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在网上发自己的照片居然被告侵权?版权法律待完善
来源 好奇心日报 作者 温欣语 科勒·卡戴珊是金·卡戴珊的妹妹,也参与了家族真人秀系列节目《与卡戴珊同行》。和金一样,她也是一位关注度极高的名人。在 Instagram 上,她有 6700 万粉丝,经常通过照片和视频分享自己的点滴生活。 这周,她因为曾在 Instagram 上 po 了一张自己的照片而被告上加州法庭。原告是英国一家相片公司 Xposure。他们向卡戴珊索要 25000 美元的赔款,声称卡戴珊并不具备这张照片的版权。赔款包括对原创者的伤害,以及卡戴珊从这张照片里所获取的利益。 他们称卡戴珊利用这张照片在 Instagram 上做个人营销,满足了她的商业利益,这包括卡戴珊自己的相关产品和投资,同时也包含为其他公司推销的产品和服务。 他们认为如果卡戴珊没有发这张照片,那么公司就能从照片中获益。
根据 The Hollywood Reporter 的报道,这张照片是卡戴珊于去年 9 月 14 号在 Instagram 上发布,照片中卡戴珊刚和姐妹在迈阿密饭店用完餐,从饭店走出来。这张照片由摄影师Manuel Munoz 拍摄(其实就是偷拍),并且授权给了 The Daily Mail。 这家公司认为卡戴珊以及她的朋友擅自去除了照片的版权(水印)并在社交媒体上传播。他们称卡戴珊并没有“问我们是否可以使用照片”,她这样的行为“会损害原创照片在现在和未来的市场。” Xposure 公司在声明中称:“卡戴珊这张照片一上传到 Instagram 上,她的 6700 万粉丝和网络上其他消耗娱乐新闻的人都看见了。这些人原本只能在原告公司的客户(杂志和新闻)里才看得到这张有版权的照片。”
如今人们每天依靠社交媒体分享照片,版权成了一个极具争议的问题。就在今年三月,英国演员 Tom Holland 也被曾经为他拍摄过的摄影师 Steven Ferdman 起诉。 根据 Qz 报道,Steven Ferdman 同时还起诉索尼影业在他们的 Instagram 和 Twitter 账户上使用这张照片,他向双方都索要 15 万美元的赔偿。最后他撤销了控告,据传是私下做了了结。
Instagram 曾就版权问题声明:“在 Instagram 社区里的人对他们的照片有所有权。在这个平台上,如果有人觉得他们的版权被侵犯了,请直接告诉我们,我们会采取相关措施。在我们平台之外,内容所有者可以采取行动捍卫他们的法律权利。” 但事实是,在如今职业摄影确实很难使用自己的版权权利,就像 CNN 主持人 Jose Pagliery说的“你只要使用了社交媒体,你就等于放弃了某些权利,只要你的照片发了出去,就等于他们永远都不在你手上了。” 那么问题是,具有版权的狗仔队摄影师和签约合作的摄影师都应该被同等对待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