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的权利与艺术的尊严 2024年6月5日 总第440期

2024-06-07 10:51 来源: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摄影公社 编辑:wang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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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的权利与艺术的尊严

2024年6月5日  周三 总第440期

摄影——在这里更加得到尊重

【本期内容】

⊙“版权:我来说”联合征稿活动启事

⊙用AI生成内容,要注意规避这些风险

⊙被盗摄的照片流出是否侵权

⊙新技术名词解读:文生图

⊙街头摄影的“巧合瞬间”




“版权:我来说”联合征稿活动启事

各位会员:

由中央宣传部宣传舆情研究中心联合五家集体管理组织向全国开展“版权:我来说”联合征稿活动。

一、活动主题

以“版权:我来说”为主题,凸显版权创造财富、版权激励创新、版权环境改善、版权能力提升、版权意识增强等主线开展!

二、征稿时间

截止2024年10月31日

三、投稿方式

1.海投系统: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PC端实名登录后,点击右侧导航栏“我要投稿”,选择活动启事链接,即可按提示提交作品。

2.邮箱投递:通过copyrightxuexi@163.com投稿。

3.系统推荐:通过五家集体管理组织或承办单位、协办单位推荐。

四、入展设置

1.经评选认定的优秀作品除在学习平台上展示外,其权利人(投稿人)还将获得荣誉证书和相关纪念品鼓励。

2.对于优秀作品的创作者,“学习强国”将推荐加入相应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后续在做好版权保护基础上,将视情况结集出版、线上线下传播、在有关大型展会宣传展示等。

五、投稿要求

1.照片(代码P):单幅、组照(4—8幅)、黑白、彩色皆可;须为jpg格式,单张照片大小在2M以上,长边要求不低于3000像素,并不得标有水印、LOGO或者多图拼接;画面中不得有任何标记、边框、文字等附加信息。

2.本次征稿活动谢绝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照片除对影调和色彩、反差、饱和度等进行适度调整和润饰外,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增减与合成,不得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真实性的调整和润饰。

3.所有投稿作品须注明作品名称、权利人姓名(可为笔名,但须附注作者真实姓名)或名称及其单位、住址、联系电话等。照片和视频稿件须注明拍摄地区(具体到区县)、拍摄时间以及表现主题等其他必要信息。未按投稿要求投送的作品视为不合格,不进入审核、评选、展示等后续环节。

4.投稿人需保证投稿作品为原创且对其享有全部合法权利,并对投稿作品素材享有全部权利或可进行转授权。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声音权等,则由投稿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投稿人承诺,必要时配合提供相应权属证明材料。

5.为方便后续宣传展示,投稿作品一经入围(以在“学习强国”发布为标志),即视为权利人(投稿人)长期授权本活动主办单位及关联单位在业务范围内免费使用。主办单位及其关联单位在不改变作品原意的情况下,可对稿件进行必要修改。

6.对于优秀作品,“学习强国”推荐由五家集体管理组织在其业务范围内进行集体管理。适合稿件,将推荐《中国版权》等有关媒体刊发。

7.本次活动不收取投稿人任何费用。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8.作品内容需积极向上,导向正确,符合活动主题要求。

咨询电话:12361;010-55624303;010-55624311。

欢迎大家积极投稿!如有其他问题也可咨询: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010—65978100




谨防侵权!用AI生成内容,要注意规避这些风险

来源 新华网

5月15日,首例“AI视听作品侵权案”开庭。此前,在4月23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宣判了全国首例AI声音侵权案,原告因其声音被AI技术模仿并商业化使用而获得胜诉;1月,中国首例AI生成图片著作权侵权案已判决生效。该案经过五次审理,最终法院认定原告图片具备“独创性”,符合作品的定义,属于美术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诞生为人类社会提供了极大便利,但其产生和应用过程也伴随着诸多风险,特别是侵权行为风险。所以,为了更好了解我国生成式人工智能风险防范立法规定和侵权类型,促使我们有效规范自己行为,正确运用人工智能,记者专访了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主任唐青林。

新华网:我国目前法律法规和其他部门规章对规范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应用有哪些具体的规定?

唐青林:2023年8月15日发布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这是专门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所作出的规定。《暂行办法》对提供者及使用者必须遵循社会公德和伦理道德提出了基本要求,其中包括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保护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受侵犯;同时进一步从服务规范和法律责任等具体方面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进行了具体规范。

对于人工智能的发展和规范,我国早在2017年就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将人工智能作为战略目标,分三步实现。同时,提出要建立人工智能安全监管和评估体系,加大对数据滥用、侵犯个人隐私、违背道德伦理等行为的惩戒力度。

2021年颁布施行的《关于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以及2022年施行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均明确了信息服务的规范要求,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不得利用算法推荐服务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还有《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主要规定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进行训练数据管理必须保障数据安全,同时对可能涉及国家安全、个人隐私等信息进行安全评估,采取技术或者人工方式对深度合成服务使用者的输入数据和合成结果进行审核。

新华网:生成式人工智能形成的作品是否具有独创性,能否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唐青林:在司法实务中,从裁判者的视角来看,“独创性”要求作品由作者独立完成,并体现出作者的个性化表达。因此,如果只是机械地按照一定的顺序、公式或结构完成作品,不同的人会得到相同的结果,通常会被认为不具有独创性。

对于生成式人工智能形成的作品是否具有独创性,不能一概而论。在一定的数据模型之下,使用者的提示词越详细越具体,则人工智能生成的作品结果与其他人呈现的区别就越大,也可以认为其作品更具备独创性的可能。

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是应当受到保护的,但是由于目前我国著作权法中著作权属主体不包括人工智能模型,因此人工智能模型本身是否能够成为著作权法保护的主体尚存在争议。在目前的司法实务中,通常是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使用者向法院请求著作权保护的方式进行维权。

新华网: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迅速发展可能引发哪些法律风险?

唐青林:生成式人工智能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既广泛又复杂,引发的民法上侵权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对他人信息和隐私权的侵害。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前期需要收集大量数据并进行数据训练形成模型,在数据收集的过程中,服务提供者可能未经他人同意即收集、存储、使用了他人的信息,而这些信息可能涉及高度敏感信息或者个人隐私,此时服务提供者可能已经侵犯他人个人信息或者隐私权。

对他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的侵害。例如最高法发布的侵犯人格权的典型案例中,有一起就是人工智能软件擅自使用自然人形象创设虚拟人物构成侵权的案例。其中被告作为人工智能的运营者,在软件中允许用户自行添加AI陪伴者,在未征得原告同意的情况下,软件使用了原告的姓名、肖像等信息,使其被标识为“AI陪伴者”,并将该角色开放给其他众多用户。最终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被告侵害了原告姓名权、肖像权。

生成式人工智能也比较容易引发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比如数据中存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服务提供者未经他人授权即使用这些作品,则可能侵害他人的著作权。同理,这种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行为也可能基于使用他人的商标,在对使用生成图片的商品进行宣传时导致消费者产生某种混淆,也可能会构成对商标权的侵害。

新华网:日常生活中人们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娱乐和社交,应当注意哪些方面?

唐青林:首先,在使用人工智能时,我们需要注意个人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保护。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或者对外公开个人信息的,均应取得用户个人的单独同意。因为用户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时需要向机器提供数据,例如提出问题或者给出提示词,而这些数据本身则可能被用于人工智能的训练。服务提供者数据训练的过程中极可能抓取个人未公开的信息,甚至是高度敏感的信息和个人隐私,并对这些抓取的信息作为训练数据,此时很容易造成对个人信息和隐私的泄露,给个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其次,尽量确保输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度。因为人工智能产品尚不能辨别信息的真伪,其只能根据输入的信息和指令完成文本、图片、视频的输出,由此人工智能容易将虚假的、不正确的信息作为事实对待,从而导致生成内容的错误或者让用户产生混淆。

再次,作为使用者也应当注重对他人人格尊严、个人信息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保护,如果在使用人工智能过程中发现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使用者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最后,高度关注未成年人群体使用人工智能的限度问题。《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专门规定,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未成年人用户过度依赖或者沉迷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未成年人过度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更容易引发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和隐私被抓取和非法利用的问题,也会容易导致未成年人可能被人工智能所生成的错误信息误导,会对未成年人的思想、认知产生消极的影响。(记者 卢俊宇) 



被盗摄的照片流出是否侵权《酱园弄》以争议“开场”

来源 北京商报

由陈可辛导演,章子怡、杨幂等多位知名演员主演的电影《酱园弄》正式在戛纳电影节举行首映。就在业内外对该片充满期待之时,5月26日,被曝在首映礼中拍摄的电影照片流出。北京商报记者调查发现,现阶段流出的照片大部分已经经过打码处理或已删除。

《酱园弄》首映过后,国内某社交平台上便有部分博主晒出电影中的部分画面,并通过配文的形式对该片中的部分内容、剧情进行评论。一时间,盗摄图文很快被大量转发搬运至其他平台。截至5月26日14时,#酱园弄盗摄#登上微博热搜,阅读量达到3246.6万,讨论量达到2.9万。

事实上,针对盗摄背后的版权保护问题,我国早已出台过相应的法律法规。根据2017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也规定了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曾经发布过关于电影知识产权保护的典型案例,在马某予、马某松等侵犯著作权罪案一案中,马某予、马某松等四人同以营利为目的,勾结影院工作人员非法获取电影母盘和密钥,利用高清设备翻拍、复制《流浪地球》《疯狂的外星人》等上百部电影,将盗录复制的影片销售给“影吧”经营者。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55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

针对此次盗摄事件,北京商报记者第一时间采访到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由于现行法律中说的是录音和录像,并没有包括拍照,因此拍摄电影照片是否属于违法行为目前法律还没有准确的规定。

除此之外,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此次有部分观众认为拍摄照片发朋友圈,仅仅是为了个人欣赏并不是为了牟利,应该属于合理使用。那么,这一行为究竟是否属于合理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了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情形。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首先是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其次是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合理使用会有一个限度,不能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并且应该指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另外如果大量地使用会产生替代性作用,比如通过这些素材可以串联起剧情或者表现出了部分剧情,在这种情况下,我就认为它已经超出了合理使用的范围,就会构成侵权。”赵虎进一步解释道。(北京商报记者 卢扬 王千雪)




新技术名词解读:文生图

来源 文艺权益保护  

文生图是一种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图片的方法,它能够根据用户输入的文字描述来生成相应的图像。近年来,文生图的技术已实现大幅的进步,海外的Stable Diffusion、Midjourney已经能够提供较高质量的图像,国内的万兴科技的万兴爱画、百度的文心一格也已投入商用。

文生图不仅能够提升文艺作品的创作效率,还可以激发灵感,帮助创作者突破创作瓶颈,但文生图内容的可版权性及权利归属问题持续引发热议。2023年底,北京互联网法院针对一起人工智能生成图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这也是我国首例涉及AI文生图的著作权案件。法院审理认为,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图片时,如果能体现出人的独创性、智力投入,就应当被认定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太有趣了!街头摄影的“巧合瞬间”

来源 摄影函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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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大道,烟囱

在来到纽约之前,摄影师 Jonathan Higbee 几乎过着游牧般的生活。从出生地洛杉矶到西雅图,再到芝加哥、底特律和密苏里州,Jonathan 每隔几年就会换一个居住地。

这种生活方式让他习惯性的对新地方和人群充满好奇心,在纽约街头游走拍摄的系列作品《巧合》(Coincidence)由此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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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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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eisha服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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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尔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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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纽约跑酷

当然,长时间全神贯注于把握瞬间和捕捉趣味不是一件容易的事。Jonathan经常通过冥想的方式帮助自己摆脱惯性思维和焦虑情绪,沉下心来融入周围的世界,保持自己对珍贵瞬间的感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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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2街区,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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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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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4街区的冬天

Jonathan也曾遇到过许多街拍新手都难以摆脱的摄影恐惧。为了不让这种情绪控制自己,他曾尝试在大街上接近陌生人,并请求他们允许自己多次拍照。Jonathan觉得,在这类锻炼之后,他可以更加自信地在公共场合举起相机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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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峰期,第42街区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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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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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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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丝芙兰时代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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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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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西区奇美拉

被问及是否会刻意避免前人拍摄过的相似画面时他提到:“我不想在拍摄过程中被任何规则束缚,我也不想因为这种心理暗示而放过一个激发我灵感的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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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4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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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中心的人行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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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挠痒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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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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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代广场

Jonathan说:“近两百年来,几乎所有的东西都被照进了摄影史。因此,不必担心这些场景、人或物是否曾被拍摄过,而应该考虑你拍下的画面是否足够优秀,或是否足够表达你的内心世界。”

他从哲学家Francis Bacon的那句名言——“所有颜色在黑暗中一致”(All colors agree in the dark)中获得了许多灵感。

Jonathan认为这句话是一种呼吁,是去探索世界和现实的答案,寻求知识和美,并试图铭记经常被人们忽视的细节。

Jonathan说他的《巧合》创作没有终点,每当他行走在纽约街头,他就忍不住按动快门,“因为我到处都能发现巧合,而且我不忍错过任何一个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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