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里还真有著作权的事儿!

2016-11-02 18:43 来源: 中国版权服务 编辑: wangxin

最高人民法院新近发布了第14批5件指导性案例,目的是供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其中,指导案例66号雷某某诉宋某某离婚纠纷案的判决,引起了社会的关注。该案主要的判决要点是:一方在离婚诉讼期间或离婚诉讼前,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通俗点解释就是,为了离婚转移财产,有可能被判净身出户。
 
对于财产的定义,绝大多数人都会想到存款、房产、有价证券等看得见摸得着的财产,但如果夫妻双方中有一人是作家、词曲创作者、电影制片人、演员、歌手等文学艺术的创作者,那么在婚姻存续期间,他们因创作作品所拥有的著作财产权,能否算夫妻共同财产吗,一旦遇到婚姻发生变故又应当如何处理呢?近日,《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就婚姻中与著作权相关的问题采访了版权专家、学者以及律师,他们从法律的角度逐一将这些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解答,希望读者在努力经营婚姻时,也明白著作财产权同样是不容忽视的。

著作权能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我们先来弄明白一个问题,就是著作权算夫妻共同财产吗?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副主任索来军向记者解释说,中国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通常可以在两种情况下享有著作权,其一,因创作取得著作权,或者存在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可以原始取得著作权的情况而享有著作权,如作为委托者,并通过合同约定著作权属于委托者。这种情况下,著作权应当归创作者或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一方,而不能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其二,因受让或者赠予取得著作权。如果其他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只转让或者赠予夫妻任何一方,那么由于受到转让方的意志限制,著作权应当由受让或者被赠予的夫妻任何一方单独享有,也不能由夫妻共同享有。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夫妻才能共同享有著作权呢?除非存在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条件,如合作创作,委托创作等情形,在这种情况下,根据著作权法的具体规定,双方可以共同享有和共同行使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