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收藏:除非你去做功课,否则依然是傻瓜

2016-02-17 10:24 来源:收藏拍卖杂志 编辑:著作权

作者 顾铮  

 

 

一、收藏家

苏珊•桑塔格说摄影家是收藏世界的人,那么我们也许可以说,摄影收藏家就是通过收藏摄影家的作品来收藏世界的人。从这个意义上说,摄影收藏也可以说是一种二次收藏。

任何个人的收藏活动同样也是一种个人表现与表达。收藏家不仅通过自己的收藏活动对于摄影家的创作给出自己的评价,同时也展示自己对于摄影这一个表现媒介的热情、态度、趣味与价值观,因此,摄影收藏家的收藏在一定意义上促进了摄影的发展。他通过自己的收藏活动来体现对于摄影家的工作的评价,同时也体现自己对于摄影收藏这个行为的热情。而因为摄影收藏家的存在,摄影家的创作条件也有可能获得某种改善。

正如拥有2万件伊斯兰艺术精品的“哥本哈根大卫典藏”的收藏家大卫•哈里利(David Khalili)所说:“收藏就像是(演奏)一首交响曲。每件藏品都是一个音符,所有这一切藏品组成了乐曲。”出生于伊朗的哈里利认为,“成为一个收藏家是一个高标准的要求。你需要时间、耐心、知识、理解与热情。而且也需要对于色彩、形式、形态的感觉。但这只是第一步。你必须确信你每个藏品以身份,是的,因为你研究了它们。但是你只有出版了它才能永久性地确认它的身份,而展示了它就是给了它以生命。”(英国《金融时报》,2008年3月15日13版)哈里利的这番话,同样适用于摄影的收藏。

一个优秀的收藏家,他的收藏政策,是对于要收藏的艺术的历史、现状作了全盘研究之后的一种规划。一个好的收藏家是一个勤奋的学习者与敏锐的资讯收集者。收藏家既要舍得花时间于学习,也要善于收集信息。收藏家对于自己感兴趣的摄影家的工作或者感兴趣的领域要保持不断的关注。他需要经常出入各种摄影展览与拍卖会预展,让自己获得与打动自己的作品面对面的机会。

收藏家亚当•林德曼说:“我总是很惊奇也很沮丧地看到,在艺术领域里的人们真正会去阅读的非常之少。……我从不轻易买下艺术品——我必须先要研读关于作品的书籍,提出疑问,并且满意地告诉自己这件作品是可以的。除非你做功课下去,否则你依然是个傻瓜。用买一件小小纸上作品的价钱,你就可以买到一座能让你学到二十世纪艺术大部分知识的、相当全面的艺术书库了。”显然,一个合格的摄影收藏家,他一定会要广泛阅读有关摄影的书籍与期刊。这不仅仅是为了掌握大量动态与信息,这也是要通过对于摄影史和摄影理论的学习与研究,以及向有关摄影史专家请教的方式,给自己的眼睛施加“肥料”,提升自己的鉴赏能力,加深对于摄影的认识。

一般来说,一个优秀的收藏家,有时往往不由自主地带上了某种学者气质,有时甚至可能在某些方面比学者更有独到见地。因为对于某些所谓的专家学者来说,专家学者身份可能只是他谋生的行当或是为了获得世俗名声的手段,他所从事的职业并非他的真正所爱。但对于真正的收藏家来说,收藏则完全是一种个人的爱好,没有巨大的热情就无以为继。莫里斯•杭斯说:“收藏的爱好是一种激情的游戏。”(转引自尚•布希亚,他所收藏的东西是一种“激情-对象物”(布希亚语)。他的激情的投射对象就是他的收藏品。因此,他实质上就是一种具有恋物癖倾向的人。收藏家有坚定的目标,也有持续不减的热情,更有充足的财源支持自己完成收藏目标。无论从事哪一方面的收藏,收藏活动是一个长期的行为,是一个与收藏家的生命伴随始终的生命行为。因为收藏这个行为,生命在收藏活动中获得某种意义。诚如已经去世的美国摄影收藏家萨姆•瓦格斯塔夫所言,收藏本身也是一个自我表现行为

收藏家的作品收藏渠道一般是画廊与拍卖会。如果他所关注的摄影家还没有被画廊或经纪人所代理,那他还可以来到摄影家的工作室,直接与摄影家打交道。

收藏家所收藏的作品,从所投资的艺术家的情况看,不外乎两种。一种是年轻有潜力的艺术家,在他起步时,收藏家就能够看出他的资质而作长远投资。这就需要收藏家具有非同寻常的睿智、眼光与耐心。另外一种是投资已经去世的大师名家作品,这可能需要更充实的资金作为收藏的后盾。当然也不排除有收藏家的收藏范围同时兼顾这两种类型的艺术家。

好的收藏家会有一定的收藏“政策”。有了这个收藏“政策”,收藏家的收藏就具有了一种目的性,他的收藏活动同时也就是一种具有主体性的自我表现活动。他有时是根据主题(比如人体摄影、街头摄影,甚至更狭窄的主题,比如少女形象、有关猫的摄影作品),有时是根据媒介(比如黑白摄影、达盖尔版照片、立体照片等),有时是根据历史分期(比如十九世纪、二十世纪、二次世界大战间等),以此形成自己有别于他人的收藏特色。而有些具投机性质的收藏家则表现为没有自己的收藏“政策”,因此其收藏活动于他不是一种个人表现与艺术评价,而是紧跟市场逐利,只拣他认为“走红”的摄影家一哄而上,而不是根据自己的“政策”、趣味和价值观来作判断然后出手购买作品。

一个好的摄影收藏家,一定是一个对于收藏对象有深入认识的专家。一般来说,收藏家都比较低调,高调、炫耀不是收藏家应该所为。健康的收藏活动,会使得收藏家变得更为谦逊而不是更为夸张甚至嚣张到自以为自己是摄影家的救星。因为通过与摄影的不断接触,他会充分知道个人的有限,也越发深入地了解到摄影表现之丰富、可能性之多,并且产生对于优秀摄影家的艺术生产的充分尊重。

收藏家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功利型收藏家,其收藏目的虽然可能通过各种方式加以掩盖,但最终目的是服务于自己的经济打算。他们一旦在经济上或生活遭遇什么风吹草动,也许最早抛售的就是他们的艺术收藏。而另外一类则是非功利型收藏家。他们是出于一种热情与爱好展开收藏。对于这一类收藏家来说,收藏是成为了一种确认自己的身份认同与价值观的行为。因此这样的收藏家一般不会为了一些暂时的变故或损失而迅速改变自己的收藏态度与投入。就中国目前情况来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那些在改革开放中致富而展开收藏的收藏家,多的是功利型目的的收藏,对于这些主要成长于匮乏时代的收藏家们来说,钱仍然是第一的,通过收藏使得自己的财富增值是第一的,而且他们的知识结构与艺术趣味也比较老旧,因此他们的收藏动机与行为是保守的,而且对于影像的认识也相当保守甚至肤浅,所以他们投资的往往都是传统的艺术样式,如国画、油画等。也许,可以指望的是今后成长起来的年轻收藏家。他们可能因为从小就已经能够接受影像作为一种艺术的现实,因此对于影像的认识没有偏见而且比较深入。而且他们自身甚至也是一定意义上的影像生产者,因此可能会通过收藏这种精神活动,做出对于影像的真正有意义的判断,来推动摄影创作与提倡收藏摄影作品。
不良收藏家的主要市场表现之一是不遵守商业规则,贪图低价购入而绕开画廊直接去与已经有画廊经纪的艺术家与摄影家打交道,因而令画廊利益受损。同时,也种行为也降低艺术家的信誉,令没有原则的艺术家怀上一种欺骗自己的画廊经纪人的不良心态。当然,面对这种情况,也会有遵守规则的摄影家要求这样的收藏家去与画廊打交道。

好的收藏家应该是从个人兴趣出发而不是从投机目的出发来展开收藏。因此好的收藏家不会轻易转手自己手中的收藏品。最可怕的是,无良收藏家在一旦市场情况可牟利时就迅速转手手中作品,或者在市场情况恶化的情况马上抛售作品。这样的行为对于摄影家都具伤害性。当然,有时因为资金不足而出售手中的一些作品以购买其它心仪的作品,也是可以理解的,并不会被视为不好的收藏品行。即使是有些美术馆与博物馆,有时也会采取这样的方式来充实自己的收藏。
在发达国家,业绩良好的企业也会展开艺术收藏活动,成为企业收藏家。这种企业的收藏活动,与企业的品牌建构紧密联系,其收藏活动往往与企业的产品、历史与企业文化传统有一定的关联。通过收藏活动,企业打造自己追求卓越、热爱艺术、鼓励与理解艺术创造支持艺术文化并且推动文化艺术公益事业的形象。因为通过其所收藏的作品,人们有可能把握到这个企业的文化热情、文化追求与文化品味,并且作出对于这个企业的经济实力与文化底蕴的判断。企业的收藏是一种经济实力的显示,表示该企业在经济上足够的余裕来收藏艺术品。当然,有的时候,既有的收藏也会在特殊情况下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如果企业遭遇财政困难时,有时无奈之下也可通过出售收藏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此外,在有些税收制度健全、鼓励收藏的国家,企业通过艺术收藏展开合理的避税活动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在中国,也已经出现企业展开艺术收藏的现象。比如,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创办了“泰康空间”,给优秀艺术家提供展示作品的空间,并且逐渐建立自己的艺术收藏,其收藏包括了绘画、摄影、雕塑、装置、多媒体等多个方面。而且,值得欣赏的是,2011年8月,它还趁在中国美术馆举办“图像•历史•存在——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15周年艺术品收藏展”的机会,将其收藏的两组30多张吴印咸摄影作品捐赠给了中国美术馆,为丰富国家美术馆的摄影收藏作出了贡献。

二、摄影市场

艺术市场由哪些方面构成?如果从买卖两个方面看,卖方一般指的是画廊、艺术家以及出于某种需要要出售手中的收藏品的收藏家与博物馆。

买方则可能是画廊、各类收藏家、博物馆以及各种需要艺术品的方方面面。不过,买卖双方其实因为各种原因会相互转化。比如,有的本来处于卖方的艺术家,因为自身境况变好,加上对于某些同行艺术家的作品由衷喜欢或者出于帮助同行的目的,也因此出手购买艺术品而成为了艺术品买家与收藏家。

出售作品的一般是艺术家和画廊。而对于收藏家来说,画廊、拍卖行以及艺术家是三个获得作品的主要渠道。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就画廊与拍卖行这两者来说,画廊构成市场流通的主要方面,摄影家主要通过画廊让作品走向市场。

而拍卖行则是将一些收藏家手中的作品再作更具竞争性的标售。拍卖行确实是一个购买作品的地方,但出现在拍卖行的作品一般来说属于市场上已经稀少的作品。它们往往出自于收藏家的藏品,几轻辗转才出现于拍卖市场。由于拍品属于稀缺性典藏品,所以才会有竞拍的出现。而画廊所出售的摄影作品,从时间上说相对当代,因此货源相对充足。这也是拍卖行与画廊这两者的不同之处之一。

拍卖行也是一个了解作品行情的所在。这个前提往往是,已经显得稀缺的作品的估价。拍卖行以竞拍的方式来使得出品方获得最高的收益。但是在拍卖行购买作品的一个最需要克制的情况是,竞拍者为当时的现场气氛所左右,在情急之下一时冲动投入了“冤枉钱”。因此,一定要避免志在必得心态下的“霸王硬上弓”。任何一位珍惜自己来路正当的资产的收藏家,应该都会以较理性的态度来对待拍卖中的竞争。在国外,也很少听说过拍卖行直接去找艺术家要作品来投入到拍卖市场上直接叫卖的情况。因为由拍卖所炒高的艺术品价格可能并非代表这个艺术家的真实市场行情,最后会令到此艺术家处于一种无人问津的尴尬处境。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样的艺术家可能虽然有了“高价”记录,却同时成为有价无市的艺术家。
在摄影拍卖的历史上,索思比(香港称“苏富比”)在1971年首开摄影作品拍卖的先河。在中国,摄影作品已经进入一些较大规模的拍卖行举办的拍卖会,并且也出现了一些创记录的成交。比如,在2006年的华辰影像秋拍上,解海龙的《大眼睛》以30.8万元人民币成交。

但由于中国的艺术市场不规范,从业人员的商业伦理有问题,因此有许多商业不端与阴谋需要警惕。据香港《南华早报》网站2011年6月20日报道:“(中国)国家媒体说,中国的艺术品拍卖市场充斥着虚假鉴定、虚报成交额、联手做局、拍前收取费用等问题……在一些极端案例里,拍卖行成了洗钱的场所。”(《参考消息》,2011年6月21日第15版)

有些资质恶劣的拍卖行,会与不良画廊联手制造虚假的拍卖记录。比如,有时某画廊为了提升作品的买价,而把自己经纪的摄影家的作品送去拍卖会“制造”所谓的拍卖记录。然后画廊再以这个自己制造出来的记录来确定售价。更有一些画廊将作品直送拍卖行,在画廊自己举牌“竞拍”下作品、“制造”了拍卖记录后,甚至连自己“拍卖”下来的作品搬也懒得搬回画廊,一直放在拍卖行里,等待下次开拍时再如法炮制。这种不断“做价”的恶劣做法,居然还美其名曰是为了提高艺术家的市场价位。但这种拔苗助长的做法,一时看似乎如鱼得水,而且也制造了虚假的市场繁荣景象,但实际上却是害了艺术家也害了市场的健康发育,最终当然也害了画商与拍卖行自己。市场是需要耐心培养的,任何自认为可以通过操作的办法来“培养”市场的想法,都是不遵守市场规律的做法,因此最终是要受市场规律的惩罚的。

购买拍卖图录是了解艺术市场行情的途径之一。对于已经有规范市场的地方与国家来说,拍卖图录上的估价一般可以作为一种判断行情的依据。而相对规范的拍卖行,在拍卖结束后,还会向客户补寄一份成交价目记录以作备忘。但是,对于还没有形成健全的摄影艺术市场,不少拍卖行为了自己多得钱,其给出的估价往往过高。对于一般的收藏家来说,只以此为判断行情的标准是要吃亏的。

也有一些专业艺术经纪人,他并不拥有画廊这样的实体空间,却也从事经纪艺术家作品的中介工作。在他这里,也发生艺术品交易。另外,一些具有相对灵活性的私人博物馆,由于各种原因,需要资金而出售收藏作品,因此也是收藏家所关注的地方。而公立美术馆,由于购买作品使用的是纳税人的钱,因此一般不能轻易出售馆藏作品。如果有必要这么做,则一定要按照公开的程序来操作。

三、收藏的出路

就像所有人都会入土一样,所有的收藏最终都会面临其出路与归宿的问题。对于自己精心筹措的收藏品,在自己生命结束前后任其散失不会是一个真正的收藏家的明智选择。因为他的收藏虽然是个人行为,但最终目的应该是有功于社会。因此,私家收藏如何找到合适的接盘对象、或者说如何找到一个不致失散的方式是一个如何确保收藏的完整性、保持一种文化的传承、也是保持自己的精神与财富活动的成果得以长存的重要问题。

比较理想的一个方式是,在拥有丰厚收藏的基础上,并且拥有比较理想的硬件(如馆舍、各种保障收藏品安全的设备等)的情况下,努力使私人收藏顺势转变为私人美术馆。洛杉矶的盖帝博物馆就是以石油大王盖帝的私人收藏而建成。其中的摄影收藏,在全球也堪称巨大。这么做,至少可以使自己的私人收藏进入公众视野,让社会大众分享自己的文化财富,也同时丰富了所在城市的文化。而进入了公众视野的私人收藏,如果是在一个民主法治相对完善的国家,那就等于交给社会来监督与管理,因此这一收藏其实也就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最安全的收藏。因为一旦出现问题,成为了社会财富的私人收藏就会引起社会的关注并且引发如何解决问题的公开讨论。因此,“最公开的是最安全的”这一原理,对于妥善处理私人收藏极具参考意义。当然,如何从制度上保证私人美术馆因为经费不足而处于经常关闭、观众寥落、展览无以为继、当然更谈不上展开学术研究的情况,也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另外,向公立艺术机构捐赠私家收藏也是为自己的收藏找到理想归宿的一个主要方式。而捐赠给公立机构,可以确保自己的收藏获得相对有保障的公帑(定期、持续的政府财政拨款)来维持收藏的运营与展示,使之在自己身后能够为社会公众所分享。这应该最符合收藏的用之于民的终极理想。不过,在捐赠之前,如果有精力的话,应该充分调查接受捐赠者有没有条件(包括硬件设备,比如是否拥有收藏照片所必须的恒温、恒湿的保存条件、是否有专人整理、保管这批捐赠品、是否有计划与财力出版这批捐赠收藏的图录等)能够妥善保存好、运用好你的私人收藏,然后再作出是否捐赠的最终判断。

而国外的美术馆与博物馆,为了获得优秀收藏来充实、发展自己,会竭尽全力给出令收藏家满意的条件,鼓励收藏家向它们捐赠收藏。比如,会特地开辟以收藏家名字命名的收藏专室、专厅来永久展示获得的收藏品。同时,也会为获得的收藏品编制完整的、印刷精美的捐赠图录以供观众、读者和学者研究与参考。当然,有的美术馆或博物馆的策展人,还会根据收藏品的丰富性,不断策划有学术价值与观赏性高的展览,以盘活、提升收藏的价值、扩大收藏的影响。而在有些国家,政府也制订有法律,从税收角度给予艺术品捐赠者以减税甚至免税的待遇,以鼓励收藏家最终化私为公。

当然,谁也不会认为你找到合适的私人收藏家出让你的整体收藏是不对的。你永远有权根据你的理想来支配你自己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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