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与北京电影学院摄影学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2016年11月4日下午,在第十一届中国摄影艺术节期间,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与北京电影学院摄影学院共同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
中国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书记处书记,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主席李前光,北京电影学院党委书记侯光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原党组成员、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副主席宋明昌,北京电影学院党委副书记张健,中国摄影家协会分党组成员、秘书长高琴,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副主席王郑生、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总干事林涛、北京电影学院摄影学院院长宋靖,以及来自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的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各行业协会的首席代表处负责同志,北京电影学院摄影学院师生代表和新闻媒体共计200余人出席签约仪式,仪式由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副总干事朱宝祺主持。
林涛代表中摄权协讲话,他表示要提高摄影家的版权保护意识,真正在摄影界形成知法、懂法,学会依法保护摄影家的合法权益,就应该从大学教育阶段做起,使青年学生在学习摄影基础知识的同时,了解并熟知版权保护对每一位摄影人的重要意义。他希望以此次签约为契机,推动高校师生在校园阶段加强版权知识的学习和积累。
唐东平代表北京电影学院摄影学院讲话,他表示北京电影学院摄影学院是中国最早开展摄影教育的高等院校,培养了大批具备创新能力的图片摄影高级人才。学院将在今后与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力度,努力为院校学生提供更为广阔、展露才华的舞台。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是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座谈会讲话精神,促进中国摄影艺术事业的繁荣与发展,把加强版权保护和维护摄影家合法权益从大学教育阶段抓起,规范摄影作品的传播和推动摄影价值的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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