨述是因为这段时间招生电话收到大量骚扰电话和短信。这场关于宣传视频的“互告”引发网友热议,其背后是版权意识的淡薄和对知识产权的漠视。

首先,招生宣传片的制作和播放属于商业行为,学校在未获得博主授权的情况下擅用其创作的视频片段,涉嫌侵犯博主的著作权。学校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表示:“你们发布的时候写着不能用了吗?你要是不写不就是公共资源吗?”该言论引发了大批网友的不满,对此学校方应该反思,自身是否具有以理服人的条件。

依据著作权法的原理,除作者公开表示可以商用外,未经许可使用作者视频片段用于商业宣传将构成著作权侵权。显然,学校方在制作宣传片时并未重视版权问题,仅凭制作需要就将博主的拍摄成果视为“公共资源”,这种“想当然”的行为是法律无知下对他人财产的“拿来主义”。

其次,真正影响学校名誉的并不是博主发布的维权视频,而是校方模糊的回应、对知识产权的漠视以及不恰当的处理方式。发布招生宣传片的本意是展现学校良好的校园环境、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吸引学生来到学校就读。而此次宣传片的制作失误却暴露出了学校版权意识的淡薄,以及问题处理能力的欠缺,给家长和学生带来了不好的印象。学校在工作中存在问题是正常的,但无视自身问题而一味地怪罪指出问题的人,用对抗式的态度回避外界的提醒,才真正会让学校名誉受损,形象大打折扣。

近年来此类案件屡见不鲜,从“AI绘画惹争议”到“视觉中国起诉摄影师”再到如今的“学校与博主互告”,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拉扯中既存在侵犯他人权益的无知者,也存在放弃维权的沉默者。归根到底,是法律意识的缺失和维权通道的不畅通。精神财产是无形的,但对其的保护不能被忽视。社会各方都应端正态度,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警惕漠视知识产权的“拿来主义”蔓延。

晨述在维权视频中也说道:“我想给从事我们这个行业的,以及对版权著作权认识比较薄弱的单位提个醒。”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任重道远,希望这场关于宣传视频的“互告”能为我们带来启示。



洗尽铅华!一位德国摄影师镜头里的风光

来源 摄影函授学院

德国摄影师Kilian Schönberger,是一位游走于欧洲的风景摄影师,现居科隆。他在出生时就失去了分辨色彩的能力,尽管如此,也并不妨碍他去热爱自然,热爱生活。

他奔走于欧洲各国,以个人视角来寻找自然中绝美的画面。他镜头下的风景,有种浑然天成的优美静谧,仿佛置身于世外仙境,超脱与掌握尽在其中。

他曾问过父亲,是不是所有人看到的都是一样的。父亲告诉他,人们看到的世界,往往不是眼前的风景,而是内心的风景。

他在自述中曾说:“为了等待心中完美的光线,经常要在一个地方等待数小时之久。”一旦看到他的作品,所有人都感慨:这一切等待都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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