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简报 第2期

2012-03-27 14:56 来源:未知 编辑:未知

龙年伊始,摄著协收到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

副局长阎晓宏同志批示

 

龙年伊始,摄著协收到了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同志的批示,批示全文如下:“林涛并仁臣同志:摄著协成立以来,紧紧依靠权利人、服务权利人,积极扎实开展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希望在新的一年中,进一步推进依法收取作品使用费、积极透明地分配作品使用费,并做好社会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协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新春将至,给各位拜年,祝身体健康,家庭幸福、诸事如意!”

 

阎署长的批示使摄著协全体同志备受振奋和鼓舞,这是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版权局领导对摄著协工作给予的充分肯定,更是对摄著协今后工作的明确指示和提出新的要求。大家纷纷表示,摄著协自成立以来始终得到了阎署长和总署、版权局和各有关部门领导的亲切指导和帮助,尤其是在与教科书出版社进行法定许可使用收费谈判工作中,更是得到了总署和版权局领导的大力支持,摄著协工作能够取得成绩是和总署各级领导的指导、帮助和大力支持分不开的。摄著协今后工作一定要按照阎署长批示的要求,紧紧依靠权利人、服务权利人,进一步推进依法收取作品使用费,积极透明地分配作品使用费,做好向社会宣传摄著协,进一步提高摄著协的凝聚力和社会影响力,扎扎实实地把摄影著作权集体管理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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