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4 16:32 来源: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摄影公社 编辑: junner
摄影的权利与艺术的尊严
2019年04月03日 周三 总第189期
摄影——在这里更加得到尊重
【本期内容】
⊙关于办理入会手续的通知
⊙2018年中国版权十件大事
⊙网络侵权频发根在违法成本过低
⊙惩罚性赔偿的“基数”与“系数”
⊙什么样的照片,适合彩色转黑白?
关于办理入会手续的通知
特别提醒:2018下半年新会员的入会手续将于4月15日正式截止。
2018下半年所有新会员的入会通知,协会已经全部按照会员申报时所预留的通讯地址快递寄出,目前还未收到通知的新会员请拨打电话010-65978100联系会员部查询快递单号。
入会手续办理期截止后,将不再进行本批次入会手续补办,未按期办理入会的将统一按放弃入会处理,再次申请入会按新流程申报。
提醒2018下半年新会员注意,向协会缴纳入会会费时请务必在备注中填写姓名+身份证后四位+省市,以便会员部进行核对和登记。如果是由他人代缴,请一定写明入会新会员姓名。
国家版权局发布2018年中国版权十件大事
来源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中宣部统一管理全国版权工作。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央宣传部对外加挂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牌子,著作权管理工作由中央宣传部负责。4月16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揭牌仪式在京举行。党中央决定中宣部统一管理版权工作,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宣传思想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重视,版权工作迎来重要发展新契机。
网络音乐版权生态持续好转。2018年,国家版权局继续推动网络音乐版权秩序不断规范,先后约谈大中型唱片公司和网络音乐服务商,推动达成版权合作,各方将99%以上独家音乐作品开放授权,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好评。
“剑网2018”专项行动重点整治短视频版权秩序。重点整治短视频领域各类侵权盗版行为。15家短视频平台切实加强版权保护,积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共下架删除各类涉嫌侵权盗版短视频作品57万部,短视频版权秩序得到显着改善。
中国财经媒体版权保护联盟成立。12月15日,30多家主流财经媒体发起成立“中国财经媒体版权保护联盟”,共同抵制未经授权擅自转载新闻作品的行为,提高对作品转载的议价能力,推动实现常态化监控和维权、市场化交易等。
电商平台与反盗版联盟合力遏制网上销售盗版行为。10月21日,阿里巴巴集团与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就图书版权保护计划签订合作协议;11月9日,拼多多平台与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及少儿出版反盗版联盟就图书版权保护签订合作协议。各方共同推动版权社会共治,构建从源头遏制各类侵权盗版行为的新模式。
多地查处盗版案件保护金庸作品版权。10月30日,著名作家金庸先生逝世,盗版金庸作品图书乘机牟利。多地版权执法部门集中查处了多起销售盗版金庸作品图书案件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有效保护了金庸作品版权。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首起著作权案件。9月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挂牌成立。“抖音短视频”案成为其受理的第一起案件。本案中,北京互联网法院认定涉案短视频符合《著作权法》的独创性要求,构成类电作品,对于短视频著作权纠纷类案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2018年中国版权金奖颁发。10月19日,2018年中国版权金奖颁奖仪式在苏州举办。中国版权金奖作为我国版权领域最高奖项,用以鼓励和表彰在版权创作、运用、保护和管理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
我国版权产业增加值突破6万亿元。2017年我国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为6.08万亿元人民币,占全国GDP的7.35%。其中核心版权产业行业增加值为3.81万亿元人民币,占我国GDP的4.61%。2017年中国网络版权产业的市场规模达636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7.2%。
版权司法审判规则不断完善。4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颁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侵害著作权案件审理指南》,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国家和地方一系列司法相关规则的出台,对于提升包括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质量具有重要意义。(赖名芳)
网络侵权频发根在违法成本过低
来源 新快报
日前,城内名人孟浩向广州互联网法院提交诉状,起诉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即抖音公司)侵犯其肖像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费用及精神损失费用合计60万元,原因是孟浩发现其个人照片未经授权就被用作抖音平台上一用户的洗发水宣传推销。
对此,抖音相关负责人回应,暂未接到法院立案通知,存在争议的视频系用户上传,目前已下架。如果的确存在侵权行为,会按平台管理规则处理。
抖音公司看起来很淡定,一副置身事外且无辜的样子,“存在争议的视频是用户上传”,意思当然是与我无关;“如果的确存在侵权,会按平台管理规则处理”,这岂止是置身事外了,简直就是“法官”。也许它的内心会觉得很委屈:我怎么就成了被告?
抖音公司对公关话术驾轻就熟,对它们来说,内心的淡定并非是没有缘由的。类似的公民肖像权被侵犯的事情,俯拾皆是。作为平台本身来说,它可以推脱说这是用户上传,只是如果是用户上传了其他违禁内容,平台会这样去跟相关管理部门解释吗?要知道,平台并非只是单纯的平台本身,它同时也是具有管理权限的,平台不能只要权利而不承担责任。
另外,对于此类公民侵犯肖像权的违法成本也是极低的,前段时间娱乐明星林志玲也是因为肖像权被侵犯,赢了官司获赔5万元。有当律师的朋友做过肖像权侵权案例检索,他说赔偿金额一般在3万-20万之间。如此低的违法成本,这哪里是惩罚,简直就是在鼓励!
对广东的老百姓来说,孟浩这名字可一点也不陌生。留长发蓄胡须的孟浩就是一个十足“艺术范”的形象,为民生公共利益奔走呼号,影响力不小。正如孟浩的代理律师徐嵩所言,这个洗发水推销视频的广告宣传目的和商业属性是明显的,“通过利用名人效应来吸引浏览者,将其与产品的宣传推广相关联,进而达到对自身品牌、产品服务进行商业宣传的目的”。而且,这款洗发水产品还声称有治疗白发的功效,让孟浩这“艺术范”来为其“代言”,简直就是精准匹配。
在我看来,这恰恰构成了本案的特殊之处。与一般娱乐圈名人代言做广告不同,具有公众知名度的名人效应不仅在于其知名度,更重要的是他本身的美誉度以及公信力。
当然,商家也许会辩解,他们的广告策划人员根本就不认识孟浩,只不过是孟浩的“艺术范”恰好与他们的产品精准匹配了。是否无心之失不得而知,但无论如何,在客观上,这个洗发水产品所消费的,不仅仅是孟浩的知名度,更重要的是孟浩及相关单位的公信力——试想一下,对老百姓来说,对于一款有治疗白发功效的产品,他们会相信娱乐明星的代言,还是一位一直为民生公共利益鼓与呼的名人的背书?人们会更倾向于相信,孟浩是不敢进行任何虚假宣传的。
这并非是在渲染什么“特权”,而是想批判这种拿有公共身份的“名人”进行商业宣传的恶劣之举。因此在惩罚上,更应该依法追究。
惩罚性赔偿的“基数”与“系数”
来源 人民网
连续两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及知识产权保护时,都提到了“惩罚性赔偿”话题。虽然两年的表述侧重点有所不同,但都反映了在某种程度上,惩罚性赔偿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手段。
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本意虽好,也存在“制度落地”的问题。在知识产权保护尤其是司法保护的实践中,应当如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笔者认为,在法治的语境下,司法保护的首要前提是有法可依。
知识产权相关法律中,首次明确规定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是2013年新修订的商标法。笔者认为,主要涉及三方面的内容。第一,计算赔偿数额的方式,包括权利人损失、侵权获利、许可费的倍数;第二,适用惩罚性赔偿的特定情形和计算方法;第三,赔偿数额包括合理支出。
我们由此可得出结论,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中,惩罚性赔偿并不是计算赔偿数额的具体方式,而仅仅是在“恶意侵权”“情节严重”的情形下加重处罚的措施。而且,加重处罚的数额是通过“权利人损失”“侵权获利”或“许可费的倍数”方式确定的赔偿数额。对照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笔者所言的“基数”指的就是通过“权利人损失”“侵权获利”或者“许可费的倍数”的方式确定的赔偿数额,“系数”则是“1倍以上3倍以下”等关于倍数的规定,具体则需要考虑侵权行为人的“主观恶意”和“侵权情节”。
在去年12月23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专利法修正案(草案)中也有关于惩罚性赔偿的内容: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权利人受到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倍数计算的数额的1到5倍确定赔偿数额。对照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其基本思路和规则大体上一致,唯一的区别是系数“3倍”与“5倍”的不同。
但是,知识产权司法实务中多年存在着一个难题:由于知识产权的无形性,权利人很难证明其因知识产权侵权遭受到的损失,侵权行为人也很难说明白其因侵权的获利,且由于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不足导致知识产权许可实践欠缺,许多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难以通过“权利人损失”“侵权获利”或者“许可费的倍数”的方式确定赔偿数额,而往往通过法定赔偿或者酌定赔偿的方式确定数额。这也就给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带来了难题,即难以找到助其制度落地的“基数”,缺乏“基数”,又何谈1倍、3倍或者5倍的“系数”?
那么,应当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结合多年司法实践观察,笔者认为,一方面,要对惩罚性赔偿制度进行“祛魅”,还原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本来面目。惩罚性赔偿并不是计算侵权赔偿数额的具体方式,而仅是恶意侵权、情节严重的情形下的加重处罚措施;另一方面,惩罚性赔偿的适用仍然有赖于当事人充分举证,证明“权利人损失”“侵权获利”或者“许可费的倍数”。只有在存在“基数”的情况下,考虑“系数”才有意义。
(作者系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
什么样的照片,适合彩色转黑白?
来源 摄影世界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黑白摄影好像成了“文艺”“高逼格”的代名词,不少人开始重新热衷于进行黑白摄影创作。
有的人是前期直接用黑白模式拍摄,而更多的人喜欢前期正常拍摄,再在后期环节把彩色照片转黑白。这种创作方式的人气是如此之高,以至于都有了一种说法,“当你感觉照片不好,转黑白,有惊喜。”
这个说法其实并不准确,因为并不是所有照片都适合转成黑白的。有的照片转黑白,能突出其优点掩盖其缺点,达到扬长避短的效果;有的作品则正好相反。
到底什么样的照片转黑白会更好看呢?
1. 排除干扰因素
在纪实摄影领域,你可以看到许多黑白摄影作品。
这并不是因为黑白画面更“纪实”——毕竟色彩也是“真实”的一部分;也不是因为什么“逼格”和“历史感”,更多是出于突出主体的考虑。
尤其是当主体颜色单调,而环境/背景中色彩丰富时,转黑白是常用的手段。我们来看个例子:
如上图所示,由于主体的颜色很单调,而背景中存在一些颜色鲜艳的物体(窗框、毛巾),对主体形成干扰,同时对画面主题的表达也没有任何帮助;把画面转黑白以后,这些干扰因素就消失了。
2. 阴影为主体时
当你拍摄一张被阴影遮住大半的脸部特写;或者在街道上拍摄阴影和阳光的分界线时,画面中会出现大片、连续而显著的阴影,它们会占据重要的地位甚至成为主体。
在这类画面中,最吸引人的地方无疑是光和影的对比——而色彩,反而成为了一种可能把观众注意力从光影上分散的“干扰因素”。
当你看到画面中存在显著的光影对比,甚至是大片的光影交织时,不妨试试把照片转黑白,再通过后期调高对比让高光更亮,阴影更黑,这样不仅干扰更少,对比也更显著。
3. 主体有丰富纹理时
当你想突出画面中某部分的纹理(比如说路上的砖,屋顶的瓦,树皮、动物毛皮,某种特殊质感的材质),为它拍摄一张特写时,纹理和光影层次是画面表现力的最重要来源,相比之下色彩其实并不重要。
红砖的纹路在黑白画面中更引人注目
小象鼻子的质感,跃然片上
即使是拍摄一些色彩鲜艳的物体时,如果需要展现物体的纹理和质感,你也可以尝试转黑白再后期提高对比度,说不定也会有意外之喜。
虽然叶子颜色也很诱人,但黑白画面更能显出叶脉的纹理
4. 极简风格
玩极简风格摄影,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找到一个足够“干净”的背景,为主体留下足够多的“负空间”,这样才能让画面在简洁的同时有效突出主体。
然而,在彩色的世界里,你很难找到大片的纯色空间。色彩的差异,光影的干扰.....这些问题却在黑白画面中可以得到解决——至少,干扰的程度会减弱很多。
如上图所示,蓝色的大海和蓝天其实还是有一定色差的,但在黑白画面中大海和蓝天的差异变小,形成了近似“海天一色”的效果,画面显得更“极简”。
在拍摄一些色彩本身比较寡淡的题材(如雪景、雾景,或线条优美颜色单一的古建筑)时,你也可以尝试转黑白去获取更多的负空间,改善构图。
5. 需要表达特殊情绪时
当你拍摄某些特定题材,需要表达某种特定情绪时,黑白+高对比可以营造出特殊的情感氛围。
比如说,当你拍摄古建筑,想表达“凝重”的感觉时:
或者说你拍摄人像,想表达“忧郁”“压抑”等情感时,黑白+高对比+暗角也会有奇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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