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资源,将带给摄影什么?

2016-07-06 10:00 来源:中国艺术报 编辑:著作权

作者:孙宇龙  来源:中国艺术报

 

◎ IP资源开发转化使摄影价值得到充分释放,但是IP资源割裂了影像创作与消费问题。从网络需求与网民UGC创意看,当前IP资源处于初始阶段,不能替代其他摄影类型和满足所有影像消费者的审美,需要更多IP资源满足用户与网络需求。

 

◎ IP是双刃剑,转换不好也会产生内在的封闭性。从摄影本体看, IP资源摄影并没有质变,但形式与传播方式有了不同,是摄影作品向商品与消费品转化形式,摄影外在形式变化并不影响摄影的创作与内涵,重要的是内容与品质。

 

 

IP资源是摄影创意发展的新形式

 

受大数据与“互联网+”影响,继网络众筹和PGC(专业生产内容)、UGC(用户生产内容)摄影创作现象之后,摄影领域里涌现了IP资源开发应用。IP(Intellec-tual Property)是知识产权的英文缩写,即创意产权之意, IP资源即好的创作或故事资源,开发转化其在摄影或其他领域的新价值。互联网语境下,摄影作品多为特定受众群体而定制,年轻受众有机会消费到更多的优质网络资源,网络可以整合IP资源和媒介资源,供受众以不同方式消费。当前不少具有话题效应和网络热点的影像,就是优质IP的跨界互换。从IP资源的转换看戴翔的《新清明上河图》 ,该作品利用宋代名画《清明上河图》背景,将原资源作为创作背景,融入现代元素,自己扮演原图角色,以现实为隐喻,将绘画场景置换为当代社会现象。当下该创作方式成为摄影创新风向标,以优质IP资源的跨界转换,引发阅读者的影像消费与审美。摄影IP资源在创作层面表现为对传统或国外文学题材经典主题的翻拍套用,转化为影像作品。摄影自进入中国后,题材的翻拍套用就没有停止过,移动网络时代更突出,实质是大数据支撑下的“互联网+摄影”的产物,是知识产权和创意产业融合发展的新形式。原因如下:一是随高新技术应用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精神生活的需求更加多元化,需要压力释放和情感激发方式,庞杂的网络信息中,摄影IP资源基于文化大数据与用户大数据,快速匹配摄影资源,甄选影像主题并创作,进入传播消费市场;二是影视等IP跨界开发相继成功,探索出一条商业捷径,刺激摄影产业对IP值的认知与开发;三是IP资源开发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一、摄影IP资源内涵及开发转换机制

 

互联网为摄影IP资源开发应用创造了条件,营造了氛围,也给摄影转型发展带来了挑战与机遇。机遇是网络企业以各种方式介入摄影产业,以及用摄影IP资源开发网络内容; IP资源投资风险小,成为金融与产业资本追逐的对象;挑战是优质IP资源运营开发,路径开放、潜力大,但开发应用的问题与困难多。

 

说到摄影IP资源开发、转换和拓展,当前摄影IP资源开发主要以经典和红色IP资源较多,网络为IP资源提供了想象和内容形态,以及向其他形态转换的可能,重新解读原有资源的摄影叙事和人物处理。从实际作品看,文学和流行话题改编较多,这类资源影响力大,流行要素强。刘铮的作品《三界》 ,就是经典题材《西游记》的IP资源转化。经典IP在网络环境下,以视觉新形式进入影像消费视野。从摄影发展角度看,早期摄影创作不依附于经典小说、世俗话题与西方话语,偏重纪实报道与艺术类型。数字化与网络化后,摄影创作题材有了拓展与变化,尤其是软件摄影的楔入,摄影师的独创精神与人文伦理渐弱,基于网络与市场的IP资源开发应用创作方式兴起,但核心仍是创作内容的借鉴。从创作实践看,与传统摄影不同的是,网生代摄影群体成长于网络,受益于IP,受网络思维影响,影像消费至上,习惯名人形象从漫画和文学中跳出来,变成可供观赏和阅读的图片或电影等形式,对IP资源开发应用认可度高;而传统摄影人仍坚持“作品思维” ,看重艺术创作,潜心拍摄纪录现实与身边的人与事,认为IP利用网络与资本圈钱,重炒作轻内容,影响摄影创新发展。文化产业投资人认为摄影全产业链模式是最佳的商业模式,重投资回报。上述几种因素的交融推动,摄影分化为表达个性与思想的艺术作品和面向网络群体的影像商品,双方都围绕热门IP来创作图片与视频。

 

当前摄影IP资源转化既有经验也有不足,由于市场发展速度远超创作速度,需建立良好顺畅的机制,弥合数字摄影与传统摄影的差异, IP资源与作品品质并无必然联系,能否转换成摄影作品并服务于影像用户是关键,其背后是资本的博弈。IP资源转换的关键是按商业类型要素特征创作。IP资源创作需专业团队实施,由于IP资源来源较多,并不是所有的IP资源都能转换成影像作品,需要有两个核心条件,首先是IP资源的媒介属性是否匹配摄影,可能因环境、政策限制或表现形态差异,缺乏摄影表现效果等而无法转换。其次摄影创作者是否有能力转换。受摄影制作和投资能力限制,也存在不能或暂时不能转换的情形。IP资源创作面临的另一问题是转换后,既要满足原IP资源的用户需求,使他们成为影像的忠实观众,同时,还要超越原资源的局限并体现摄影的独特性。即便如此创作仍受用户消费水平与能力的局限。从某种角度看,资源转换后用户递减,但市场规模变大,消费群体却越来越少。IP是双刃剑,转换不好也会产生内在的封闭性。

 

从摄影本体看, IP资源摄影并没有质变,但形式与传播方式有了不同,是摄影作品向商品与消费品转化形式,摄影外在形式变化并不影响摄影的创作与内涵,重要的是内容与品质。摄影师可以不会用相机,但一定要具备将IP资源转化为作品或是商品的能力;谁转化创作不重要,重要的是产品适合影像消费特性与网络传播特性,是高新技术支撑新技术的经济范式,新技术经济范式并不是“互联网+”模式下的新现象,而是高新技术推动经济结构和运行模式的发展的已有成果,影响了摄影产业发展的范围、规模和水平。

 

从创作层面看, IP资源是一种依赖市场配置的商业资源,可随时开发运用,并从中寻求商机。其实,IP资源更多的是营销理念,而不是创作概念,资源进入传播与市场环节后,开发转化后方有价值,而商业转化有一个过程,既有创作者的个人因素,也有市场与网络因素,其中,创作者个人因素起关键作用。

 

IP资源拓展了摄影产业链。IP资源转化为摄影创意产品时,其资源价值以网络或文本形式得到认可,已具有资源创新价值与商品价值雏形,影像只是载体和形式而已,通过大数据与消费者的认可,将其转化为影像产品。传统摄影很难把握IP资源的文本价值与市场价值,IP资源经网络传播和演绎后,其附带的文化与艺术价值随之增加。当前,小说、影视、网络话题等都可以成为IP资源,重要的是其背后潜在的用户价值认可度。移动互联网时代, IP资源成为技术资源,同云计算、大数据紧密相关,把潜在隐性的影像用户及其相关数据发掘出来,有针对性地创作作品。创作前,即可明确作品价值、影响及消费用户,界定影像用户群,其实还涉及到摄影产业链,作品一旦进入市场,其商品属性就会影响作品的传播属性,市场定位与分类就有了相对稳固的群体与规模。由于资本的逐利特性,大量摄影之外的人员和资金涌入摄影产业时,摄影产业化进程进一步加快。

 

二、摄影IP资源开发应用优势及劣势

 

IP资源应用随网络和新技术发展成为大众文化热点和摄影产业新现象。

 

IP资源开发应用优势:一是依赖网络与大数据,以网生代群体为主体,依托其人气和受众群体,获得了较好的现实收益。如模拟阿威顿纯色背景的一些国内系列影像作品,作品拍摄难度与投入不大,却依赖国外经典作品IP资源转化而来,因而深入人心、获得摄影名与利的双重回报。二是IP资源转化的摄影作品,突破了传统表现束缚,探索摄影发展新思路。摄影创作新理念和样式渐趋多元,更具想象力。三是IP资源运营,实现了产业的跨媒介整合,既有直接整体的IP转化,也有不少体现在产品优化的隐性开发。IP资源的跨媒介商业运作与模式建构,成为当下的潮流与趋势。开发应用IP资源可调动各方积极性,控制投资风险,积极效应与用户至上的理念不断显现,创作与传播效能增加,影响并带动其他产业发展,衍生出各种各样的影像或图片产品,为网络大众带来不同的体验。竞争与共赢是摄影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移动网络时代的IP资源合作,为IP应用带来了更多的可能。

 

IP资源开发应用劣势:一是介入摄影的产业资本因逐利特性,使摄影的相对独立性受影响,逐步沦为资本运作的工具。二是热点IP资源的过度开发,摄影作品原创能力下降,摄影类型与作品更趋向单调。三是网生代摄影群体为适应市场与用户需求,流水线式制作与快餐影像生产难以避免。四是为迎合网络特点与利益回报,制作低俗、挑战伦理底限的影像作品反复涌现,博取名利成为一些IP资源开发者的信条。机遇与挑战并存,优劣势共生,网络与摄影的融合为摄影发展孕育了新机,也设置了矛盾冲突。

 

三、摄影IP资源开发转化存在的问题

 

跨界融合发展问题。IP资源开发转化使摄影价值得到充分释放。实际应用层面,分为文化IP资源和商业IP资源开发应用两类。文化IP资源是指作用于文化艺术的发展需求,体现IP资源的原创性开发,推动摄影艺术稳定持续发展。商业IP资源是指摄影产业的市场需求开发应用,体现为IP资源的商业应用,推动摄影产业创新。

 

IP资源割裂了影像创作与消费问题。传统摄影,创作与消费分别为独立的系统。IP资源转换则改变了该格局:首先,网络成为创作与消费融合的平台;其次,网络的自由创作状态、低廉的成本与大众化消费形式,让IP资源开发应用快捷自由,不再局限于专业层面。纵向审视,摄影IP资源开发运用成功的影像与图片,从用户需求、创意想象力、共同价值观等方面看,有以下特点:从结构层面看,一是IP资源价值内核是内容,开发与大众紧密结合、关于真善美和正能量的影像内容;二是IP资源价值与精神内核适合产业特点,塑造同影像用户关联的、有温度的IP形象;三是摄影IP资源载体,有专业表现,不是流俗的形式;四是用户消费渴望,满足影像用户需求,获得认可,才有生命力和价值。当前文化创意产业的原创能力和专业制作能力无法满足用户需求,又由于产业投资存在一定风险性,摄影IP资源是文化创意产业的一部分,须遵循产业规律与市场规律。最终IP资源开发还会回到精品创作道路。随着用户需求增长,产品消费渐次回归理性,市场的自我净化功能发挥作用,修复已偏离轨道的摄影产业,使其回归理性, IP也会回归本初。从网络需求与网民UGC创意看,当前IP资源处于初始阶段,不能替代其他摄影类型和满足所有影像消费者的审美,需要更多IP资源满足用户与网络需求。

 

另外,我想谈谈摄影IP资源类型定位问题。首要问题是摄影作品类型不足。目前在网络和大数据的推动下,表现为影像质量差、传播快,更偏重传播与市场。对网生代摄影群体及影像消费用户的创作进行定位与归类,是一个尚未探讨的话题,应对其进行类型化定位,让这类影像有一个明确的概念归属与创作理念总结。类型问题与受众的定位有着紧密的联系,一些与现实有密切联系的纪实摄影创作者,本着严谨的态度,耗费数年之功创作的作品,与网民日常随手拍摄的作品陈列共展,在同一话语频道传播,总让摄影者与观看者无所适从。虽然传统纪实作品以敏锐的观察、强悍的视觉冲击、沉重主题的影像呈现,却很难与IP资源影像产生同类效果与作用。运用类型化手段定义IP影像,明确受众范围及影像消费特征。在网生代摄影群体企求一切平面化,消解与重构的网络时代,即使影像艺术品位高、时代气息强、制作精良、沉淀了沧桑历史和记忆往事钩沉,但没有准确定位类型和受众就难以获得市场接纳和观众肯定,而该类型的定位如同人像、商业影像类型定位,需从摄影发展角度明确,这并不影响摄影IP自身的发展与创新。当下也有人将其称之为IP摄影或影像,准确与否暂无定论,但类型问题已成为棘手问题。

 

资源转化的法律与市场规范问题。首先,法律保护问题。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为IP资源开发提供了法律保障,尤其是版权保护。IP资源无论是开发还是转换,大量的人力与物力,又因摄影作品的可复制性及网络传播的便捷性,产品的复制成本低廉,所以要防止IP资源随意复制和扩散,要从资本角度保护产权人利益。西方国家这方面发展较成熟,美国构建了一整套严密的知识产权保护法规体系,国内也开始有了相关的措施与法规,但实施过程中却有一定难度,难以规范。其次,市场规范问题。伴随网络的发展完善,一流网络企业开始营造包括摄影、影视、游戏在内的全IP资源产业链;中等的公司则大力搭建多元、合作共赢的IP资源开发转化平台,实施IP资源开发新战略;小型公司则专注于做某一具体的IP资源开发项。三者之间攻城略地,圈地为营各有斩获。有的蓄积了一批资源,但没能力开发;有的转化应用后,但水土不服,效果不好,收益欠佳;有的简单套用商业模式炒作,同质化严重,忽略了作品“内容为王”的特性。尽管大数据和网生代力量在IP资源开发应用中效用明显,但仍需按资本运作规律与艺术产业规律规范运作,毕竟IP资源是资本市场的产业化运作。

 

摄影从来就是一个开放的艺术门类,无论是IP资源开发运用,抑或纪实观念影像创作,要以开放性架构和包容性艺术生态处理好两种资源关系,推动摄影创意发展。无论认可与否, IP不可避免地进入了摄影,争议虽在,发展趋势却已无法阻止, IP摄影不仅是摄影的事,也是文化创意产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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