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和中国摄影家协会维权新拓展 北师大出版社首次向摄影家付酬300万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和中国摄影家协会维权新拓展 北师大出版社首次向摄影家付酬300万 11月9日,中国摄影报在头版刊发文章,对中摄权与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签订《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费收转协议》进行重点报道。 日前,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与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签订了《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费收转协议》,300余万摄影作品稿酬将由中摄权向摄影家转付,此协议的签订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法定许可”法律规定颁布近二十年来,有关摄影作品的使用付酬规定得到了进一步执行,作为著作权人的广大摄影家将成为这次签约活动的直接受益者。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是目前中国唯一的视觉艺术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自2008年成立以来,协会为推动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建设而积极探索,尤其是为推进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摄影作品付酬做出了不懈地努力。中摄权自成立以来走访了各重点教材出版社与图书博览会,对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规划类教科书使用摄影作品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调查,掌握了教科书使用摄影作品的整体情况、使用数量和使用规律,还专门组织全国20家余重点教材编辑和出版社召开会议,就推动教科书使用摄影作品向摄影家付酬建立合作机制,切实把法律规定落到实处。 北师大出版社使用摄影作品教材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是一家以教育出版为主体、以专业出版和大众出版为两翼的综合性出版社,出版各类图书7000余种,发行量达5亿多册,出口图书近千种,百余种图书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在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广泛使用。北师大出版社认真执行《著作权法》,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律义务,积极向摄影作者支付报酬,受到了广大摄影家欢迎,此次签约并向摄影家付酬,为其他教科书出版社做出了表率,对引领教科书编辑和出版单位履行法律责任、执行法律规定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对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意义重。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此次签约合作,是我国版权保护事业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加强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建设,有效落实教科书“法定许可”法律规定的一件大事,它意味着今后教材编辑和出版机构,可以通过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依法向相关摄影著作权人支付稿酬,而相关摄影著作权人也可以通过这个国家指定的稿酬收转机构得到相关使用稿酬。 据了解,除上述北师大出版社向中摄权支付了摄影作品使用费外,还有一批教科书出版社正在与中摄权进行紧密的沟通与合作,为切实执行教科书“法定许可”法律规定,积极向摄影著作权人支付稿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