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简报 第1期
140万元摄影作品使用费 岁末送交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 年终岁末,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收到了由人民教育出版社交付的140万元人民币摄影作品使用费,这是自8月31日摄著协与人教社签署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费收转协议后,人教社向摄著协送交的第一笔摄影作品使用费,也是摄著协自年初开展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收费谈判工作以来,收到的第一笔摄影作品使用费,它标志着自2001年教科书法定许可法律规定颁布十年来,教科书出版社第一次成规模向摄影著作权人支付版税,同时,也创下了教科书出版社向摄影著作权人一次性付酬过百万的纪录,终结了摄影家得不到教科书稿酬的历史。 一年来,摄著协切实履行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职责,依据《著作权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收费工作,本着向权利人负责、向出版社负责、向法律负责、向社会负责的精神,与多家教科书出版社进行了多轮沟通与谈判,耐心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向教科书出版社讲解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执行教科书法定许可法律规定所能起到的独特作用,可以帮助出版社把难以分配的使用费向相关著作权人进行分配。摄著协充分发挥其熟悉摄影家资源、熟悉摄影作品资源的专业能力,协助出版社一一核对每册教科书所使用的摄影作品,依照法律规定认真核实权利信息。经过长达三个月的辛勤劳动,摄著协和人教社核实了七千余幅摄影作品,在国家尚未出台《教科书法定许可付酬办法》情况下,双方本着友好协商、求同存异的原则,经过认真和负责的讨论,最终确定了对每幅摄影作品的付酬标准,并计算出2009、2010两个年度第一批使用摄影作品的数量,按双方约定年底前实现了使用费的实际支付。 人民教育出版社在教育出版行业有着重要的影响力,这次人教社履行向摄影著作权人付酬,在行业内带了一个好头起到了表率作用。这将为带动其他教科书编辑和出版单位执行教科书法定许可法律规定,履行付酬义务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