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27 09:26 来源: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 编辑: 著作权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召开《著作权法》专题论证会,就国务院第三次修改《著作权法》邀请全国人大、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央电视台、北京相关法院和摄影界的专家、学者进行研讨论证。这次会议围绕着就《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中关于作品的分类、作品的界定和各类作品的具体含义等内容听取意见。
国务院自启动第三次修改《著作权法》以来,摄影界积极配合深入参与,先后召开了多次研讨会和座谈会,广泛听取摄影家的意见和建议。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主席李前光,就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提出并被《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采纳的延长摄影作品保护期、增加视觉艺术追续权、完善广播权法定许可等三项修法建议,专门召开摄影界座谈会,听取摄影家的意见并把这些意见及时反馈到国家立法和主持修法的相关部门。
在这次会议上,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总干事林涛就什么是摄影作品原作,以及中摄权协为配合修法所推出是的摄影作品限量鉴证服务发表了意见。会议认为,有必要再次召开专门的会议,就送审稿中涉及的追续权问题进行深入研讨。