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的权利与艺术的尊严 2021年9月1日 总第307期
摄影的权利与艺术的尊严 2021年9月1日 周三 总第307期 摄影——在这里更加得到尊重 【本期内容】 ⊙著作权集体管理工作会议 ⊙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大 ⊙保护版权从付费做起 ⊙马格南摄影师镜头中的西安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在京召开著作权集体管理工作会议 来源 版人版语 8月27日,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在京召开著作权集体管理工作会议。会上通报了对相关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检查和核查工作情况,提出相关整改要求。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副局长赵秀玲,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二级巡视员张军和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于慈珂在会上表示,开展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检查和核查,是依法加强监管、推动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他强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权利人、使用者和社会公众之间的桥梁纽带,承担着维护权利人权益、便利使用者使用、推动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职责。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要“正本清源、守正创新”,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以政治建设统领著作权集体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依法开展业务,要牢记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初心和使命,依据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集体管理活动,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强化内部管理,要健全决策、执行、财务、资产等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内控管理建设,不断提高集体管理透明度和工作效能。四是加快创新发展,要找准角色定位,做好长期规划,在工作机制、工作措施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开拓创新,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优质服务。 赵秀玲通报了检查和核查工作总体情况和相关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业务工作和财务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要求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按照整改通知书,对标对表,认真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张军在会上介绍了民政部门对行业协会商会的监管工作情况,并从严格规范管理和积极发挥作用两个方面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提出了工作要求。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从会上获悉,根据《著作权法》《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中宣部版权管理局近期依法对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等4家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工作情况和财务情况开展了检查和核查,同时委托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了审计核查。这是2017年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监管体制改革以来开展的“全面体检”,对进一步完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加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大 来源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创新离不开持续的资源投入和良好的营商环境,更离不开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保障。近日,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发布《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数据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该《报告》肯定了不断强化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为创新提供了良好的营商环境,企业通过司法诉讼维护其知识产权早已常态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各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2013—2020年)》,全国地方法院知识产权案件一审与二审新收案件量均呈现逐年递增趋势,其中一审新收案件数量从2013年的88583件增长至2020年的443326件,增长约4倍。二审新收案件数量从2013年的11957件增长至2020年的42975件,增长约2.6倍。多数知识产权案件在一审阶段得到解决。 自2018年起,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司法解释类文件超20部,一系列与知识产权民事审判直接相关的司法解释,为知识产权民事审判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提高了知识产权民事审判专业化程度,加大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严格而全面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够充分保护企业创新创造的智力成果,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激励企业进一步投资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不断提升,体现在为企业创新提供公开、透明、稳定的制度预期,提升法律规则的可操作性。《报告》选取了互联网领域的7家企业,包括阿里巴巴(含优酷)、腾讯、字节跳动、百度(含爱奇艺)、网易、华为、中兴等,发现互联网企业知识产权主诉案件胜诉率普遍较高,自2017年起均保持在80%以上,2020年增长至87.33%。 同样是版权“大户”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胜诉率与互联网头部企业持平,其中,音集协在北京地区和深圳地区的胜诉率分别为100%和98.11%,音著协在杭州地区胜诉率为100%。这一变化体现出国家不断强化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 《报告》还选取了北京、杭州、深圳三地作为地域变量,对2018—2020年头部互联网企业在此三地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的胜诉率进行了统计。整体来看,各互联网企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3个地区知识产权案件胜诉率大体持平,基本都处于80%—100%这一区间内,胜诉率较高。这也反映出法院在“统一裁判标准、实现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专业化、提高审判质量效率”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 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2020》白皮书所指出的,中国法院着力通过司法裁判明确网络环境下新类型知识产权的权利属性、保护范围和追责机制,加大司法保护和救济力度,完善知识产权领域治理规则,有效保护和鼓励互联网创新。这是对我国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产业创新的经验总结,也让我们看到中国不断收获创新发展成绩单的背后,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亮点和未来知识产权保护改革的着力点。 值得注意的是,技术创新、产业发展也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出更多新课题、新问题,亟待司法保护持续向前推进。要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人民法院必须进一步加大对涉及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保护激励创新创造。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风起云涌,我国正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愈加凸显。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制度探索仍在继续。 保护版权从付费做起 来源 经济日报 很多人愿意花20元喝一杯奶茶,却为何不愿为一篇文章或一首歌曲付费?如今,这一困扰内容生产者多年的尴尬局面正被打破:去年疫情期间,在线教育、网络文学等相关版权产业逆势而上,呈现出强劲发展势头。其中,付费社区、在线课程等知识付费产品表现抢眼,越来越多内容平台获得可观收益,创作者的创作热情得到了更好保护,从而促进了整个行业的繁荣发展。 人们越来越愿意为原创内容付费,这说明整个社会尊重知识、尊重创作、尊重版权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多年来,我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等多种手段,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等环节逐渐完善保护体系,积极宣传引导社会尊重创造、尊重创新。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我国版权产业迎来飞速增长,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撑。 要看到,让人们尊重知识产权,愿意为原创付费,不是一个强推倒逼的过程,而是要靠软环境一点一滴培养的过程。当今社会,用户真正稀缺的并不是付费意愿,而是宝贵的时间。当消费者免费获得内容的时间成本高于购买正版内容的金钱成本时,他们一定不会吝啬腰包。因此,中国版权产业想要做大做强,需要行业拿出真正值得付费的好内容、好服务、好体验。 值得肯定的是,现在已有越来越多内容平台从简单的“搬运工”逐渐向生产原创内容发展,版权作品的质量也在不断提高。以短视频领域为例,一些内容平台推出的原创视频产品用精巧的构思与短小精悍的语言在更短时间内表达出丰富内涵,不仅赚到了流量,更赢得了口碑。还有一些平台并不直接生产内容,却通过好服务、好体验,好的分配机制黏住用户,让他们心甘情愿为之埋单。可以预见,随着互联网平台逐渐构建起不可取代的“内容”护城河,我国网络版权产业会获得更繁荣的发展。。 1938~2001:马格南摄影师镜头中的西安 来源 摄影函授学院 罗伯特·卡帕:西安,1938 20世纪初,世界上有了一群“疯子”,他们不看重金钱,通过敏锐的视觉、睿智的头脑、勇于献身的精神、发自内心的人性光辉、不屈不挠的执着,通过相机记录这个世界上发生的大事件。这群“疯子”手中的相机如同世界的眼睛,让我们观察、了解着这个世界。 这群“疯子”组建了自己的家——马格南图片社。马格南是一群伟大摄影师的家园,一个摄影界的精神天堂,在马格南群星璀璨的星空中还闪耀着万丈的人文之光。 马格南的“疯子”们,用真实、丰富的照片,记录下20世纪30年代以来的灾难与困苦、社会的变革、战争与和平、人类的尊严与思索……在每个重大事件、见证历史的人们身边都有马格南“疯子”们的快门声。 张乾琦:一个小孩儿没买到想要的玩具大哭,西安城墙根,1993 “当你脑海中想到一张经典照片,但想不起来照片的作者和出处,它很可能就来自马格南。”这句狂妄至极的话不是别人对马格南图片社的评价,而是马格南图片社在网站上对自己的介绍。 而他们也确实有说这句话的资本和底气,马格南图片社是世界上第一个独立的新闻摄影图片社,迄今为止也是世界上最重要的摄影经纪公司。下面才是人们对马格南图片社的评价,“马格南图片社是业界的代表,摄影的旗帜。”“马格南的摄影师让照片超越了单纯的新闻性,成为一种文化符号。” 下面一起来欣赏,马格南摄影师镜头中的西安。 玛蒂娜·弗兰克:太极拳,沉香亭,兴庆公园 1980 玛蒂娜·弗兰克:98岁的老太太 1980 玛蒂娜·弗兰克:自行车保管站 1980 波特·格林:西安 1981 波特·格林:西安 1981 久保田博二:西安临潼,秦始皇兵马俑 1985 久保田博二:西安城墙边的市场,1985 雷蒙·德帕顿:西安 1985 古·勒·盖莱克:武校 1986 伊安·贝瑞:西安城墙 1996 伊安·贝瑞 1996 伊安·贝瑞:西安南门附近夜市 1996 伊安·贝瑞 1996 久保田博二,1997 【版权声明】 如需转载本公众号内容: 1.保持图文完整 2.完整标注版权及本公号ID、二维码 3.转载文章标题加上“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字样 4.未按此规定转载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由中国摄影家协会协办。 《摄影公社》是本会为全国各地首席代表和会员及摄影家服务的信息平台。 本刊每周三发布一期。欢迎大家来稿并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我们】 电话:010-65978100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12条48号(100007) 【更多内容】 请登陆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官方网站www.icsc1839.org.cn 或关注icsc1839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