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摄影家得不到教科书稿酬历史

2012-07-23 09:43 来源:未知 编辑:未知

摄著协推进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收费工作追访

 

新闻回放

201112月,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收到人民教育出版社交付的140万元摄影作品版权使用费,这是自2001年教科书法定许可规定颁布10年来,教科书出版社第一次成规模地向摄影著作权人支付版税,也创下教科书出版社向摄影著作权人一次性付酬过百万的纪录,终结了摄影家得不到教科书稿酬的历史。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 2011年8月31日,人民教育出版社社长殷忠民(前排左)与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主席李仁臣(前排右)签署了《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费收转协议》。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后排右五)出席签约仪式。 人教社 供图

  • 教科书使用摄影作品存在不少问题

    良好开端背后,摄著协做出了怎样的努力?这140万元稿酬将以怎样的方式发放给著作权人?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收费工作将如何继续推进?《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采访了中国摄著协副总干事林涛及相关人士。

    据林涛介绍,过去教科书使用摄影作品在付酬方面存在不少问题。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规划类高中教科书中都大量使用了摄影作品,少则每册十几幅几十幅,多的每册上百幅。大量摄影作品被教科书所使用的现象背后,却是众多著作权人得不到稿酬的尴尬。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出版社很难找到数量众多的摄影著作权人,个别出版社著作权意识淡薄,没有认真寻找相关著作权人,甚至有出版社把摄影作品稿酬支付给了教材的编者。

    不仅如此,摄影作者的署名权也得不到保障。我们很少能在教科书中看到摄影家的署名。此外,教科书所使用的摄影作品印刷质量都不太高,有些甚至有损原作的形象,这些都是较为普遍的现象。林涛表示,我们推进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作品的付费工作,其意义就在于把《著作权法》相关规定落到实处,体现对摄影著作权人应有的尊重。

    历时一年半迈出第一步

    据了解,为把教科书法定许可法律规定落到实处,帮助出版社把难以分配的摄影作品使用费分配出去,使相关权利人得到使用费,摄著协自成立以来,召开了全国20家重点教材编辑和出版机构参加的会议,就摄影和美术作品在教科书中法定许可使用付酬进行了专题研讨,并走访了在京的各重点教材出版社,对国家九年义务教育和规划类高中教科书使用摄影作品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调查。

    由于教科书出版社对《著作权法》熟悉程度参差不齐,对落实这项法律规定理解和认识程度不一,摄著协在做这项工作时费了颇多周折。从2010年下半年与北京4家教科书出版社开始接触,到收到第一笔作品使用费,整整用了一年半的时间。在与出版社接洽时,不理解、不配合、甚至直接拒绝付费的情况时有发生。

    林涛告诉记者,我国《著作权法》的法理原则是先授权后使用,在没有得到著作权人许可,以任何形式使用摄影作品的行为都是违法的。而教科书法定许可法律规定是把著作权人的权利给予了一定程度的限制,在教科书中使用已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即可使用,在这一点上,包括摄影家在内的广大著作权人是作出了牺牲的。他们为了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放弃了自己的一些权利,我们的教材编辑和出版者应该向这些权利人给予应有的尊重。然而,个别出版社却认为使用摄影家的作品是看得起他们。在这方面,人民教育出版社起到了表率作用,正如教育部负责人在摄著协和人教社签约仪式上所说:此次签约,在国内教科书出版单位中开创先河,表明人教社愿意积极履行对摄影作品著作权人的付酬义务,在我国教育界和出版界树立起遵纪守法的好榜样。

    将公开寻找三无作品著作权人

    林涛告诉记者,摄著协与人教社在没有国家付酬标准的情况下完成了协议的签署,这需要勇气、智慧和相互信任。做好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收费和分配工作,实际上是把10年来没有得到较好落实的法律规定落到实处,为此,摄著协与出版社之间的相互信任与友好合作非常重要。此次人教社的付酬标准是经过认真思考和反复推敲后确定的,权利人对此标准基本表示认可。摄影家获得消息后纷纷表示,摄影家所获得的并不仅仅是作品的使用费,更是一份久违的尊重。

    140万元使用费将如何分配?据了解,在与出版社进行接触的同时,摄著协已经为分配工作进行了准备。然而,由于教科书中使用的摄影作品很少给著作权人署名,出版社能为分配工作提供的权利人信息也很有限,因此,除了利用协会熟悉摄影家资源、熟悉摄影作品资源这一条件进行分配外,协会也正试图通过互联网公示的办法寻找那些三无摄影作品(无署名、无作品名称、无权利人信息)的著作权人。

    希望尽快出台付酬办法

    谈及教科书法定许可付酬工作,林涛认为,集体管理组织与出版社之间首先应要建立起相互之间的信任,双方都要对这项工作有充分的认识。他认为,集体管理组织与出版社之间不是敌对的双方,而是合作的伙伴,共同的责任是把这项法律规定的工作做好。在此次与人教社的合作中,双方进行了充分沟通,在一些重要问题上双方达成一致,在一些小问题上求同存异。经过一年的合作,双方都为之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工作也取得了很好的进展,两方工作人员还成了朋友。

    不过,由于各方对这项法律规定认识不同,理解各异,因此摄著协接下来要做的工作还很多,前景仍不容乐观。目前最重要的是国家应尽快出台付酬办法,这将对收费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另外,我们也会认真总结前一段工作的经验,做好对接下来要进行合作的各出版社情况分析工作,只有切合实际、工作方法得当,才能把后面的工作往前推进。

    文 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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