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摄著协组织艺术家讨论抒己见
近日,国家版权局公布了《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以下简称“修改草案”)和修改说明,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修改草案”与前版《著作权法》相比,内容上做了较大修改,章节也从原来六章六十一条改成八章八十八条。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几年来为之努力要求修改的“延长摄影作品保护期、增加视觉艺术追续权、完善广播权法定许可规定”等三项建议均被“修改草案”采纳。广大摄影家纷纷表示,“修改草案”充分体现了集思广益的理念和独立性、平衡性和国际性原则,是《著作权法》立法二十年来出台的最切合中国实际情况、最符合中国国情、最适宜操作的法律草案。 在“修改草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之际,摄著协于4月10日在北京组织了由摄影家、美术家等视觉艺术家参加的座谈会,请大家对“修改草案”充分发表意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全国政协委员李玉光、著名摄影家徐肖冰、侯波的继承人代表和20余位摄影家、美术家出席了座谈会。新闻出版总署法规司司长王自强等领导出席会议倾听艺术家们的意见。 座谈会会场 罗明 摄 与会艺术家对“修改草案”延长摄影作品保护期、增加视觉艺术作品追续权、完善广播权法定许可规定等内容表示欢迎和赞赏,认为这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新增加的追续权规定,不仅体现了著作权法与时俱进,它还将为中国广泛参与国际文化交流提供法律支持,为中国文化走出去提供有利的条件。 会议由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常务副主席王郑生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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