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简报 第2期

2012-02-06 15:52 来源:未知 编辑:未知

摄著协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发布

《关于修改<著作权法>的建议》提案

 

38日,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在京广中心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首都新闻媒体发布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副主席李玉光等16位全国政协委员在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交《关于修改<著作权法>的建议》提案的情况。

 

作为中国知识产权法重要组成部分的《著作权法》,自1990年立法至今没有做过全面修改。20年来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均发生了巨大变化。中国对外敞开大门广泛参与国际事务,与国际社会的经贸、文化、科技合作日益深入,《著作权法》在经济高速增长、文化多元、科技进步特别是互联网迅速发展和普及的社会面前显现出诸多的不适应,尤其是我国在20073月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后,《著作权法》中诸多过时条款更难以使我们履行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李玉光等16位全国政协委员,代表全国广大摄影家的心愿向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交修改《著作权法》提案,提出要求延长摄影作品保护期、修改完善《著作权法》第43条和增加视觉艺术作品追续权,这充分代表了全国广大摄影家要求修改《著作权法》的强烈愿望,明确阐述了广大摄影家要求在《著作权法》中真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诉求,也充分体现出广大摄影家在国家立法和修改相关法律工作中所表现出的社会责任感和参与热情,更加说明摄影家法律意识的提高和依法维权的坚定信念。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副主席李玉光就提案内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常务副主席王郑生、总干事解海龙分别就提案起草背景以及广大摄影家长期期盼修改《著作权法》的愿望等介绍了情况。

 

法制日报、中国新闻出版报、中国艺术报、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摄影报、中国图书商报、北京青年报、中国摄影杂志、大众摄影杂志、中国摄影家协会网等媒体记者出席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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