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保护与原作认定密不可分

2016-08-05 16:40 来源:中国摄影报 编辑:著作权
中外摄影家在伊春举办研讨会认为
版权保护与原作认定密不可分

来源 中国摄影报

 

       7月25日,由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中国摄影出版社和中国摄影家协会理论研究部联合举办的“摄影原作与版权保护”中外专家研讨会在伊春召开。来自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艺术摄影学会和上海、河南、四川、浙江、云南、山西、黑龙江等地摄影家协会,全国公安摄影家协会、企业摄影家协会(深圳)、中国工业摄影协会的代表,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部分首席代表,清华大学、天津美术学院、哈尔滨师范大学的学者与专家,全球摄影网以及“奇野中国”、“欧洲奇境”等摄影组织的中外摄影家共50余人参加研讨会。
       中国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主席李前光出席了研讨会,并就摄影原作与版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国务院正在进行的修改《著作权法》所涉及的视觉艺术作品追续权与摄影原作的关系,从法理意义以及在这次修法中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积极为摄影家争取这项权利等进行了讲解。
       与会者纷纷表示,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这几年积极参与到国家修改著作权法的工作,努力为摄影家争取更多和更重要的权利,在开展摄影版权保护的同时,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为摄影作品进入艺术品市场建立规则等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受到的摄影界的广泛关注,赢得了摄影家的欢迎。
       尽管摄影作品早在19世纪中叶就开始在法国、英国和美国得到版权法的保护,但围绕摄影作品版权保护所发生的争议却一直没有停息。尤其在互联网时代,版权问题已经成为中国摄影产业发展中备受社会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之一。由于数字化摄影在记录、复制、传播方式和对原创性的认定方面与传统摄影大相径庭,在产生版权纠纷时,往往较难判断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与会摄影家认为,有关摄影原作的问题直接关系到国家修改著作权法是否能够在艺术品市场给予摄影版权保护,更进一步讲,就是在摄影术发源地法国等欧洲国家已经享有的摄影作品再售的版权保护(追续权)能否在中国实现,这关系到摄影家的经济利益。中外摄影家分别从各自的摄影创作实践和经历畅谈了对摄影原作的理解和认识。
       中国摄影家协会顾问朱宪民谈及,有人认为摄影作品不值钱,因为摄影按下快门很容易,摄影师可以拍摄海量的照片,但他拍一辈子,真正能够有交易价值的作品也就十几幅。对于业界争论不休的对摄影原作的定义和探讨,他也亮出了自己的观点:只要作者签名作者认可的就是原作。朱宪民认为,多年来摄影家没有为作品签名限量的意识,会造成作品失去价值。对大多数摄影家来说摄影作品要进市场,不要仅仅局限在收藏市场,视野应该再开阔一些,文化消费市场也是摄影师应该给予关注的,摄影家要有悬挂性和装饰意识,摄影作品走向家庭符合百姓审美和大众文化需求。这几年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积极为摄影家的作品寻找出路,对摄影师来说是大好事。
       中国摄协副主席张桐胜认为,这些年来中国文联特别重视著作权保护,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成立以后为摄影家争取权益做了大量工作,在提高摄影家的法律地位,提升摄影版权的保护水平进行了诸多探索。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在保护摄影版权的同时还积极帮助摄影家把作品推向艺术品市场,如对摄影作品进行限量鉴证,等等。摄影家都知道摄影创作经济投入很大,每幅优秀摄影作品的背后凝聚着摄影家的心血、时间和财力的投入。一张作品拍摄只是完成了创作的一半,还要通过专业的后期制作、签名等众多环节才算完成,我们在积极鼓励原创的同时,对摄影原作要有共识。
       全国公安摄协主席冯凯文提出,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为摄影事业的发展奠定了一个坚实的法律基础,让摄影人走进了一个新的历史空间。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副主席、摄影家于云天说,摄影原作关系到摄影家切身利益,关系到摄影作品进入艺术品市场的大问题。确定摄影原作和对作品进行限量鉴证,可以提高作品的交易价值,作为摄影家必须为争取这项权利摇旗呐喊,为摄影人自身利益去积极争取。
       河南省摄影家协会主席刘鲁豫说,摄协原来的工作职能是“联络、协调、服务”,现在又增加了“自律”和“维权”,说明这两项工作的重要性。要维权先要从法律上找到依据,同时需要自上而下对摄影人进行培训,要让全体摄影人有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原作关系到摄影作品如何走向艺术品市场问题,底片在手里只能叫资料,按照严格的技术要求制作并签名限量后才可称为原作。
       来自欧洲奇境摄影组织的瑞典摄影家斯塔凡·威斯特兰德在会上分享了他的经验:摄影版权包括两方面内容,一个是作者的权利(精神权利),一个是使用权(经济权利)。瑞典摄影家在百年前就已经在照片上签名了,并为照片进行编号,只有限定数量的摄影作品才能具有较高的市场价值,数量越少越值钱,而编号之外的作品是不被艺术市场承认的。威斯特兰德同时谈到,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的成立令他很欣慰,中国在这方面起步是与国际社会接轨的体现,希望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和中国的摄影家一同努力,在立法上为摄影家争取到这项权利。
       在就摄影版权和原作问题道见解的基础上,与会部分摄影家还就此提出了合理建议。山西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张华斌认为,摄影原作存在毋庸置疑,但是如何认定原作,需要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制定权威的鉴定机制。清华大学摄影学院教授苏民安希望能有机构对创意摄影作品进行必要的鉴别认证,防止在二度创作时侵犯其他摄影家的版权。野生动植物与湿地保护生态摄影师俞肖剑提出,版权立法要考虑与现有物权法进行良好的衔接。
       中国摄影家协会秘书长高琴,中国文联权保部有关人士出席了研讨会。研讨会由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总干事林涛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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