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著协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胜利闭幕 李前光当选新一届主席

2013-11-05 15:51 来源:未知 编辑:著作权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投票选举第二届理事。                   万戈 摄

   
   (记者 李倩 曹旭) 8月23日,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解放军及中直单位的140名会员代表参加大会。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修改后的《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章程》,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成员宋明昌,中国文联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李前光,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席、分党组书记王瑶,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中国文联相关司局领导,中国摄协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相关负责人,以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和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等相关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负责人出席大会。
     阎晓宏对大会召开表示热烈祝贺,他在肯定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工作成绩的同时,对中国摄影著作权事业未来的发展提出新的期望和要求。他指出,摄影著作权工作是一项开拓性事业,需要艰辛的付出。四年多来,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成立时间虽短,但是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著作权协会的前景光明、发展空间大。他还传达了国务院领导同志最近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给与会代表以极大的鼓舞。他表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全力支持新一届领导班子开展工作,为广大摄影人维权服务。
     王瑶代表广大摄影人,对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为摄影家和摄影事业做出的不懈努力表示衷心感谢。她说,四年多来,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亲切关怀下,在中国文联的大力支持下,在李仁臣主席带领第一届主席团成员、理事会成员,以及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下,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特别是在推动修改《著作权法》过程中,提出关于延长摄影作品保护期、完善广播权法定许可以及增加视觉艺术追续权等三项修法建议,全部被《著作权法》修改草案所采纳。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经过多次艰难谈判,使得人民教育出版社率先支付人民币140万元摄影作品使用费,终结了中国摄影家长期得不到教科书稿酬的历史。这些充分表明,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是一个真正代表广大摄影权利人利益的组织,是一个实实在在为摄影著作权人服务的机构,是能够得到广大摄影家充分信任的社团组织。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第一届主席李仁臣在开幕式上阐述了本次大会的任务和目标,号召摄影界携手同心,为建立秩序与和谐的文化创作和传播环境,为繁荣和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事业而努力奋斗。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第一届副主席李玉光主持开幕式。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第一届副主席王郑生代表第一届理事会作了题为《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开创中国摄影著作权集体管理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报告。报告从七个方面总结了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在多个相关领域取得的开拓性成果,并对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的未来工作提出了四点建议。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第一届总干事解海龙作《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第一届理事会财务报告》,第一届副总干事杨再春作了关于修改《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章程》的说明。
     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修改后的《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章程》,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由81人组成的第二届理事会。
     随后召开的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宣读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对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换届选举的批复,选举产生了第二届常务理事和主席、副主席、总干事。
     李前光当选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新一届主席,于云天、王郑生、李玉光、宋明昌、陈小波、解海龙当选副主席,林涛当选总干事,侯建江、包旭东被任命为副总干事。李仁臣被推举为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名誉主席,宋举浦、杨再春被聘为顾问。
     大会闭幕式上,李前光代表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第二届主席团致辞表示,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是我国文艺维权事业的重要力量,也是摄影维权工作的重要载体。在过去的几年中,以李仁臣为主席的理事会和广大同仁,为协会的建设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这是一次凝心聚力的大会,也是继往开来的大会。当前,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在便利摄影创作和传播的同时,也为版权保护带来严峻的挑战。捍卫摄影人的权利,促进影像的传播,是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在实现中国梦、强国梦的宏伟征途上,不断探索建立有序和谐的摄影创作和传播环境,是我们追逐的美好梦想,也必将为社会的健康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会议期间还举办了中国文联和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维权回顾展。维权回顾展分8部分,其中用140幅图片记录了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成长的历程和取得的成果。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是由中国摄影家协会牵头,联合人民日报社、中国新闻社等单位,全国性及地方摄影组织、百余位知名摄影家发起,经国家版权局和民政部批准,并经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核准成立的国家一级社团,也是世界上第一个专门从事摄影著作权集体管理的组织。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成立仪式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2008年11月21日在北京举行。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第一届主席李仁臣和第二届主席李前光                     吴承欢 摄

   
与会代表专题座谈研讨摄影版权保护
    (记者 李倩) 8月23日,出席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的40名代表参加了会议期间举办的“摄影版权保护专题座谈会”。座谈会围绕摄影作品的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如何加强版权交易意识,建立中国摄影作品资源数据库的建议等话题展开研讨。
     中国文联权益保障部主任刘晓霞主持座谈会并作主题发言。她向与会代表介绍了中国文联自2012年5月成立权益保护部以来,通过在11个全国性文艺家协会以调查问卷的形式展开调研、举办全国文联系统维权研讨班和中国文联维权工作交流展等工作及取得的成绩。她希望借此次座谈会之机,与摄影家代表面对面交流,并广泛征求摄影著作权保护工作的建议。
     摄影家顾勇、李楚益等从个人职业经历出发,提出当前商业摄影作品侵权现象严重的问题,并介绍了海外的摄影著作权维权经验,针对细化集体维权工作提出建议。
     摄影作品“被收藏”后不署名、不付酬等成为困扰刘全聚、冯凯旋等代表的问题,他们通过在会议上讲述实例征求维权建议。
     针对中国摄影著作权保护的未来工作,代表们更是各抒己见,提出了摄影作品侵权赔偿标准的制定、版权印的应用、数码时代摄影作品著作权的界定等话题。
     刘晓霞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表示感谢,并表示,中国文联权益保障部将针对此次座谈会的相关议题展开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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