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有版权,照片有价值

2015-03-02 10:30 来源:《中国摄影家》杂志 编辑:刘丽鸣
编者:
    第五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9月19日在成都闭幕。首次参展的限量鉴证摄影作品成为本届博览会的交易热点,作品单价从6000元至5万元不等,总成交额达102.95万元,开创了新的版权交易模式,改写了版博会的交易纪录。
    摄影作品限量鉴证是今年6月由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推出的一个服务项目,为摄影家的作品进行鉴证,每幅作品限量20张,并提供50年的版权保护。这是中国第一个摄影作品版权鉴证,是中国摄影作品走向市场的重要举措。 
    本刊记者采访了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总干事林涛先生,为大家详细讲解摄影作品限量鉴证的诞生过程。

著作有版权,照片有价值
                            ——访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总干事林涛
 
    本刊记者: 2014年6月7日,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在东莞摄影诗词书法联展上为摄影家李志良的10幅摄影作品进行鉴证,这是中国第一个摄影作品版权鉴证。作为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总干事,您是基于什么考虑来做这件事的?
 
    林涛:限量鉴证这件事我们酝酿了很久。这要从《著作权法》的制定和修订说起。
 
    上世纪80年代末,我们参与了《著作权法(草案)》的征求意见,组织了三次摄影界座谈会,主要探讨两个问题:一是确定摄影艺术在《著作权法》中的独立地位;二是解决摄影作品中职务作品的权利界定问题。后来,1990年国家颁布的《著作权法》解决了这两个问题:第一,摄影不再从属于美术,而是和美术、书法、戏剧等艺术门类一样,有独立的地位;第二,职务作品,尤其是摄影作品,如果作者没有与所供职单位签署任何协议,那么单位拥有职务作品两年的优先使用权,但著作权是作者的。
 
    这两个问题解决后,还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摄影在《著作权法》中地位偏低。有人说在《著作权法》中,摄影是“二等公民”,为什么?其他艺术门类,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等都是著作权诞生之后,作者受终身保护,作者去世之后,再保护五十年。唯独摄影和电影不同,电影另当别论,它是集体创作成果,是制片人制度,跟摄影情况不一样。摄影作品拍出来之后诞生著作权,法律只保护五十年。这样的话,摄影就比其他艺术形式的著作权保护期短了五十年,甚至七十年。
 
    所以,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自2008年成立就致力于从法律上提升摄影的地位,提高对摄影著作权的保护。我们在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会议上提案,要求修改《著作权法》。我们提出三个目标:第一,延长摄影作品保护期。第二,完善广播权的法定许可和教科书权的法定许可。这个问题2010年我们取得了初步成果,与人民教育出版社签署了付酬协议,他们现在每年要给使用的摄影作品付酬。第三,在《著作权法》中增加摄影作品的追续权。2012年,国务院启动了《著作权法》第三次全面修改,我们的这些修法建议全部被采纳。
 
    本刊记者:追续权在以前的《著作权法》中没有出现过,是一个全新的提法,到底什么是追续权呢?
 
    林涛:摄影作品如果上拍卖市场,第二次拍卖价格比之前拍卖价格的高出部分,要按一定比例支付给作者,作者去世,要给他的继承人。这就是追续权。
 
    那么新的问题又来了,如果追续权被纳入新的《著作权法》,摄影作品还存在一个问题。拍卖行拍卖的是艺术品原件,什么是摄影作品的原件?这个怎么定义?摄影作品在拍卖市场上价格不高,因为摄影作品是可复制的,复制的作品算不算原件? 
 
    本刊记者:摄影作品的原件问题,长期以来困扰着摄影界,如何界定原件存在极大困难。贵协会推出的摄影作品限量鉴证是一个大胆的尝试,您认为这对于推动中国的影像市场发展有何意义?
 
    林涛:结合这么多年的调研、修法等工作,我们认为,一定要规范中国的影像市场,树立行业规则。摄影作品在市场卖得好不好有两个因素:一是摄影家的自律,能不能做到真正的限量;二是买家认不认可这种限量。如果这两个问题能解决好,我们的市场规则就建立起来了。但现实是,社会诚信不是很好,买家存在很大的顾虑。如何打消他们的顾虑?需要一个权威机构做出一套规则来。作为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批准成立的,国家版权局授权的,中国唯一保护著作权的组织,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有责任、有义务把这个事情承担起来。
 
    今年,我们就推出了摄影作品限量鉴证的服务项目。这个项目的推出对艺术品投资市场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一方面能提升限量摄影作品的公信力,增加买家或收藏家的投资信心;另一方面,随着第一张到第十张作品的售价变化,创作者和收藏者都能准确把握作品保值、升值的过程。 
 
    本刊记者:摄影作品限量鉴证书的权威性如何体现?
 
    林涛:我们制定了一套管理办法,一幅作品最多做二十张限量鉴证。这个是经得起社会监督的,每一张证书都有一个二维码,扫描后就能在我们的官网上查到所有信息。
 
    我们建议作者按照国际上较为通用的做法制作,照片上包含几个要素:作品标题、作者亲笔签名和编号,并加盖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的英文缩写ICSC的钢印。每幅作品的编号是唯一的,比如2014-001-1/10,表示这是2014年第一号作品限量鉴证的10张中的第一张。
 
    关于证书的设计、制作,我们也下了很大功夫,使用了现代科技、网络等高新技术。证书有多重防伪:水印、金属丝、鉴证中心标志、二维码、激光打出来的ICSC、高倍放大后才能看到的字样。
 
    现在,我们的证书受到很多摄影家的欢迎,这是好事,说明大家有这个意识要保护自己的著作权。

第一位完成摄影作品限量鉴证的摄影家李志良

限量鉴证书配摄影作品同时展示的形式,吸引观众的目光,山原 摄
《雪原马系列》李刚摄

《天 启》 金平摄
责任编辑:段琳琳
《中国摄影家》杂志2014年12期

版权声明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网页所涉及的任何资料的版权均属本网和资料提供者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引用、复制、转载、摘编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本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Copyright Images Copyright Society of China(ICS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